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考籍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的流程:
1、我市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报考的区县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县考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区县版)”(见附表1)交考生校对。校对无误后考生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认可;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区县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然后由区县考办出具市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附表四)]交考生。
2.区县考办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中旬前将当次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数据上传至市考办。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市考办,不得延误。
3.市考办对区县考办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分省打印出考生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附表2),作为寄往市外的考生档案。依次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次年1月中旬以前通过机要渠道寄往市外。同时在收到转考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公布在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交互平台上供考试机构查询。
4.考生可于5月、8月、11月、次年2月初直接凭区县考办开具的《考籍转移证明信》到转入地的省级考办查询档案转入情况。
5.超出有效期的合格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考程序: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自考365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陕西转考规定:
一、转往外省考生本人办理转档手续
考生本人持合格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可办理转档手续。
二、转往外省委托他人办理转档手续
1. 考生必须亲笔书写委托书,并写清以下内容:
(1)转档原因。
(2)需转档的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合格课程门数。
(3) 转往地〈必须写清**省或**市〉。
(4)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 被委托人的姓名及所在单位。
2. 被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办理转档手续
(1) 转档考生委托书。
(2)考生准考证原件。
(3) 考生合格证书复印件。
(4)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三、在陕西省其他地市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办理转档手续。
四、凡有违纪者自转档申请之日起推迟半年,方可办理。
五、考生持转档介绍信在一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到转往地省市考办查收档案。
提示:转档前请考生务必查询转入省市的考试计划及转入条件。
六、转档时间和地点
1. 每周二、四全天办理。
2. 如果有环节工作,停止办理转档。
3.地址:文景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4.联系电话:86524901
河南自考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考生的转入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予办理。在我省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成绩不予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长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档。
你7月份考了,要等7月的成绩发布以后再转为妥,这样你在西安考的成绩就全转过去了,不要重复再转了。
转考程序: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自考365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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