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指为了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社会目标、具有明确规章制度的一个独立单位,是正式化的社会群体。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组织,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 1、社会组织有别于初级社会群体。 虽然社会组织可以由初级群体或非正式群体演化而来,但是当它称为社会组织之时,已经和诸如家庭、氏族、邻里等初级群体高度分离。
2、组织中形成了分工体系。 所谓分工,就是将为实现共有目的的工程分解为相互异质、相互补充的几种作业。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用迪尔凯姆的话说,不是因类似而产生联系,而是异质物之间的联系。因此,它不是在同类意识和共鸣原则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而是在意识到自己的作业如果独立进行便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意识到功能上的相互依存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
3、组织制造了制度化的支配关系。 支配关系是由于利用势力或行使权力(权力即制度化了的势力)而建立的支配服从关系。
组织中权力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权力正当性的依据来源于制定了的秩序,即规则,而不是对权力行使者个人的恭顺感情。马克斯·韦伯把这种基于制定了的规则的支配称为法理的支配或权力,而将基于敬仰、崇拜和感激的支配叫作传统的支配或权力。
社会学把作为规则规定下来并且为组织成员承认和接受的支配关系,叫作制度化了的支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服从规则是加人组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组织成员也正是用这种代价换取组织支付给他的利益和报酬。
另外,科层制组织中的权力关系是特定的,它与传统支配中的主从关系是全人格的不同。 一旦离开了职务,上下级就归复到了完全平等的个人。
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必须是一个多面手,他必须有坚实的关于人类行为和社会环境的知识作基础。
还必须掌握有足够宽泛的知识和技能,以使他们在实践中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以便更有效地帮助个人、家庭、团体、社区,改善他们的社会功能;另外最重要的一点,社会工作者作为助人者必须做到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的相统一,要遵守职业道德。 社工主要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以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人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社会组织的基本要素 美国社会学家利维特在1965年从系统论的视角勾勒了社会组织的基本要素: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参与者、组织技术、组织环境。
其中组织结构可进一步细分为规范、职位、角色和权威。 (1)组织目标 是组织必须通过自身的活动去达到的某种事实或未来状态。
它是组织活动过程的根本原则,是动员组织资源和衡量组织运行效率的一种基本手段,也是组织身份的标志。 (2)规范 是组织参与者关系的模式化和规范化,包括组织的价值观、规章制度和角色期待。
(3)职位 社会组织一般根据功能和分工,建立部门分工并设置相应的职位,以制度化的形式对不同的职位赋予明确而清楚的责任和权利,通过职位来协调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的活动,促使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4)角色 制度化、正式化职位的存在,使社会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长期或短期地被置于某一特定的位置上,并必须严格按照与所处职位相吻合的角色进行活动,即扮演正式角色。
组织成员之间的互动一般不具有个人性质。 (5)权威 权威是一种合法化的权力,它是维持组织运行的必要手段,社会组织都有一个权威中心或指挥体系,作为维护组织运行的必要手段,全面控制和指挥组织活动过程,使成员在组织内真实地感受到约束和限制,进而遵从规范。
(6)参与者 是指那些出于各种原因而为组织做出贡献的个体。 (7)技术 组织是一个完成某类工作的地方、一个利用能量处理物质的地方和一种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机制。
每个组织都拥有为实现其目标所需的技术。 (8)环境 每个组织都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并且必须适应的物质、科技、文化环境中。
社会组织的特性 美国社会学家汉南和卡罗尔指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结构类型相比,更具持续性、可靠性和可控性。 组织设计出来是为了能够在一段时间内一贯并连续地支持一系列具体行为的实施。
组织擅长于一次又一次地用同样的方法完成同样的事。 组织使行为发生在一定的规则框架内,规则框架为决策行为提供了指导和合法性,为参与者对其过往行为的评价提供了理性基础。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在经济和社会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维权、自律等作用的各类民间组织、中介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民间组织的登记工作,财政、审计、司法、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工作(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截至目前,湖北省麻城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198个,其中社会团体1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8个,基本保持每年15%左右的速度在发展。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596人,其中党员122人,约占20%,兼职工作人员734人,其中党员445人,约占60%,担任党组织书记10人,已建党组织12个,凡符合条件的应建党组织已实现100%全履盖。 目前,该市社会组织已遍布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等领域,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
这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重视。
党中央十分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级发布文件,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对此,麻城市委及时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局协调配合,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压力,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麻城市依据上级精神,在市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同配合,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组织牵头、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社会参与”为主要特征,以“扩大覆盖面、提高战斗力”为重点的党建工作机制,全市主要形成了二类有代表性的党建工作新模式。 其一是“组织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民政部门协助”模式:市委组织部门牵头,主要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民政部门予以配合,在登记中对社会组织提出党建要求,在年检时要求提交党建情况,对党建工作予以督促和监督。
其二是律师、会计师领域的“主管部门负责、行业领域协助、会员参与”的模式:律师行业和会计师行业的党建由司法行政部门、财政、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在各律师服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由各律师服务所、会计师服务所协助主管部门,并具体承担指导律师及法律事务所、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的党建工作。 (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扎实、推动有力。
该市在指导检查的层次上采取三级督办:即指导小组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办;成员单位深入到所属对口单位督办;业务主管单位深入到社会组织开展调研督办。针对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同、人员松散、隶属关系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较大的特点,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克难攻艰,明确思路,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落实举措,运用载体,使党建工作开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好势头,全市涌现了市博达学校、春蕾学校、个协支部和市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等一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的单位,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大多数党组织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多数党员得到了组织关怀和教育,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来看,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覆盖率偏低,党建工作缺位,党员作用不明显,服务社会功能有待加强。 一是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国家给予的扶持、培育政策有限,基层社会组织规模相对较小,缺乏品牌效应,社会影响力不够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有限。因此,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工作实践中,往往只注重了单位资质审查和登记条件及审批程序,对党建工作有所忽视。
二是部分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支持不够。作为社会组织的发起人,尤其是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自己凭本事、靠能力生存,“单位无党组织照样能管理好,经营好”,认为党建工作就是“作秀”走形式,甚至担心开展党建工作会分散精力,影响其单位的正常发展。
从业人员对开展党建工作不关心,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所谓”的态度,这些消极因素导致在社会组织中正常发展党员工作滞后。 三是社会组织人员流动性强,党组织覆盖率不高。
社团实行以章程为核心的会员制,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模式,且会员绝大部分都是兼职,党员组织关系多数在其业务主管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 一些民非单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留不住人才,用工随意性较大,员工流动性强,即使是党员,也只是认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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