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产品?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什么? 答:产品是过程的结果。
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2、产品质量是什么?它包含哪些特性? 答: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其特性包含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经济性。 3、新的《产品质量法》何时通过?何时施行? 答:新的《产品质量法》是2000年7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产品质量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2)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本法规定的产品范围。 5、产品质量法对商品流通作了什么禁止性规定?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答: (1)监督抽查; (2)统一监督检查; (3)定期监督检查; (4)日常监督检查。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有哪些? 答: (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中大网校质量工程师 (3)、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8、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涉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 (1)现场检查权; (2)调查了解权; (3)案情资料查阅复制权; (4)违法物品查封扣押权。 9、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怎样进行处理? 答: ①限期改正; ②公告产品不合格企业; ③责令停业整顿; ④吊销营业执照; ⑤依法实行处罚。
10、产品质量责任包含哪些责任? 答: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一、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及相关权益的维护 法律手段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
首先,要加强立法,这方面,国际社会已作出了不少努力,先后制定并逐步完善了一些含有保护妇女权利问题的国际公约。《联合国宪章》的序言中明确提出“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1952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个专门涉及关于妇女权利问题的法律文件——《妇女政治权利公约》,重申了《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宣布的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将有关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一切方面的权利的原则和标准归纳在其中;1975年通过了关于妇女平等地位和她们对发展与和平的贡献的《墨西哥宣言》;1979年第34届联大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较之其他公约更为全面地规定了妇女的各项权利,重要的是,它还规定了各缔约国在执行公约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985年在内罗毕会议上通过的《到2000年为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明确提出平等、参与国家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总目标,为全世界妇女在1986年至2000年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参与国家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提出了以行动为主,有具体目标和措施的方案,这是一部国际公认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提高妇女地位的纲领性文件。1993年第48届联大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宣言》,该宣言界定了“对妇女暴力”的含义,列举了行为表现,同时要求各国遣责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且不应以任何理由逃避其所应承担的义务。
迄今,妇女权益已经成为国际保护的一项内容,虽然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世界范围内妇女运动潮流不可逆转的趋势和各国妇女觉悟的普遍提高,也有利于广大妇女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和不受暴力侵害。但是,在主张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国际立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准则。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因此,妇女权利的实现状况保护程度也需因国而异,不能脱离各国的国情和国内条件。
当然,在妇女权益的保护问题上也要与国际条约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使妇女权益的国际保护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有利于国际关系的正常发展。国际立法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准则。
我国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十分重视,立法的原则是,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为主体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等10余部基本法,作为国家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全面确认和保护妇女合法权利的专门法律,其中的条文详细列举了侵害妇女权利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惩治对妇女的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是世界各国迄今为止所无法相比的。
毫无疑问,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宣言》和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是在反对和消除对妇女暴力问题上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反对和消除对妇女暴力问题上的立法已十分完善和科学,笔者认为,联合国还应制定比宣言更为有力的国际公约,以便对各缔约国有更大的约束力,我国的有些法律还规定得不够具体、明确,有些规定还是纲领性、导向性的,没有细化;对指向妇女的暴力侵害内容和侵害方式还没有完全涵盖;对妇女施暴的惩罚措施还分散在若干个法律、法规中,给执法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增加力度和有关内容,以使惩治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法规更加完整、更加有力、更具针对性。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
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相继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公房使用若干具体意见》它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抚育费的确定、财产的分割给付等问题都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样可以从法律上强化对妇女财产权利的保护,在21世纪,我们的法律应该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创造一种宽松、友好的社会氛围,如何尽量降低离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二、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认识 加强舆论宣传是重要环节。
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舆论不象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它具有广泛性、及时性、公开性和民主性质。国际舆论的宣传作用十分重要。
