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有其他运输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运送速度快,运输安全准确,可简化包装节省包装费用。 航空运费按 W/M方式计算,但其重量体积比为6000立方厘米比1千克(相当于6立方米/公吨),故而实际运费计算以千克为单位。
尽管航空运费一般较高,但对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采用空运反而有利。 且空运计算运费的起点比海运低,运送快捷准点。
所以小件货物、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和贵重商品适宜采用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方式主要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快递业务。
A。班机运输 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指具有固定开航时间、航线和停靠航站的飞机。
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但由于航期固定,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运送。 B。
包机运输 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一个或若干个包机人(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 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费率低于班机,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些。
C。集中托运 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然后由其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分发给各个实际收货人。
这种托运方式,可降低运费,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 D。
航空快递业务 航空快递业务(Air Express Service)是由快递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向货主提供的快递服务,其业务包括;由快速公司派专人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后以最快航班将货物出运,飞抵目的地后,由专人接机提货,办妥进关手续后直接送达收货人,称为"桌到桌运输"(Desk to Desk Service)。 这是一种最为快捷的运输方式,特别适合于各种急需物品和文件资料。
外贸企业办理航空运输,需要委托航空运输公司作为代理人,负责办理出口货物的提货、制单、报关和托运工作。委托人应填妥国际货物托运单,井将有关报关文件交付航空货运代理、空运代理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后,取得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即为承运开始。
航空公司需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完好负责。 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凭航空公司发出的到货通知书提货。
航空货运基本常识 货物托运 -- 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
包装 -- 货物的包装应该符合民航运输的要求,不得使用草袋包装或者用草绳捆扎。每件货物外包装上应写明收、发货人的详细地址和名称。
禁运货物 -- 货物包装内不得夹带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和证券。 根据货物性质或运输条件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托运单。
重量、体积 -- 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小于40厘米。货物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为1公斤计算。
最低运费 -- 国内运输每一张货运单最低运费为人民币60元。 托运国际货物 -- 应先交海关等联检单位查验后,并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入境和过境国家的关规定,待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由当地民航部门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承运国际货物,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法令、规定和要求。
凡与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无业务总代理、业务代理或结算关系的外国空运企业所填开的运输凭证,一般不予接受。 国际货物运输货物的收运条件和收运程序 收运条件 (1)一般规定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 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3)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 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收运程序 (1)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和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与运输有关运输文件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2)代理人在收运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完成下列程序: ①着重检查 货物内容 了解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特别应注意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或货物中可能含有危险品。
