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科目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有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有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你大致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报考:
同一单元下,优先选择一年只开考一次的专业必考课》其次选择一年开考两次的专业必考课》再次公共课马克思、近代史》最后选择选考课,其中英语(二)因为占分很高,必选。
拿出课程设置表,是要你找到哪些是必考课,哪些是选考课,并可以知道选考课你需要考几门,要达到多少学分。考试课程安排表,是下次自考时,你这门课程的具体安排,3天分为6单元,你这个专业开考的科目在哪几个单元,每个单元下有几门,你需要对照课程设置表来决定自己选哪几个来考。
专业课是一年开考2次还是1次,你查找一下比如2016年4月你这个专业的考试课程安排,再看下10月的考试课程安排,那些只出现了一次的必考课,就是最要优先考的,因为一年就一次考试机会。出现2次的必考课优先级低于1次的。
考试科目的安排最科学的方法是难易结合,你可以在自考指南上找到每门课的学分,分越高就越难,看好下次开考哪些科目,自己调配就可以了。
个人建议: 马经、毛概、英语这三门课都可以放在每年的一月、或者7月考试,马经、毛概都比较简单,早过早好,英语就可以你自己的水平了,实在不行就考选修课,这样拿不到学位证。 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金融法、税法、房地产法这些是比较难得,最好及早复习,做好准备。
剩下的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写作、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合同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这些都比较简单,主要就是记忆。 毕业论文放在你还有一年结束课程的时候就可以提交,等着做答辩就可以了。
自考法律本科课程学习顺序,按公共课----专业课----学位课学习顺序来准备
顺序是近代史,马哲,英语2先学,然后考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最后考学位课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和保险法,这样才能做到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比较有把握通过全部课程
全国普遍省市都是每年4、10月到数第二周六周日考试,如果所在省安排1、7月份也安排考试那就恭喜了多了考试机会。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为18门(序号1~18),累计99学分。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考课为15门(序号4~18),累计79学分。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9-32为选考课程,符合条件(年满35周岁及以上)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换考累计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 (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代码: B030001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顶替 课程说明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课程,不选考本课程的,须加考 3门课程 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0623外国法制史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7 0230 合同法 5 8 0242 民法学 7 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244 经济法概论 6 0169房地产法或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任一门 11 0245 刑法学 7 12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247 国际法 6 0262法律文书写作 14 0249 国际私法 4 15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5680婚姻家庭法 16 0261 行政法学 5 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 17 5677 法理学 7 18 5679 宪法学 4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98 19 0167 劳动法 4 不选考外语加考课程,可从 0032伦理学、0254海商法或7952国际关系史中 任选顶替同样数量的课程 20 0227 公司法 4 21 0229 证据法学 6。
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420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2 0005 4203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264 3821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6 006 0263 3822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249 3823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855 3545 婚姻家庭法(一)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167 3146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228 38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8100 3241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256 金融法(一)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259 334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9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 201 0212 3041 宪法学(一) 4 加考 笔试
21 202 0245 304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2 203 0211 法理学(一) 7 加考 笔试
23 204 0242 3346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4 205 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5 231 0265 382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程15门,共64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16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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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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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三门以上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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