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三、财会类 第一章基础会计学 第一节总论 一、会计定义 二、会计基本职能 三、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节复式记账法 一、账户 二、会计等式 三、借贷记账法 第三节账务处理程序 一、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 三、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第二章企业会计学 第一节资产的核算 一、资产概述 二、货币资金的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核算 四、存货的核算 五、投资的核算 六、固定资产的核算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二节负债的核算 一、负债概述 二、流动负债的核算 三、长期负债的核算 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一、所有者权益概述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四、留存收益的核算 第四节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一、收入和成本、费用概述 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 第五节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及利润分配概述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三章预算会计学 第一节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的特点及其核算 二、负债的特点及其核算 第二节净资产 一、各项基金的核算 二、结余及结余分配的核算 第三节收入与支出 一、收入的分类及其核算 二、支出的分类及其核算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一节财务管理总论 一、财务管理的内容 二、财务管理的环境 三、财务管理的目标 四、财务管理结构 第二节资金时间价值与投资风险价值 一、资金时间价值 二、投资风险价值 第三节企业融资及资金结构 一、企业融资概述 二、权益资金融资 三、负债资金融资 四、资金成本及杠杆原理 五、资金结构 第四节投资决策 一、投资概述 二、项目投资 三、证券投资 第五节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概述 二、股利政策 第六节财务分析 一、财务分析概述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 三、财务指标分析 四、财务综合分析 第五章会计法规 第一节会计法 一、会计管理体制 二、会计核算及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三、会计监督 四、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 五、法律责任 第二节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四、法律责任 第三节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三、会计要素及其分类 第六章财税基础知识 第一节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一、财政概念 二、政府与市场 三、公共产品 四、财政职能 第二节财政支出 一、财政支出分类 二、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 三、购买性支出 四、转移性支出 第三节财政收入 一、财政收入的形式和分类 二、财政收入规模 三、财政收入结构 第四节税收原理 一、税收要素 二、税收分类 第五节税收制度 一、我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演变 二、商品课税的特征和功能 三、所得课税的特征和功能 第六节税收体系 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营业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个人所得税 第七节国债 一、国债的功能和作用 二、国债的发行、流通与偿还 三、国债的负担与限度 第八节财政政策 一、财政政策的目标、工具和类型 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三、我国财政政策的运用 第七章审计学 第一节总论 一、审计的概念 二、审计独立性 三、审计的目标与对象 四、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节审计的组织形式 一、政府审计机关 二、内部审计机构 三、民间审计组织 四、审计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第三节审计程序与方法 一、审计程序 二、审计方法 第四节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 二、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节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的内容 二、审计报告的种类 第八章金融基础知识 。
(仅供参考)。
国家都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地方有的也考这两门,或考公共基础知识,还的的要考专业,反正跑不了这几个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各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第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多为具体职位的招聘,考生须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
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第二,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要求各不相同。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山东、广东的要求比较宽。 这就需要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
第三,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视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而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视。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第四,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招录报名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时间在每年1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2006年提前了一个月。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 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
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时间都很灵活。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一般在三四月发布招考公告或简章,四五月考试;选调生三月考试。北京市一般在6月份(面对社会在职人员)和12月份(面对应届毕业生)进行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
》》请及时关注【公务员考试信息】!(一)考试内容有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者都参加这两科的考试。
部分岗位需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或专业考试。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和国家接近,基本沿用国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家的。
例如:四川公务员考试一般情况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江苏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三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般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般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考试主要通过给出一定量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对给定的资料进行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加工,并回答相应的问题。 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见对应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二)考试时间安排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将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各地省考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国家的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地方上的要看职位要求 都会注明 a类表示考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省级单位)b类表示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市级或一下单位)###一般都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国家的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江苏省的还要考公共基础``别的省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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