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和综合常识。
法律类包括:宪法及修正案,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经济法,民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文史、科学、实政等。
公共基础知识涉及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公务员、村干部、事业单位、军转干等考试中常考、必考知识、其中时政部分详解“两会”热点。适用范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地方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村官考试、公安招警考试、军转干考试、“三支一扶”考试、选调生考生。
一、列出要复习的提纲
对于刚刚接触考试的考生,列提纲是进行有效复习的步。好的提纲可以帮助考生理清思路,了解公共基础考试大体内容。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写作等等。我们只有对公基考试内容心中有数,才能进行下一步公共基础知识的分类复习,了解每个大类考察的重点与特点,考察什么题型,然后有重点的逐个击破。特别需要提醒是的:了解自己报考单位的考试大纲也同样非常重要的。
二、多与朋友交流
考试是一个人的战争。不论是考研、考公务员还是考事业单位,我们都要面临复习的压力、心理的压力、还要有决心、有耐力。考试可能几个小时就结束了,但是考前的复习阶段却极其考验同学们。有了备考的耐心与意志,再加上好的复习方法,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小编在备考期间,有一个战友一起复习那就再好不过了。大家可以交流复习心得,互相提升,互相鼓励,让我们的备考之路更加容易。
三、多上网搜集资料
中公小编欢迎大家关注中公公益性岗位的微信、博客、微博、和中公教育事网站。这里有中公专家们为考生们进行备考指导、公告解读、试题解析等内容,还有小编们为大家整理的练习题。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
四、教材选择不在于多
很多同学在备考初期,先是在网上、书店搜集各种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书籍。结果回家后,复习过去一个礼拜、一个月后就会发现,教材还是停留在最初的那几页。堆在桌子上的厚厚的书本都要落灰了。其实,教材不在多,够用就行,切忌买一堆教材,却一眼不看,不仅不利于学习还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五、复习与练习相结合
一味的看书,时间长了,大脑的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记忆。每天为自己定好学习计划,进行教材的同时,准备配套的练习题,帮助考生进行复习的检测。这样复习与练习相结合,长期坚持下去,一定可以有好的复习效果。
六、注意平时的积累
做题再多,如果不懂得积累,那么最后的复习效果也会差强人意。公共基础知识中与时事政治题目就需要考生平时的多积累,如回答XX区去年的财政收入和高速铁路行驶速度的问题,都需要平时对时事热点的关注和省情的了解。另外还有历史知识、文学常识等多积累,对于考试得分是非常有利的。
七、参加培训机构
参加培训机构是快速掌握考试考点,巩固考试知识,了解考试情况的方法。中公教师研发团队一直奋战在在公益性岗位考试课程的线,开发更加专业的课程体系,老师们都有多年的课程研发经验。与其自已复习的一头雾水,不如通过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复习。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复习的情况,基础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基础知识精讲班,进行知识的系统复习;对于希望提升分数,基础扎实的考生进行解题技巧课程、试题讲练课程、高分突破。考试前还想进行进一步的提升,考生还可以参加冲刺点睛班。
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这个科目的考试,2001年以前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直把《公共基础知识》作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之一。2001年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对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作了调整,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一科的考试内容,而增加了申论,同时,将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压缩作为常识判断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加以考察。
因此,备考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我们认为不需要专门购买《公共基础知识》的教材,而应主要以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知识。2005年和2006年大纲明确强调该部分主要测查考生法律知识的运用。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一致,将这部分内容以常识判断的形式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而湖南省除了在判断推理部分考常识判断,还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
有的省份还继续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加以考核,如江苏省2006年。把公共科目列为笔试单独一科的省份,考试模式也不相同,基本上趋于标准化测试,即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用计算机阅卷;但仍有一些省份采取传统的测试方式,即考试题型分为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两部分。
2、2006年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考查内容没有大的变化,但是题目灵活性大大增强,题型变化大。
在考试内容方面,考点只作了微调,在“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把“党政机关公文概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规范”,突出了机关公文的规范性考察;在“其他知识”部分,特别增加了“中国文化常识”,这意味着考生要提高人文素养。