讨论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的国际会议,是表明各国在妇女问题上的观点、做法及现状的重要讲坛,各国政府都比较重视。所以发挥各主权国家的舆论宣传作用十分重要。
我国各类宣传媒介、研究结构在保障妇女权益中发挥了重要的配合作用,注重宣传国家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各种妇女组织也创办了不少报纸和刊物、电台、电视台也辟有妇女专栏。所有这些都有力地宣传了妇女权益。
使公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受到尊重妇女、维护妇。
大型普法系列活动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小学生组) 姓名: 一、判断题(每题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每题2.5分,共25分) 1.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就是未成年学生的父母。( ) 2.被父母遗弃的未成年学生有权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
( ) 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4.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 ) 5.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6.任何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 ) 7.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 8.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不得歧视。
( ) 9.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 10.对未成年人的信件,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开拆。
( ) 二、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把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号码填写在横线上。每题3分,共42分) 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______ A.随意开除 B.处罚 2.法律是什么( )? A.规则 B.习惯 C.纪律 D.有强制力的规则 3.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 )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该年龄 A.15岁 B.16岁 C.17岁 D.18岁 4.亮亮今年上小学六年级,一天他看见爸爸妈妈参加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也想去投票,但是妈妈告诉他,他年龄还小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年龄。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是( )? A.16周岁 B.18周岁 C.14周岁 D.12周岁 5.宪法在对宪法地位和作用的规定中,提到宪法是国家的什么法( )? A.基本法 B.普通法 C.根本法 D.一般法 6.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何时通过的?( ) A.1949年10月 B.1954年9月 C.1982年12月 D.1951年6月 7.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12周岁 8.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B.营业性歌舞厅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C.只要有正式营业执照的商店,就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D.任何经营场所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广泛开展( )。 A.全国体育小健将评选活动 B.全国学生迎奥运体育健身公益活动 C.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D.全国青少年健身活动 10.未成年人因不满(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A.16 B.14 C.18 D.12 1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 A.司法机关B.执法机关C.立法机关D.审判机关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 )等方面全面发展。 A.智力.品德 B.品德.体质 C.智力 D.品德.智力.体质 13.小林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猴子,小林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送给好朋友 B.留在家里作为自己的宠物 C.宠物店老板给了小林50元钱,小林把猴子给了他 D.给动物园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这里有一只受伤的小猴子 14.在公车上看到小偷正要偷东西,你应该怎么做?( ) A.见义勇为,和小偷搏斗 B.大声地叫“抓小偷” C.悄悄的当作没看见 D.动动脑子巧妙地提醒那个被偷的阿姨注意自己的钱包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不选、多选或少选均为错。
每题3分,共33分) 1.遇到火灾时,你应该怎么办?( ) A.见义勇为,冲进火场帮忙救火B.拨打119C.保护好自己D.赶快坐电梯下去 2.什么时候我们可以拨打110?( ) A.有人在街上抢劫B.有人在校门口打架斗殴 C.自己一个人在家很害怕D.回家路上看到有人要跳楼自杀 3.课间活动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危险的?( ) A.小明和朋友在座位旁边打闹 B.小红和朋友在楼梯追跑 C.小强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 D.小华和朋友在操场上跳绳 4.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不对的呢?( ) A.把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告诉网友 B.自己一个人出去见网友 C.告诉网友爸妈的具体工作单位和电话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5.有陌生人问路时,你应该怎么做呢?( ) A.详细地告诉他怎么走 B.虽然他问的地方很偏僻但还是带他过去 C.上学就要迟到了,所以告诉他自己不知道 D.他问的地方很繁华并且希望可以有人带路,所以带他过去 6.下面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我不会犯法,没必要学习法律 B.他先骂了我,所以我把他打成脑震荡也不算违法 C.犯了法,只要认了错就可以不受处罚 D.偷同桌一支铅笔没关系 7.下列哪些行为被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禁止?( ) A.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B.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C.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D.旷课 8.拨打120的时候要说什么?( ) A.说清楚具体地址 B.说清楚病人年龄 C.说清楚病人得了什么病 D.留下联系电话,以防万一 9.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A.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网吧吸引小学生和中学生上网玩游戏 B.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卡拉OK歌舞厅,并且声明学生光临可以给予优惠 C.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一家快餐店,方便学生就餐 D.某小商贩在学校附近向学生出售日本暴力打斗连环。
本文从对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基础,我国《婚姻法》对妇女对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立法沿革,离婚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成因,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不足, 完善婚姻法中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这几个方面对离婚妇女权益进行分析,以此达到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的目的。
