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家长购买学区二手房注意事项如下: 1、落户是关键 对出于子女就读而购房的情形而言,尽早落户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业内人士表示,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再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卖家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而后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 其关键问题是,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有前后关系,即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所以,购房者最好能签订书面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2、注意片区调整 受生源人数、政府规划等因素影响,每所学校每年招生区域也会适当进行调整,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有就近入学需求的购房者,如果提前“打埋伏”所选择的区位不准,很有可能会面临“放空炮”的尴尬情形。 3、避免购买“山寨教育地产” 有些住宅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
虽然“就近入学”是指在距离居住地一定范围内的学校就读,但并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中学最近就能就近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中学近就是就近入学。按照相应规定,每个学校的招生范围每年都会公布一次,但招生范围的确定是以小区或者街道整体划分,这就产生居住地与学校虽然仅一墙之隔,却不一定能被划进家长想要选择的学校的情形。
目前市场上有些住宅,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来,并宣称自身为“教育地产”,提高住宅价格。其实住宅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
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是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教育地产”,则一定要当心。购房者购买教育地产时,最好把教育地产这一项补充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以免出现偏差。
4、买房时间早才能有保证 许多学校并不是刚一落户就能入学,还有一些额外条件,如“户口转到房产所在地3年以上方可入学”、“入学后,几年内不许卖房”、“同一套房子的学生入学,要相隔6年以上”等。如果前一任房主也是为孩子上学而居住,且也是入学前3年落的户,那么在孩子上6年级的时候,户口就可以迁出,下一任便可继续购买。
因此,出于谨慎的考虑,建议想购买教育地产的家长,需要提前几年就开始准备,如果孩子现在正在上幼儿园,那么就要开始为孩子入学做打算了。 5、学区选择不可盲目应充分考虑孩子发展特点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每所学校也各有偏向,因此,并不是只要是重点学校就真的适合孩子的发展。
要根据孩子的性格与兴趣爱好有的放矢的进行选择。
买二手学区房注意事项如下: 1、搞清学区划分在确定学位指标是否被使用之前,大家应该先确认你准备买的房子,按照最新的学区划分,是否划在你想让孩子读的那所小学。
2、摸清学校招生要求根据学校最新的招生简章,查看学校对招生年龄、生源排序的要求。 一般来说,热门小学的学位比较紧张,会优先录取房户一致的学生。
这里又涉及到一个户口迁移的问题。 3、确定学位是否被使用学位使用情况是没有官方渠道查询的,学校或教育局都不会提供查询服务,除非你认识熟人,要他们帮忙查下。
4、二手学区房入学条件有时候并不是购买了学区房孩子就一定可以入学,一些学校需要对落户的年限有要求,比如孩子和父母落户要满3年以上才能入学。 部分学校还需要家长有片内房产证,并且确认父母在片内居住。
此外,如果原房主有孩子就读本小孩,那么就得等这个孩子毕业或满12岁你的孩子才能入学,所以在购买学区房之前,要先了解这个业主是否有霸占学位。具体情况建议家长到小学了解相关政策,避免落户时间不够长,或者住房面积不大,导致孩子不能上学。
同时也要确认你买的学区房不存在学位霸占的情况。 。
一:客观看待“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指在距离居住地一定范围内的学校就读。
市教委解释说,“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概念,而非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中学最近就能就近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中学最近就能就近入学。
二:尽早落户是关键在二手房交易中,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新户口的迁入手续。 三:谨防山寨版学区房不少房产中介在卖房时,都会很肯定地告诉你买这套房可以上某某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县)的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尚未正式公布,各学校对口的楼盘和小区可能会随着招生计划数与地段生源数的变化而存在变数,往年的招生计划只能供参考。 四:好学校并非全部好师资有些知名中小学有重点班和地段班的区别,重点班配备的是最好的老师,班里的学生要么是考进来的,要么就是“条子生”;地段班的老师有时还不如普通学校的老师水平好。
购买学区房应注意: 一是购房前要了解划片情况,确定是否是学区房,因为学区房是以几条路为界限,并非在学校周边的都是学区房,正如市民张先生的例子。
所以不要轻信房主或是中介人员的介绍,要到相关部门确认清楚,警惕“伪学区房”; 二是将就读的学区房写进购房合同里,很多开发商为了更快、更高价地将房子出售,往往进行一些虚假宣传,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就读的学区等重要信息写进合同里; 三是如果购买二手学区房,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前,确保原房主的户口在交易完成后立即迁出,如果原户主户口迁出的迟,自己落户就会晚,就有可能会影响孩子就读; 四是了解入学政策,有的学区房并非一购买就能马上入学,所以家长要在孩子入学前先根据政策提前计算好购买时机,以免耽误孩子入学。同时,还要了解学校的户口政策,确保符合有些学校规定的“一房一名孩子入学”的约束政策。
购买学区房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区房受到户口的限制,需为当地生源地户籍。
2、并不是和学校离得近的房子就是学区房,并不是一个小区就在一个学区。 3、每年的学区划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根据学区内所辖人口数量等情况的变化而略作调整。
4、买入前首要一点就是要在各区的教育局网站上,看清楚所在片区的学区图,千万不要用名校学位房的价格买了个普通学位的物业 5,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提前查清楚看能否落户,或者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教育网站调查清楚,看原来的户主户口是否迁走,不然最后签了合同,但是户口迁移不进来,也是很头疼的事情。 6,买学区房时候 应该尽早确定,尽早迁入落户,因为有的地方学校对入学有很严格的限制规定,比如落户满三年,孩子才能入学。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
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9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