在考试题型方面,2006年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纠错题、简答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阅读理解题和材料概括题等形式。在上述形式中选择4-6种,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而2005年只有选择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和材料处理题,基本没有主观性试题。新《大纲》新增了“判断题”、“简答题”、“阅读理解题”、“纠错题”等,同时把“材料处理题”改为“材料概括题”,把“选择题”细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题型的多种可选择性和主客观试题相结合,加大了考生对该科目把握的难度,考生特别要提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主观性试题,总题量有可能减少,但难度会上调,这对考生在答题速度和准确性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考查的灵活性加大后,在十几种题型中选择4到6种,这给广大考生复习又加大了工作量。
值得C类职位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大纲》规定C类卷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但从以往“省考”情况看,《公共基础知识》后半部分往往是与公文文种结合的“小申论”考察。申论考试的出题角度可能更加灵活,更加注重针对性,更趋于接近公务员的实际工作。
同时,在大纲的第四部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这一块,广大考生要注意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内容。但只要以不变应万变,按照大纲要求好好掌握知识体系,就能在考试中运筹帷幄。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公文常识
公文重点变化不大,集中在公文的文种,公文的格式和公文的写作这三个方面,需要大家在备考中重点把握。另外在近今年的考试中,大家也应该注意一下公文处理这部分的知识,在以往的复习之中,考生通常都将这部分知识遗忘。但是随着题目考查知识点的细微化,出题人往往容易在这一块儿设置一些微小的知识点,容易被考生忽略。因此,在复习公文的过程中,切不可忽视一些细小的考点。公文的考察主要内容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一)公文基础知识
概念、特点、种类、文种、公文的组成要素。
(二)常用公文写作
1.法定公文:通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通报、函、纪要。
2.事务性文书:倡议书、调查报告、证明信、启事、海报。
(三)公文写作要求
基本要求、公文的语言运用、写作程序。
(四)公文的处理
拟制、办理和管理。
公文分为法定公文、事务公文、专用公文。以法定公文的15种文种为例,考试中要求考生的每一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区别不同文种之间的本质差异。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务员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是一种常识测验,主要考查的是考生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潜力和倾向。
测试的题目大都为考生所熟悉,所用到的知识也不会超出中学范围。但由于题量大、时间紧,再加上很多题目只有在找到一种简洁方法后才能在短时间内算出。
然而,辅导老师提醒大家注意,很多考生恰恰是在寻找简便方法上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结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所有试题,最终与高分无缘。公务员考试考查的就是考生做题方法和速度及应变能力,通过做题方法和速度来反应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应试者要想拿到高分,必须掌握正确的答题技巧。
1、选择至关重要 在公务员考试中方法和速度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速度的提高是以方法的优化为前提的。
可以说,没有好的方法就没有快的速度。方法是第一位的,是最为关键的。
2、学会放弃 好方法固然能提高做题速度,但并不是每个题目的简便方法都是一眼即可识破的。有些题目用常规方法做可能要花费很长时间,而寻找简便方法可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
因此,为了保证整体的做题速度,就一定要学会放弃。尤其是在遇到一个新题型时,如果一分钟之内仍找不到简便方法的话,就一定要果断地放弃。
3、审清题意,切忌盲目答题 公务员考试中答题时一定要先审清题意,弄清题目的要求。公务员考试的题量大、时间紧,对大部分考生来说,能按时完成所有题目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因此,如果审错了题意,再重新答题的话,即使做对了题目也与做错或没做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它挤占了解答后面题目的时间。所以,做题前一定要看清题目,审清题意,减少答题的盲目性,避免因改正错误而浪费时间。
4、重视直觉思维 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往往还会遇到这种情况:针对一问题,想到了好几种可能情况,或者觉得几种答案都对又只能选一种时,应试者往往会陷入沉思,犹豫不决,最后瞎猜一个答案。既浪费时间,又不能保证准确率。
在这种情形下,建议采用“最先想到”的方案,也就是说,要重视直觉思维的结果。直觉思维是以过去的体验和知识水平为基础产生的,因此有一定的正确性,它比随意瞎猜要更有效一些。
5、克服考试中的紧张心理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些很熟悉的事情,就是一时想不起来,有一种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是由于情绪紧张造成的。
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在心理上一定要放松,暂时把“拦路虎”放在一边,先做其他的题目,过一会儿再回过头来思考这一问题,也许就会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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