一、为什麽离婚案件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伤害 (一)离婚案件中妇女认知能力较低 离婚案件中,妇女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且诉讼能力较差,又习惯於把矛盾交给法院,让法官主动调查取证,作出裁决。虽经人民法院风险告知“谁主张、谁举证”,却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不懂得如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导致在诉讼中处於劣势。
即使提供了相关证据,又仅仅是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证据证明力不高,法官不予采信。法庭审判活动中,法庭辩论偏离了案件焦点纠缠於细枝末节,不能准确表达个人意见影响了个人权利的主张。
(二)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离婚案件作为复合之诉,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离婚案件中也显得尤为重要。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利於妇女财产权 的保护财产分割中举证难,债权、债务难以认定,是财产分割的突出问题。
中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模式在小城镇、农村普遍存在。为了男方外面的事业,女方放弃外出挣钱的机会,安心在家照顾老人、孩子。
而对男方收入及财产经营状况毫不知情。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只能就现有的房产、物质进行分割,无 法就婚后男方在外财产状况提出相关证据。
即使女方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出具虚假的借条,由於女方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致使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於女方,财产越来越少,“共同债务”却是越来越多。而且由於女方当事人未能提供共同财产的证据,其主张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导致事实上不公正的家庭 财产分割,存在合法不合理现像。
2、妇女财产补偿权利未予保护。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作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在实际生活中,男人外出务工挣钱,女人在家照顾老人、孩子现象普遍存在。
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即处於被动地 位,基於此,在判决双方离婚时,法官可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女方该补偿权予以充分考虑。 (三)过错损害赔偿较难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 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就此,法律规定的较为具体,但在审判实践中就男方重婚、婚外同居的事实如何认定,妇女举证有很大困难,认定重婚要有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婚外同居行为被社会所唾弃,多数男方为顾及自身地位、荣誉异常隐蔽,现行法律对证据证明力要求非常高,排除了未经当事人同意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效力。而知情的证人碍於情面,不愿意出庭作证。
即使法官内心确信一方当事人与他人有婚外同居事实,限於缺乏证据而难以认定,妇女亦不能得到相应赔偿。其次,实践中,有的当事人“第三者”并不固定,有的是“通奸”行为,有的属於“姘居”,有的虽未“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但与婚外异性经常保持不正当关系,沾污了婚姻的清洁性,理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裁。
由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范围过窄,法官无法对当事人以上行为给予法律制裁,妇女作为一方受害人, 不能就此获得赔偿。 (四)离婚后妇女居住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1、房屋其作为男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依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此时妇女居住权如何处理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住房对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威者房屋的所有权。”就居住权,法律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直沿用“一般不超过两年”的规定处理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问题。
有学者或司法实务者认为两年时间过於短暂应延长至五年、十年。笔者认为不宜如此。
既然是以帮助的形式让与困难者居住权应以不妨碍房屋所有权人住宅权不受侵犯为原则,时间过长不利於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收益权益的充分行使。两年居住期限到期后,妇女仍居无定所,此时如何处理,能否考虑判决双方离婚前就女方居住权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司法解释应作出补充规定。
2、房屋作为婚后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时,因人民法院根据房屋具体情况,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妇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离婚进行房屋分割时,不应以购置房屋个人出资额多少为依据进行分割,而应从双方实际情况考虑,女方要求房屋所有权时给予男方一定的住房补偿,男方要求房屋所有权给予女方相应的住房补偿,当然,该补偿数额以双方协商为准,协商不成以评估为原则,总之要求公平、公正。 二、离婚妇女权益受侵犯的成因 (一)历史原因 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
妻子。
学生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就必须承担责任”这一观点认识正确的是家长不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
下列不属于教育与矫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方式有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8岁的小丽随父母在外地旅游时与父母走失了,跟一个说认识她的阿姨,一起去找父母会比较危险。
江苏省的知识竞赛题为:单项选择交通:1、人行横道信号灯黄灯持续闪烁时,表示( ) 。CA、不准通行 B、可以通行 C、需注意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行2、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靠路边( ) 范围内行走。
AA、1米 B、1.5米 C、2米3、自行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侧道路边缘 ( ) 范围内通行。 AA、1.5米 B、2米 C、2.5米 4、行人在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您认为危险的做法是:( )B 。
A、无车辆驶来时尽快通过B、车辆临近时抢先通过C、注意观察车辆,确认安全后通过5、乘车人下公交车,准备横过无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您认为最安全应 ( )横穿。CA、从公交车头B、从公交车尾C、等公交车驶离,确认安全后6、乘车人在机动车道内,应当从 ( ) 上下车。
BA、机动车左侧B、机动车右侧C、只要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左右侧都可以7、如客车意外失火,车门无法打开,应( ) ,尽快逃生。BA、撬开车门B、砸碎风窗玻璃C、先行灭火,再撬开车门8、当您和亲友聚会,亲友喝完酒后要驾车回家,您应( ) 。
CA、告诉他小心驾驶B、劝他系好安全带C、坚决阻止他驾车未成年人保护法: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A)A.18 B.16 C.14 D.20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A.18 B.16 C.14 D.203、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下列对班主任行为的评价哪一个是正确的?( )(D)A.正常现象 B.合法行为 C.合理行为 D.违法行为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应依法( )。
