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是,怎样才能过好新婚之夜的性生活?第二个问题是,新婚性生活处女膜出血怎么办?第三个问题是,新婚酗酒对性生活有什么影响? 人生有四大喜事,这就是“久汗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新婚之夜是人生最甜蜜最幸福的时刻,夫妻双方应该是既激动兴奋,又感到神秘羞涩,处于一种渴望、朦胧的状态。
该怎样掀开这夫妻性生活的第一页? 首先在婚前双方都要学习一些基本的性知识,了解男女性器官的结构和生理特点,以免在新婚之夜闹出一些误把女性的尿道当阴道之类的笑话。 另外,新郎要适当克制自己急于求成的欲望,切戒粗暴鲁莽。
在性器官的接触之前,应温柔、体贴,极力爱抚新娘,解除新娘的紧张和疑虑,以唤起她的性冲动。 在新娘的感情和性冲动达到一定的程度,外阴湿润后再性交。
性交时新郎要控制冲动,动作要缓慢、柔和,如一次不成,可多试几次。 新娘要克服紧张、恐惧的心理,愉快地与新郎配合,这样才能使阴道肌肉松弛,便于性交的顺利进行。
若处女膜破裂发生疼痛,新娘可两腿向上屈曲分开,用手托住,同时向下屏气,可减轻疼痛。 有的女子阴道前段较窄,可涂些滑润剂,使阴茎容易进入或男方先用手指将阴道慢慢扩张后再性交。
有的小俩口因操办婚礼,已十分劳累,这时就不一定进行初夜性生活,可相互表示爱意后休息,把首次性生活推迟到第二个夜晚。 许多青年男女期待着能在新婚之夜尽享爱的甜蜜。
然而,专家们提醒新婚夫妻,对新婚之夜的性生活不可寄予过高的期望,现实可能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美妙。 有关研究机构对已婚女性新婚之夜的感觉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竟有相当多的新娘并不是感觉到甜蜜和幸福,而是用“哭笑不得”“惊骇万状”、“莫名其妙”、“手足无措”、“愤恨交加”等等进行了描述。
在临床咨询中发现,新婚之夜的性生活能十分和谐者并不多见,而第一次性生活遇到种种障碍者却比比皆是。 这可能是因为对大多数新婚夫妻来说,尽管在婚前也或多或少地获得一些性知识,可一旦要实实在在地实践,难免会出现过于紧张的精神状态。
是的。 在这种紧张焦虑的心理支配下,女性可能出现性交痛,男性可能出现阳痿、早泄,导致新婚第一夜性生活失败。
假如再遇到一些严重的意外情况,如男子包皮嵌顿、新娘突然昏厥、阴道撕裂伤、精神过敏等,更是无法尽兴。 即使新婚第一夜的性交是成功的,但大多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理想佳境。
因为,夫妻双主的协调需要一定的技巧,这在新婚燕尔之时是不会一下子就掌握的,它的完善和成熟,需要双方在性生活中逐步探索。 因些,新婚夫妻对新婚之夜的性生活要有比较现实的看法,对可出现的种种意外也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第二个问题:新婚性生活处女膜破裂出血怎么办? 当新婚之夜初次性生活时,女方处女膜破裂会发生轻微疼痛和少量出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见红”,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 然而,我们也不排除这样一些情况,有时因女性的处女膜坚厚或处女膜孔太小,或男方性交动作粗暴,可能发生处女膜撕裂后出血较多的现象。
最严重者不但造成处女膜有较大裂口,而且小阴唇壁出现撕裂伤,导致大出血。 那么,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应该怎么办呢? 对于一般出血量较多者,可立即用清洁纱布或手帕堵塞于阴道下段及阴道口,系上月经带;或用手指按压填塞物压迫止血;或用一小瓶云南白药(三七粉也可)撒入伤口,然后用消毒纱布堵塞。
新娘可夹紧双侧大腿,侧卧休息,6小时后取出纱布,出血大多可止住。但3天内不应该再有性生活,以防伤口重新破裂。
如果出血量很多,或用上述止血法无效时,应立即去医院妇产科检查治疗,不可延误。在到达医院之前,仍应采用压迫止血法,并由汽车、担架或自行车送往医院,不可让新娘步行,以免 导致出血过多引起休克而危及生命。
缝合止血后,愈合前不可性交。 那么,应该如何预防初次性交大出血的出现? 问题的关键,主要是新郎要有耐心,动作要温柔。
阴茎应缓缓地插入,慢慢地扩张过紧的阴道,提插不可过快过深。如果性交不能一次成功,可分次进行,并注意在性交前对新娘充分地爱抚。
新娘也要学习一些性知识,消除紧张心理,才能使阴部充分放松,避免阴道撕裂伤。 第三个问题:新婚酗酒对性生活有什么影响? 醉后性生活,首先是破坏了性生活的情调。
不难想象,当新娘面对满嘴酒气,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的新郎时会有什么好感觉!而且由于醉后呕吐,破坏了居室的洁净,污染了被褥,影响了性生活的氛围。 这是经常听到的。
另外,在酒精的刺激下,有些男子会产生一时的性冲动和强烈的性要求,但由于丧失理智,动作显得很粗暴,容易使女方的身心受到伤害。但这种兴奋也是暂时的,很快会进入性抑制状态,使人乏力欲睡,失去性行为能力。
饮酒过量,再加上新婚时强烈的性兴奋,容易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有时还可能诱发脑血管意外,轻则影响健康,重则危及生命。 即使酗酒后有成功的性交,那也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孕,将来有可能生下痴呆儿。
这是由于酒精影响了精子的正常发育,造成精子畸形所致。根据。
