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首先要说的是买家不出全款就别跟他做公证。
如果买家以贷款形式购买您的房屋,则银行必须确认买卖交易完成也就是去建委办理完产权转移登记以后才可以放贷,贷款的钱才能到您银行账户里,如果不过户,您是永远拿不到钱的!
本人怀疑有人想诈骗您,您一定要多小心,最好找一家大型中介公司办理此事,推荐的有“我爱我家、链家地产、21世纪不动产”这三家是全国性质的,应该能帮您处理好卖房事宜。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您的意思是您房子以前使用贷款形式购买的,买家先给您总房价减贷款的钱,然后继续还您的贷款是么?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您在做公证的时候千万不要做全款抵押公证,要做部分产权抵押公证,千万记住看清了公证书在签字。
办理房产公证时的注意事项 一、谁出资赞助买房钱款要分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
二、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名要协商好 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 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
感情甜蜜稳定时不要冲昏头脑。 四、贷款买房后月供务必不要忽视 现在银根紧缩,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
对于未婚年青人来说,社交活动频繁、外界物质诱惑刺激较大,他们中的多数人手中有几张信用卡已不足为奇。
(一)合同公证的办理
目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需要寻求法律保护,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应运而生,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有效手段。那么房地产公证如何办理呢?一般而言,办理房地产公证应遵循以下程序: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材料:①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的合同文本。②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①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房屋产权的状况;③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3.公正审查
在申请人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①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②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③房屋买卖④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⑤办理双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⑥双方违约责任;⑦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⑧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昆山房价走势。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另外,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购房一方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①房屋买卖合同应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核定;②商品房开发销售手续不健全的房屋,一予公证;③办理般合同公证不应尽量委托自己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无论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对购房人都会更加有利。
(二)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证处依法出具公证书,只要其本身没有错误,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诉讼中直接采用的证据之一。经公证机关证明即成为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房产公证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 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虽然公证不是合同生效与否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①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②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③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这就是说,这几类合同只有经过公证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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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可以保证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善合同条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房屋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欺诈、强迫或高价倒卖房或以卖房为名变相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发生.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
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
(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
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
(六)要坚决揭露、制止和打击利用房屋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
1、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3、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4、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
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两书”、“五证” ①“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③“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较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
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都不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
2、同时,还应该约定:①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②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
③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
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及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消费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笔钱是拿不回来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消费者是不利的,使他们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在签约谈判时双方因为合同的某些条款达不成协议而导致谈判失败的,开发商都以对方没有签约违反定金的约定为由,拒不退还定金。
但现实情况是,如果不交定金,你看好的房源,售楼部不会给你保留的,一旦有人看中这套房子并在你之前交了定金,他们就会将房子卖掉。所以,如果想买房,交定金(或订金)是不可逾越的一个步骤。
如何进行房屋买卖公证:
办理公证手续的流程
(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等。
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二、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同时合同法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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