(D)A.减轻处罚 B.从轻处罚 C.加重处罚 D.从重处罚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D)A.人权 B.个人志愿 C.人身自由 D.人格尊严6、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对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人学生的( )。
(D)A.隐私权 B.荣誉权 C.平等权 D.受教育权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C)A.家长 B.学校老师 C.任何组织和个人 D.同学8、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B)A.基础教育 B.义务教育 C.基础教育 D.中级教育9、根据未成年热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A.法律 B.自力救济 C.强制 D.道德10、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C)A.小学生禁止进入 B.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C.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D.儿童禁止进入1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 )?(A)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用承担责任C.承担较少的责任 D.视情况而定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c)A.发育、成长 B.生活、教育 C.安全、健康 D.认知、思想13、小明(13周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行为违反了( )。
(D)A.宪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1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B)A.自由、尊严 B.人身、财产 C.成长、健康 D.生活、教育1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A)A.中央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D.家长以及学校、社会组织16、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B)A.职业教育 B.青春期教育 C.特长教育 D.学业教育17、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机构收容教育。
(D)A.居委会 B.攻读学院 C.就近的公安局 D.儿童福利机构18、离婚双方因扶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的,应当根据( )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A)A.保障子女的权益 B.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C.有利于女方 D.有利于南方19、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 )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B)A.其班主任老师 B.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C.未成年人自己 D.其学校校长20、中。
1。
一天,同学们上法律课,老师向同学们提问:“谁知道什么叫欺骗罪?”同学们呆了几分钟,忽然,一个同学女同学害羞的站起来,说:“老师如果不让我们通过法律考试,这就叫欺骗罪!”老师一脸茫然:“此话怎讲?”女同学说:“根据法律利用他人的无知使人蒙受其害就叫欺骗罪!”“我晕!” 2。 纽约的一座监狱里,最近又来了几个囚犯.一天,监狱长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这儿是座模范监狱,我们是很民主的,每一个囚犯来到这里都可以继续做他们原来的工作.”囚犯们听了很高兴.其中一囚犯顿时手舞足蹈起来.监狱长连忙问他:”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囚犯大声回答道:”监狱长先生,我原是看大门的!” 3。
忘了看脸 女:“我要求与丈夫离婚,请法院明判。” 审判员:“请陈述理由。”
女:“他骗了我,结婚前他没有告诉我他脸上有斑点。” 审判员:“结婚前你没见过他?” 女:“见过,不过,当时我只顾看他送的礼物,没有注意看他的脸。”
4。 法律依据 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七十卢布。
“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三十卢布!” 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 5。“您听好了,”被告向他的辩护律师说:“如果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您将得到另外100块钱酬金。
”法庭上,律师绞尽脑汁,滔滔不绝。被告如愿以偿。
律师后来对别人说:“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本来法官想判他无罪释放。”吗?!”(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点击 “好评”,谢谢^_^)。
一、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由此可见该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违反法定程序的”属于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本案中乡政府的处罚不服,应当向其上级也就是县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而且本案中明确说明了“某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的规定委托”,所以该县公安局应当作为治安管理处罚主体而承担该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乙公司并未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67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本案中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6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到了6月1日甲方仍然未按照约定办理登记手续,而且乙公司在依照约定付款一次之后,表示剩余款项将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由此可见,甲公司违约在先,导致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余款。本案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在确认乙公司并未违约的基础上,先由甲公司按照合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后继续履行合同 。
三、1、错误。根据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错误。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不一定导致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还有主观方面、因果关系等因素。
3、错误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还有过失犯罪这一类型。4、错误。
参考刑法第20条5、错误。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因为没有得逞有可能是基于主观意愿而停止,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中止。6、错误根据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要件在于“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7、错误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8、错误根据刑法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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