如属于或含有危险品,应按承运人与代理人的有关协议及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的目的地 代理人应了解托运人所交货物是否系通航地点,如目的地无航站时,可建议托运人将货物到达站改为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通航地点,但收货人栏内仍须填货物的 目的地。
货物的包装和体积 代理人在收运货物时,应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和货物的尺寸。 对于包装不牢,过于简陋以及带有旧标志的旬装,应要求托运人重新包装。
另外应检查货物的体积是否符合所装载机型的要求,对于联程货物,则应考虑其中转航站所使用的机型。 海关手续 检查货物的报关手续是否齐备。
②上述四点均符合要求时,请托运人填写托运书,代理人应着重检查托运书上有关各栏的填写: 货物品名栏(包括体积及尺寸) 检查货物品名栏内的品名是否填写得过于笼统,如"鱼罐头"不应笼统地填写为"食品"。 另外应检查托运人所填写的货物尺寸是否注明计量单位,对于危险物品,则应要求注明其专用名称和包装级别。
收货人姓名和地址栏 代理人应了解收货人所在城市名称是否属于不同国家中的重名城市,遇有此种情况时,必须要求加上国名,运往美国的货物则还应加上州名。 本栏不得出现"to order"字样,因为航空货运单不能转让。
托运人签字栏 检查托运人签字栏内是否有托运人的签字。 ③对货物进行秤重和量尺寸 代理人对货物应进行秤重和量尺寸,以便计算出计费重量。
如托运人自己将货物重量填入栏内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④计算运费 在计算运费前,必须准确地确定费率,计算完运费后,必须进行复核。
⑤填制航空货运单 填开货运单应按照现行的"航空货物运价手册"(tact)规则部分第六章中货运单的填写要求填写。 ⑥粘贴和拴挂货物标签,对于需要加贴货物有关标贴的货物,应予加贴/拴挂。
⑦ 对货物、货运单和标签进行三核对,以避免发生差错。 ⑧预定吨位:对于需要预定吨位的货物,应事先定妥。
对于特种货物、运输中需特别照料的货物,应事先安排妥当。 ⑨填写货物的交接单,并将货物安全地送交到承运人处。
⑩编制销售日报,根据有关航空公司要求,按时交付运费。 其他运输有关文件 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托运人应提供以下有关文件: a、进、出口过境海关所需文件; b、货物的内容清单(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应提供内容清单); c、托运危险品、动物证明; d、在国际航协3区和1区之间(1ata area3-1)托运指定商品时,必须提供商业发票。
办理托运。
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 安排货舱。
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装货、装机。
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签发运单。
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
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 发出装运通知。
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
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指具有固定开航时间、航线和停靠航站的飞机。
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但由于航期固定,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运送。 班机运输特点: 1、班机由于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和定期开飞航,因此国际间货物流通多使用班机运输方式,能安全迅速地到达世界上各通航天地点。
2、便利收、发货人可确切掌握货物起运和到达的时间,这对市场上急需的商品、鲜活易腐货物以及贵重商品的运送是非常有利的。 3、班机运输一般是客货混载,因此,舱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货物及时出运,往往需要分期分批运输。
这是班机运输不足之处。
刚入门的空运货代经营需要资金规模小,且不需要多少固定资产,办公场所、车队等营业设施可以通过租用取得。
空运货代进入、退出成本低。目前市场中的空运货代数量较多,没有空运货代能大范围垄断市场,现有空运货代不会对新进入者采取激烈的排斥态度。
而且,商务部取消货代资格审批后,新进入者可轻易获得空运二代的经营资格,进入二级空运货代市场。 民航总局将民航销售代理人资格由审批改为自律后,空运二代仍要从成本与效率的角度出发,考虑是否有必要取得民航销售代理人资格,是否有必要升格成为空运一代。
一方面,获得民航总局代理人资格成本较高,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空运货代获得民航销售代理人资格的目的就在于能从航空公司拿到主运单,能在航空公司包舱包板。
但成为航空公司的代理需要有相当的货量作筹码,并要向航空公司交纳一笔数目不菲的保证金。除此之外,空运货代参加国际航协(IATA)的结算系统还要缴纳另外一笔保证金。
另一方面,成为空运一代并不意味着价格优势。航空公司实行梯级运价,代理人的货量越大,从航空公司拿到的运价越低。
空运一代为保证货量,向空运二代放出的运价非常透明。这就出现一种情况:部分货量小的空运一代的成本运价比空运二代的成本运价还要高。
航空公司也在控制各自代理人的数量,货量小的空运一代要面临航空公司的淘汰。 综合考虑以上两种情况,这使后来者的市场空间并不大,部分现有货源充足的空运二代将获得民航销售代理人资格,但这部分空运二代的数量不会太多。
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将会增加几支潜在力量同目前的空运货代企业展开竞争:航空公司、机场、国外空运货代驻华办事处、民营公司等。 航空公司、机场是一支最具威胁性的力量。
基于公平竞争和交易成本等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目前不允许经营国际货代业务的。 但航空公司、机场早已程度不一的参股经营空运货代业务,相关部门应加以规范航空公司、机场的行为。
随着市场的放开,目前国内市场上非法经营国际货代业务的国外空运货代货运驻华办事处将可能组建为合法的货代公司,凭借指定货源、国外网络、管理经验等优势,它们将同国内货代企业争夺货源、客户、人才。
基本名词 航空货运单 (AWB) (Air Waybill):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名义签发的单据,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货物运输的证明。