兼词 古代汉语中,有的字代表了两个词的结合.这种字兼有互相结合的两个词的意义和用法,这样的字便成为兼词 常见的兼词有"诸","焉","叵","曷","盍","旃".这种字的读音有的是它代表的两个词的声音的拼合,如:"旃"是代词"之"和介词"焉"的合音,"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于"古音"wū")的合音,"叵"是否定副词"不"和动词"可"的合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兼词都是合音词.另外,需要特别指明的是,兼词并不是独立的一类词. 下面,把常用兼词的具体用法介绍一下. "诸"字用在句中是兼代词"之"和介词"于"两个词,而用在句尾时,则见代词"之"和语气词"乎"两个词.如:(1)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愚公移山》) (2)乃赏成,献诸抚军.(《促织》) (3)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 (《庄暴见孟子》) 句(1)(2)的"诸"为"之于"的合词,而句(3)的"诸"为"之乎"的合词. "焉"作兼词一般都用在句尾,既可兼"于之"或"于是"又可兼"于彼".如:(1)积土成山,风雨兴焉.(《劝学》) (2)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桃花源记》) "盍","曷"("曷"通"盍")两词都是兼疑问代词"何"和否定副词"不"两个词.如:(1)子曰:"盍各言尔志 "(《论语·公冶长》) (2)时日曷丧 予及汝偕之!(《尚书·汤誓》) "叵"否定副词"不"和能愿动词"可"两个词.如:(1)布目备曰:"大耳儿最叵信."(《后汉书·吕布传》) (2)居心叵测. "旃"这个兼词比较少用,兼代词"之"和语气词"焉"两个词.如:舍旃舍旃,苟亦无然.(《诗经·采苓》) 兼词“诸”、“焉”之比较 古代汉语中,兼词“诸”、“焉”出现的频率颇高,且为两类不同兼词的典型。
对之加以比较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兼词的一般特点,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一、“诸”是合音兼词;“焉”是非合音兼词。
“诸”不仅意思和作用是合二为一的,而且读音也是由两个字的声韵调拼合而成,类似反切注音,上字取声,下字取韵调。如: (1)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
(《肴之战》) (2)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庄暴见孟子》) (1)例中的“诸”字, 是“之于”的合音, 之(zhī)+于(yū)=诸(zhū)。——此处“于”依古音韵体系说,“于”属“鱼韵”,故其韵母为U;(2)例中的“诸”字,则是“之乎”的合音,之(zhī)+乎(hū)=诸(zhū)。
而“焉”在读音上不存在象“诸”那样的拼合关系。如: (3)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论语·述而》) 此例中“焉”字仅仅兼有“于之”两字的意思,读音上却不是“于之”的拼合,于(yū)+之(zhī)≠焉(yān)。 二、“诸”既可用在陈述句中,又可用在疑问句和感叹句末;而“焉”一般只用在陈述句末。
“诸”用在陈述句中,相当于“之于”。如: (4)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
(《愚公移山》) “诸”用在疑问句末和用在感叹句末,都相当于“之乎”。如: (5)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6)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焉”作为兼词,既不用在陈述句中,亦不用在疑问句末,只使用在陈述句末。
如: (7)肉食者谋之,有何间焉。(《曹刿论战》) 三、“诸”、“焉”从词性上看,均为实词和虚词的结合,不过它们结合的形式相异,“诸”是实词在前,虚词在后,而“焉”正好与之相反,虚词在前,实词在后。
“诸”有两种结合形式,句中“之于”,即代词+介词;句末“之乎”,即代词+语气助词。如: (8)乃赏成,献诸抚军。
(《促织》) (9)汤诛桀,武王伐纣,有诸?(《左传》) (8)例“诸”是“之于”的结合,“之”称代“促织”;“于”引进介绍对象;(9)例“诸”是“之乎”的结合,“之”称代“汤诛桀”、“武王伐纣”这两件事,“乎”为语气助词。 “焉”用在句末,即介词+代词,介词仅是“于”字,代词有“之”、“是”、“彼”等等。
如 (10)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庖丁解牛》) (11)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劝学》) (12)祁奚告老,晋侯问嗣焉。(《左传·襄公三年》) 四、“诸”用在及物动词后,或作宾语,或作宾语以及用“于”字引出动作等的补语;“焉”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动宾词组后,仅做补语。
“诸”在疑问句末作及物动词的宾语。如: (13)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 上述(2)(5)(6)(9)四例皆同此例。
“诸”在陈述句中作及物动词的宾语以及用“于”引出动作等的补语。如: (14)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
(《肴之战》) 上述(1)(4)(8)三例亦同此例。 “焉”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动宾词组的后面,充当处所、对象、范围和比较性的补语。
如: (15)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桃花源记》) “焉”充当不及物动词“出”的补语,上述(7)(11)两例同此。
(16)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焉”充当形容词“大”的补语。
(17)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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