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制定发布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据介绍,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52 号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6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蔡 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执法机构包括: (一)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机构; (二)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机关负责的执法机构。 第四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第五条 文化部负责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统一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 各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 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 第六条 综合执法机构与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情况,定期通报市场动态和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政策或者工作建议。
第七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五)无犯罪或者开除公职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执法人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应当暂扣执法证件。 第九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
第十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配备调查询问、证据保存等专用房间及交通、通讯、取证、检测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执法人员在同一执法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 执 法 程序 第十三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依法及时有效受理、办理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可给予一定奖励。 对日常巡查或者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行为,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处理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重大案件发生后12小时内,当地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报告。上级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委托机关应当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进行督办。
第十五条 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管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有关行政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规范着装,佩戴执法标志。 第十七条 综合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依法制作执法文书。
第十八条 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一章 宪法第一节 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的特征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社会作用第二节 国家基本制度和机构一、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一般地说,在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由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二、国家形式三、我国的选举制度四、国家机构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四节 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概述二、依法治国的意义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第二章 民法第一节 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的对象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第二节 民事主体一、公民(自然人)二、法人第三节 民事权利和义务一、财产所有权二、债权三、人身权四、知识产权笫四节 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二、民事责任的分类三、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形式四、诉讼时效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第三章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二、行政法的特点第二节 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概述二、行政机关三、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四、国家公务员第三节 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概述二、行政立法三、行政许可四、行政给付五、行政处罚第四节 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一、行政监督二、行政救济三、行政复议四、行政诉讼五、行政赔偿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第四章 经济法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体系第二节 市场主体法一、企业法二、公司法第三节 市场管理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产品质量法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一、价格法二、税法第五节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一、劳动法二、社会保障法第六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一、环境法二、环境污染防治法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第五章 刑法第一节 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二、刑法的任务三、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 犯罪与刑罚一、犯罪及其构成要件二、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三、犯罪的停止形态四、共同犯罪五、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第三节 几种犯罪与刑罚一、放火罪二、交通肇事罪三、故意杀人罪四、故意伤害罪五、强奸罪六、抢劫罪七、盗窃罪八、诈骗罪九、贪污罪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第六章 诉讼法第一节 诉讼法概述一、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三、诉讼管辖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参与人三、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五、刑事诉讼程序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民事诉讼参加人三、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四、民事诉讼程序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三、行政诉讼参加人四、行政诉讼程序第五节 仲裁一、仲裁的概念二、仲裁范围三、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四、仲裁协议的概念本章小节练习与思考1理论法学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注: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
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
4、效率意识。
效率是行政的生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
这就要求我们反应迅速,出击有力,及时查处,依法多办案办好案,从而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这是我们文明执法的目的。
5、质量意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是我们文明执法的核心。
所办案件,要经得起司法审查,经得起时间检验。 6、形象意识。
人民群众对工商执法干部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工商执法人员的信任感,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
因此,实施“形象工程”,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端。 四是把握七大原则: 1、法律至上原则 法是国家意志的重要表现形式。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表述意志的最基本的途径和形式是制定法律。
行政机关也就是执行法律的机关。依法行政才能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法律至上实际上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际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不唯权,不畏势,法无明文规定不为,处罚法定。
2、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原则 “严格”指在执行制度或掌握标准时,认真,不放松; “公正”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文明” 指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文化,与野蛮相对。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直接的执法者,它代表国家在最广泛、最关切群众利益的层面上与广大群众打交道,它是法制形象的重要方面。
执法的严格、公正、文明关系到“依法治国” 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实际工作中,对违法行为不枉不纵,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
3、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 执法与服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有机整体,依法行政是政府及其部门的天职,执法不到位就是失职,就是最大的服务缺位;服务是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执法可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因此,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不能因强化服务而削弱执法,也不能因强调执法而放松服务。
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达到执法与服务的完美结合。 4、兼顾效率和保护原则 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执法保证行政机关迅速有力地打击行政违法行为;二是在此过程中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既要效率,又要保护,二者不可偏废。通过行政处罚达到维持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目标,同时也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者是统一的。
5、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原则 在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的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6、按程序办事原则 程序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行政执法只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才能使执法活动增加一份合法保证。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在当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行政管理中的诸多程序法律法规已清楚载明,即使实体方面都正确,因为某一项程序上操作违法,同样会导致行政执法错误而被推上被告席。严格按程序操作,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保证。
7、接受监督原则 绝对的权利,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以及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正确实施行政处罚,防止或减少错误;也有利于防止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
《法律基础》模拟试题一、名词解释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的公司。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宪法:指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法治:是指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依法治理国家的制度和方略。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治其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二、填空1社会主义法实施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的(遵守),另一种是法的(适用)。
2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3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等。
4我国行政机关的宏观结构体系是以(层级制)结构为基础并与(职能制)结构相结合的。5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6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7法有两个基本职能和作用,一是(调整)职能和作用,二是(保护)职能和作用。
8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一是(适合中国国情,是我国人民革命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二是(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并且便于统一行使国家权力)。9行政行为的效力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0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1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组成的。
1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三、单选1建国之后,我国制定了(C)部宪法。
A 2 B 3 C 4 D 52 (D)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A 人民法院 B 国务院 C 公安机关 D 人民检察院3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D)为构成要素。
A 意志 B 动机 C 行为 D 意思表示4(B)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停止5 (D)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遗赠 D 代位继承6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C)A 10岁 B 16岁 C 出生 D 18岁7下列哪种权利属于身份权?(D)A 姓名权 B 名誉权 C 肖像权 D 监护权8(A)是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A犯罪客观方面 B 犯罪客体 C 犯罪主体 D 犯罪主观方面9法的效力来源,即法律的表现形式,是指(B)。
A 法律规范 B 法的渊源 C 法律解释 D 法的适用10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B)。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无民事权利能力人11(D)是特定国家表现其国家的整体和局部之间相互关系所采取的外部总体形式。
A 国体 B 政体 C 政权组织形式 D国家结构形式12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指(D)。A 犯罪构成 B 犯罪客体 C 犯罪客观方面 D犯罪主观方面四、多项选择(每一个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大陆法系又称(AD)。
A 罗马法系 B 普通法系 C 成文法系 D 法典法系E 德意志法系2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基本原则:(ABCDE)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直接选举原则D秘密投票原则E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的原则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ABCDE)A重大误解的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违反法律的行为E 显失公平的行为4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E)A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B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财产C知识产权具有双重的内容,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D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E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5下列哪些是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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