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您简单介绍几项在建筑工程计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结算流程注意事项有: 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
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谕,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
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
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
究其原因,一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二是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
三是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
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其他费用大体有四类: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一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一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一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
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企业要按规定核定,调减系数和调减基数,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
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一是按合同订的单价补差;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
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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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时,主要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资金来源中的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的区别。
资本金是项目投资者按照规定,筹集并投入项目的非负债资金,竣工后形成该项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登记的注册资金;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对该项目实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应投入的资本金的差额,项目竣工后这部分资金形成项目(企业)的资本公积金。2.项目资本金与借入资金的区别。
如前所述,资本金是非负债资金,属于项目的自有资金;而借入资金,无论是基建借款、投资借款,还是发行债券等,都属于项目的负债资金。这是两者根本性的区别。
3.资金占用中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库存器材的区别。交付使用资产是指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各项新增资产的价值;而库存器材是指没有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剩余的工器具及材料等,属于项目的节余,不形成新增资产。
四、新增资产的划分与核定按照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共五大类。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1000元或1 500元或2 000元),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列入流动资产范围内,如企业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4.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如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造等)支出等。
5.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 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质,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质、涉及诉讼的财产等。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1.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首先要清楚其包括的范围。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共包括三个内容,即交付使用的建安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及工器具的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费(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迁移费等)、联合试运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等的购置费。(二)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中,主要是存货价值的确定,应区分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两种途径取得的存货其价值的计算是不一样的。
(1)货币资金,即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在外埠存款、还未收到的在途资金、银行汇票和本票等资金)。一律按实际入账价值核定计入流动资产,(2)应收和应预付款。
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售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工程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和待摊费用。其价值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按应收和应预付款项的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入账核算。
(3)各种存货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自制和外购的各种货物,包括各种器材;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等。其价值确定:外购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或挑选及缴纳的税金等项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上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主要是应明确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内容,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①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种。
自制专利权,其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专利转让时(包括购入和卖出),其价值主要包括转让价格和手续费用。
由于专利是具有专有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因此其转让价格不能按其成本估价,而应依据所带来的超额收益来估价。②非专利技术的计价。
非专利技术是指具有某种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可带来经济效益的专门知识和特有经验,它也包括自制和外购两种。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一步估价,一般通过其产生的收益来估价,其方法类同专利技术。
自制的非专利技术,一般不得以无形资产入账,自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新财务制度可作当期费用直接进入成本处理。这是因为非专利技术自制时难以确定是否成功,这样处理符合稳健性原则。
③商标权的价值。商标权是商标经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它受法律保障。
分为自制和购入(转让)两种。企业购入和转让商标时,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来确定,自制的,尽管。
1。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确认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质量保修 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所谓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为了保证保修任务的完成,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保修金,也可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内预留。
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应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及时结算和返还(如有剩余)质量保修金。
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承包人。 (七)合同变更的管理 1。
设计变更 2。其他变更 (八)索赔和争议管理 1。
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合同等规定,对于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 2。
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①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④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一名造价员除应准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取费外,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注意编制与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
若实际施_T中改变、调整、优化r施丁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的汪明性文件。在各种定额的工程鼍计算规则中,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说明:“……,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例如,某一公路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混凝土采用分散搅拌,而实际施T为集中搅拌。结算时,审计单位仍按分散搅拌项目套取。因集中搅拌基价高于分散搅拌基价,施T单位找审计单位解释。
审计单位说:“施工组织设计为分散搅拌,所有措施、机械设备设置都围绕着分散搅拌编制,而且没有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证明。”施T单位只得重新组织证明材料。
二、注意仔细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
某建安工程中,施_1: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款:“由建设方及时提供合格水泥并运抵现场,以3lO元/t抵付工程款。”办理结算时,施工方将由自己支付的1800t水泥卸车费7200元计入其中;而建设方不予认可,认为3lO元/t已包含卸车费,不应再计算,双方发生争执。
三、注意搜集签证齐全、有效的经济文件
办理竣工结算的经济文件应包括: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T组织设计、隐蔽T程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常常单方提出变更意见,施工单位即按此施1:,这是不允许的。
I:程变更应通过设计单位同意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后下发。经过这样的程序,变更才能生效,也才能纳入结算。
某三级公路工程,原设计在转弯段未设计加宽值,建设方要求增设,施工方按建设方要求进行施工。竣工结算时,施工方计入了该T程量,但审计单位囚没有设计方的有效签证而不予认可。
可见:竣工结算很重要,抓住依据错不了;组织设计相对照,有效签证少不了;施工合同细推敲,仔细周全是个宝。
1、明确结算程序,我们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式,首先由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建设方对该结算书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施工方,施工方就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谈判,最后达成一致后定案签认。
2、在结算过程中,异议必须书面提出,详细说明依据;要谈妥多少是多少,尽量缩小争议范围和项目;谈不妥时,及时启动诉讼或仲裁。 3、建设施工合同中所称的竣工结算包括工程造价、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合同履行相关工作的总结算,应属于“大结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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