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3、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7、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8、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9、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或者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要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选择了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则须按照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由于买卖双方通常不注意将一些如申请贷款能否成功,物业管理交接等细节方面写入合同,由此引发纠纷,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纠纷通常无法得到妥善满意解决。
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二是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三是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四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五要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六、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七、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八是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
细节一:询问卖房者是否已到税务局开具全额房款发票。
要正规发票,不是收据也不是手写。发票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刷的,它不仅是买方合法取得该房地产的重要证明之一,又表示买卖的过程已经照章纳税,加之是办理退税及下次征税的重要依据因而就格外重要。
记得一定要索要全额房款发票。 细节二:房屋内的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电视等是否已办理过户手续。
别等交房了才发现费用没结清。涉及到过户的办理,虽然只是很小的事,但是也先提前办理好过户手续,并且核查原房主是否已经结清所有的费用。
一般如果是通过中介买二手房,中介会负责办理。 细节三: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存留保修卡,以免后顾之忧。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通常会注意检查房屋设备的新旧程度和是否已损坏。
但往往忽视索要发票和保修卡。一旦日后出现问题需要修理的时候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贵重的物品。
细节五:检查土地证、房产证的关系是否明确。 这两证至关重要!检查土地证房产证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避免一房两卖。
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等。特别要仔细关注二手房是否多人共有,如果共有,一定要有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书,才能签订有关协议,否则就会陷入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窘境。
深圳二手房交易流程 一、看房 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二、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 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签合同是重点,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因为合同没有完善,让对方有机可乘。
四、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 买方支付定金\首期款入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卖方, 五、赎楼 卖方办理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公证委托书,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人办理赎楼担保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六、房屋过户 买卖双方去国土局签订,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 七、支付税费凭回执领取税单后,买方支付相关税费,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并同按揭银行在国土局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 八、结清房款 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 九、交房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
那就让我这个专家给你介绍一下 深圳买房过户流程的相关事宜,仔细听。
一、深圳买房过户流程 1.二手房过户是指在二手房买卖中双方达成意向签定买卖合同后,去所在区县办理缴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整套流程;其中包括:网签、缴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新的产权证件。 2.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
二、深圳买房过户流程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手房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产买卖合同; 4.结婚证(结婚证丢失或单身未婚的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卖方夫妻的身份证; 6.买方身份证; 7.房款收条; 8.契税完税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办证联; 9.由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平面图; 10.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向二手房登记机构。 三、深圳买房过户流程所需交纳的费用: 1、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万分之五; 2、土地出让金(买方缴纳): (1)成本价、公有住房,计算公式:房产证建筑面积*1560*1%; (2)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康居),计算公式:成交价*3%; 3、综合地价款:(实际购房价格-可购买房屋最高总价款标准)*10%; 4、房证印花税:5元/本; 5、标准价房屋上市前,需改成成本价,请原产权人到原产权单位交纳,并出具已交纳证明。
1、核实卖方的身份。
个人业主,要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房产证。
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3、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的。 5、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7、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 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8、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
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9、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
交易双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或者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要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 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 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选择了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则须按照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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