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算是合格,少于60分,都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科目需要下次重新报考。
自考生就是参加自学考试 ,按照所规定的大纲要求进行自学,然后参加(国家教育部自考委)进行命题统考的学生,报名收费是由各个省市教厅委的自考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
为保证客观,公平,自考实行教.考分离政策。即:教你的地方不负责考你,避免舞弊,而由教育部命题市自考委来组织考试。
自考生的学习方式可以是自己学习{即长线自考也叫大自考},也可以是在国家指定的,有自考班开设资格的高校进行学习。{即短线自考或称小自考},因为有高校优秀教师的辅导因此毕业较快高起本一般4年就能考过全部课程申请毕业。这就是各个主考院校有很多自考生的原因。
自考法律本科毕业需要的学分不同:79学分和84学分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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