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系统委托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司法系统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笔试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序号1-12为本科段必考课
公共外语任选1门
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
论文需答辩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0016 日语(二)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230 合同法 5
8 0227 公司法 4
9 0167 劳动法 4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5678 金融法 4
17 0233 税法 3
18 0257 票据法 3
19 0258 保险法 3
20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169 房地产法 3
22 0024 普通逻辑 4
23 9900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 计 66 15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 C030106)
前一个代码是法律本科段。后一个你确定是这个代码吗?C030107为经济法独立本科段
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本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基础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而独立本科段是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专科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②联系:两类专业都是专科起点专业,也都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什么地区的?
到河南自考网去报名!08年河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课程代码:030106 主考学校:郑州大学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167 劳动法 4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7 公司法 4 7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8 0230 合同法 5 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249 国际私法 4 11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169 房地产法 3 考外语者,任选考3门,计9学分以上;不考外语者,须考完全部6门 14 0233 税法 3 15 5678 金融法 4 16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7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8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B、C类考生须加考 20 5677 法理学 7 C类考生须加考 21 5679 宪法学 4 22 0242 民法学 7 23 0245 刑法学 7 24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三门课程,即考完全部选考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
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个学分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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