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镜不要一会去一会戴,这会造成视网膜到晶状体一会清楚,一会模糊活动频繁会造成度数上升。
2:不能眯眼睛,看不见的话千万不能眯眼睛
3:戴时间长了可适当摘下来向远方眺望一会
4把眼镜的鼻托和镜框的松紧调到适合自己舒适度,否则会引起眼睛疲劳
5取戴眼镜的时候都要双手拿双手放,防止镜架变形。
6擦拭眼镜时可先用清水冲洗一遍,再用专用的眼镜布对折把镜片夹在中间顺着一个方向擦拭,不要来回擦,这样会把眼镜擦花,手平时不要去触摸镜片
7:眼镜放在桌上的时候要将镜边折叠好正面朝上放置。不能倒置
近视眼镜是一种凹透镜
老花眼镜是一种凸透镜
镜片是一次性产品,一旦加工制作完成,无法修改,为避免可以预防的损失,应当在定配
时慎重考虑正确选择
镜片的颜色:对视力、颜色和距离的视觉要求高并且稳定的工作,如学生,汽车司机,
外科医生,美术工作者等应当选择无色透明的镜片。如果汽车司机戴上颜色较
重的镜片后,对距离变化不敏感,对距离判断不准确,容易肇事。
镜片的形状:选择了镜架后即选择了镜片的形状。
镜片的透光率:具有多层抗反射膜的光学镜片、无色光学镜片和非球面超薄的光学眼镜片
透光率比较好。
镜片的厚度:与镜片屈光度大小有关,与镜片折射率有关,与镜框大小形状有关,与瞳距
大小和移光心量有关,与散光轴位有关,与镜片性质(凹凸)有关。
镜片的重量:与镜片材料有关,玻璃镜片比树脂镜片重。相同的镜片材料,比重大的比比
重小的重,体积大的比体积小的重(与镜片度数和外形大小有关)。
镜片的硬度:玻璃镜片比树脂镜片硬度高,比较耐磨。
镜片的强度:树脂镜片比玻璃镜片强度高,耐冲击不易碎
镜片的特殊功能:如防紫外线,防电磁辐射,防红外线,耐高温,耐油,耐酸碱,防色散
防变形(超薄非球面镜片),防强光等功能。如电、气焊用镜片,电脑用镜片,
水下用镜片,钓鱼用镜片是不同的。
很简单的:这是验光用的数据。
是提供给验光师的数据。球镜 1.0代表正常。
低于 1.0代表近视,大于 1.0的代表远视,你的右眼球镜-1.0代表你的近视为1.00D,后面柱镜-0.5轴代表你有散光度数为0.5D轴向90代表配镜时验光师在为您验光时会把散光镜转向位于90D的轴上。左眼近视0.5D,散光0.5D,散光镜转向80D你若是近视患者,那么这些数据你需要在验光师为你验光是注意镜片上的数字和你配镜是验光师在验光镜框上放置镜片时是否转动一定的度数。
验光完毕后可以取下眼镜看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要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争议如何解决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怎样投诉 为了强化和规范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有效地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切实履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受理投诉原则 (一)、消协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消费者投诉,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所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造成损害产品的质量缺陷或服务中存在的具体损害原因,不应当强求消费者举证。
(三)、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 (四)、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六)、坚持舆论监督,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凡公开点名曝光的必须慎重,要以消费者投诉事实或必要的调查、鉴定材料为依据,要有必要的组织审批手续。
必要时,可以事先反馈给被批评者按一定手续进行核实。 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末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遇到《消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 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 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协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 诉。
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 者又向消协投诉的,消协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地方法规赋予消协其他职责的,按当地通过施行的法规执行。
消费者维权政策集锦 2004年5月 77项食品实施新标准 2004年3月13日,《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等77项食品卫生新标准,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标准修订,全面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目前已有314项新修。
光明计量进镜店。
一是各地要对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配备了满足验光配镜等工作需要的计量器具;配备的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出厂合格证书或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为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是否有违规使用计量器具行为等。
二是在此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眼镜店“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配”是指眼镜店开业,必须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计量器具;“验”是指眼镜店进、出货(如: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等)必须经计量检测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检测报告;“检”是指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保”是指眼镜店要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监”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眼镜店日常计量监督检查。
三是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眼镜店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眼镜店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受托为眼镜店的眼镜产品提供开展免费计量检测服务,为眼镜店配制的眼镜质量提供可靠的计量保障,让广大消费者放心配镜。
四是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为了引导消费,加强监督,各地可在眼镜店试点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明示制度。即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制要求的,各地可在眼镜店明显部位统一加贴“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并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告之消费者放心配镜并加强监督。“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格式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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