无人陪伴行李(Baggage, Unaccompanied):非随身携带而经托运的行李,以托运方式交运的行李。 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在这种货仓内,或物可以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存放而无需缴纳进口关税。
散件货物 (Bulk Cargo):未经装上货板和装入货箱的散件货物。 CAO (Cargo for Freighter Only):“仅限货机承运”的缩写,表示只能用货机运载。
到付运费(Charges Collect):在航空货运单上列明向收货人收取的费用。 预付运费(Charges Prepaid):在航空货运单上列明托运人已付的费用。
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用来计算航空运费的重量。 计费重量可以是体积重量,或是当货物装于载具中时,用装载总重量减去载具的重量。
收货人 (Consignee):其名字列明于航空货运单上,接收由承运人所运送的货物之人。 交运货物 (Consignment):由承运人在某一时间及地点接收托运人一件或多件的货物,并以单一的航空货运单承运至某一目的地的。
发货人 (Consignor):等同于托运人。 集运货物 (Consolidated Consignment):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拼成的一批货物,每位托运人都与集运代理人签订了空运合同。
集运代理人 (Consolidator):将货物集合成集运货物的人或机构。 COSAC (Community Systems for Air Cargo):“高识”计算机系统的缩写。
是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的信息及中央物流管理计算机系统。 海关 (Customs):负责征收进出口关税、查禁走私和麻醉品交易及滥用的政府机构(在香港称香港海关。
) 海关代码 (Customs Code):由香港海关(C&ED)为一批货物加注的代码,以表明清关结果或要求货站经营者/收货人采取何种清关行动。 清关 (Customs Clearance):在原产地、过境和在目的地时为货物运输或提取货所必须完成的海关手续。
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危险货物是指在空运时可能对健康、安全或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物品或物质。 运输申报价值 (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由托运人向承运人申报的货物价值,目的是要决定运费或设定承运人对损失、损害或延误所承担责任的限制。
海关申报价值 (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适用于,为核定关税金额而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值。 垫付款 (Disbursements):由承运人向代理人或其它承运人支付,然后由最终承运人向收货人收取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是为支付代理人或其它承运人因运输货物而付出的运费和杂费而收取的。 EDIFACT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for Administration, Commerce and Transportation):是“管理、商业和运输电子资料交换”的缩写。
EDIFACT是用于电子资料交换的讯息句法的国际标准。 禁运 (Embargo):指承运人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在任何航线或其中的部分航线上或接受转机的来往于任何地区或地点承运人任何商品、任何类型或等级的货物。
ETA/ETD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预计到港/离港时间的缩写。 出口许可证 (Export License):准许持证人(托运人)向特定目的地出口指定商品的政府许可文件。
FIATA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de Transitaires et Assimilées):FIATA 被许可人——被许可在香港发出FIATA文件[作为托运人和运输代理人收货证明(FCR)的FIATA 提单(FBL) [FIATA Bill of Lading (FBL) "as Carrier" &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FCR)] 的成员。 受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保障(最低责任限额:US$250,000)。
机场离岸价 (FOB Airport):这术语与一般FOB术语类似。卖方在离境机场将货物交与航空承运人后,损失风险便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货运代理 (Forwarder):提供服务(如收货、转货或交货)以保证和协助货物运输的代理人或公司。 总重 (Gross Weight):装运货物的全部重量,包括货箱和包装材料的重量。
HAFFA (Hong Kong Air Freight Forwarding Association):香港货运业协会有限公司(HAFFA)的缩写,始创于1966年,是一个推动、保障和发展香港货物运输业的非赢利性组织。 货运代理空运提单(即 :货运分运单)(HAWB) (House Air Waybill):该文件包括拼装货物中的单件货物,由混装货物集合人签发,并包括给拆货代理人的指示。
IATA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缩写。 IATA是航空运输业的组织,为航空公司、旅客、货主、旅游服务代理商和政府提供服务。
协会旨在促进航空运输安全和标准化(行李检查、机票、重量清单),并协助核定国际空运收费。IATA的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
进口许可证 (Import Licence):准许持证人(收货人)进口指定商品的政府许可文件。 标记(Marks):货物包装上标明用以辨认货物或标明货主相关信息的记号。
航空公司货运单(Master Air Waybill):这是包括一批集装货物的航空货运单,上面列明货物集合人为发货人。 中性航空运单(Neutral Air Waybill):一份没有指定承运人的标准航空。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33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