开发票应注意事项:
1、确保开票信息无误(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公司名称和税号即可)。
2、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 符合合同要求。
3、系统里的发票号要和实际放在打印机里的发票号码一致。
4、开票后及时交给购货方,如有问题可以在当月作废重开。
5、如需开具红字发票,要提前去税务局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红字)。
扩展资料:
发票种类: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1、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一、“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的单位(拥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8年5月1日起之后,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内的试点纳税人跟新办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来开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可以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的设置,在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的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着开票信息统一上传到税务机关。 三、“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的发票时“金额”栏目应当填写不含税金额。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会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可以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四、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
“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1)我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给对方,但是对方没认证,形成滞留票,这种情况对我公司有影响吗? 答:只要你这笔业务都是属实的,在税务局核查滞留票是可能需要你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没有影响。
(2)我们预收了客户的款项(通过基本户收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对方没提供开票资料给我们,好几个月过去了,我们都没开票给对方,这种情况,会有什么问题呢?
答:首先你的商品是否发出,即在会计上是否收入已经确认。如果确认收了,就是不预收款项,那么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开具,与收入实现时间一至。 第二:如果财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才可以叫做预收款,不开票也属于正常,但如果你库存商品已做发出处理,即在帐务上和实际检查能发现你公司确实已实现销售,但没有做销售收入处理,那么这是偷税,后果较严重。 第三:如果你已做销售收入,也提取了销售税,那么不开票也正常,属于不开发票收入。只是将来不许补开,如果补开被税务机关知道会罚款的。 第四: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你就要到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发票(即为电脑版普通销售发票)的票种核定,不是很麻烦。你是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那这张发票是否也会形成滞留票呢? 第五:计提销售收入不是依据是否开发票才能确定。即使对方是个体户,只要款收入,货发出了就是必须做收入纳税了。如果因为不开发票就挂预收款,不走收入是偷税的结果,罚款是定然的了。
以上各项因你的提问而答,具体情况你对照分析吧,事实上许多政策是无法模糊回答的。差一个环节结果就是不同的。
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先检查打印机连接是否正确
2、打印机打印页数的控制杆位置是否正确,普通发票在5,增值税在3
3、发票打印设置在0,9的位置
4、发票制作好由于某种原因作废,一定要注意先把发票作废了再开新的发票,如果由于时间的关系也要在开完票关闭系统前作废。如果应该作废的发票不作废发票会给企业带来损失的。
这个需要给开票的同事强调一下,本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好发票的金额比较小,无票收入可以接受这个错误,否则真的就不知道改怎么处理了,要是我们每天都在处理这样的事情真是太浪费时间了,所以在事前一定要多强调一下!
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1、开票方(1)开票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面、销号、发票联有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5)开票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开。
(6)开票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7)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8)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接受方(1)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开发票。(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票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1、开具发票的时间 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发票的使用期限 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3、发票的抵扣期限 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4、发票丢失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6、发生退货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在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7、发票的保管期限 一般纳税人必须将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入账务处理,不得擅自退还给销售方,并按规定将税款抵扣联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之后销毁。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上缴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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