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类别:1: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2:消防及给水3:防烟及排烟设施4:电器与通讯5:自动喷水与灭火系统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气体自动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0: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1:蒸汽灭火系统12:移动式灭火器材13:其他灭火系统具体: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
固定烟雾灭火装置 以烟雾灭火剂在烟雾灭火器内进行燃烧反映,产生出烟雾灭火气体,喷射到储罐内自动地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系统。 固定干粉灭火装置 安装在特定部位,由干粉供应源、输送管路、喷放器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用于探测初起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响应措施的系统;主要由探测器、控制和指示设备、火灾警报装置、自动消防设备控制装置等。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在火灾情况下,能自动启动喷头洒水灭火的灭火系统;主要由喷头、、报警控制阀门、附件和配件、报警控制装置等。
气体灭火装置 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称为气体灭火系统。(如:二氧化碳、1211、1301等)主要由灭火剂容器、瓶头阀、配管系统、选择阀、喷嘴、启动装置、探测器等组成。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分为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内消防给水两类;主要由消防水源、消防泵、给水管网、管网控制设备、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组成。 移动消防灭火装置 1.灭火时由消火栓或消防车提供压力水源,由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供应泡沫的灭火装置;2.装载100kg以上干粉的无驱动装置的轮车,火灾时,用外力推(拉)向火场,启动自备的动力装置,进行灭火的设备。
A、管理内容
加强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做好小区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防止电器短路,超负荷用电等引发火灾因素;
加强小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小区消防重点部分(如机房、小高层、电梯等)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制订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维护保养制度,并加强管理。
B、管理措施
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器材落
实、检查落实,三落实工作。
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及应急流程,防患于未然;
建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学习,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演出;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制度,充分做好防范措施;
制订小区各消防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
消防原则,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针对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制订各类型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并
狠抓落实,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业主(使用人)传授消防常识;
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类别:
1: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
2:消防及给水
3:防烟及排烟设施
4:电器与通讯
5:自动喷水与灭火系统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0: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1:蒸汽灭火系统
12:移动式灭火器材
13:其他灭火系统
具体: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
固定烟雾灭火装置
以烟雾灭火剂在烟雾灭火器内进行燃烧反映,产生出烟雾灭火气体,喷射到储罐内自动地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系统。
固定干粉灭火装置
安装在特定部位,由干粉供应源、输送管路、喷放器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用于探测初起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响应措施的系统;主要由探测器、控制和指示设备、火灾警报装置、自动消防设备控制装置等。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在火灾情况下,能自动启动喷头洒水灭火的灭火系统;主要由喷头、、报警控制阀门、附件和配件、报警控制装置等。
气体灭火装置
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称为气体灭火系统。(如:二氧化碳、1211、1301等)主要由灭火剂容器、瓶头阀、配管系统、选择阀、喷嘴、启动装置、探测器等组成。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分为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内消防给水两类;主要由消防水源、消防泵、给水管网、管网控制设备、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组成。
移动消防灭火装置
1.灭火时由消火栓或消防车提供压力水源,由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供应泡沫的灭火装置;2.装载100kg以上干粉的无驱动装置的轮车,火灾时,用外力推(拉)向火场,启动自备的动力装置,进行灭火的设备。
小区内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人员密集场所及停车库均需按标准要配备灭火器材;
高层建筑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应该都已经具备消防水泵、水箱、墙式消防栓;
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2.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四、清洁人员类: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2.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五、司机、车主类: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2. 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六、本公司人员类:
1.董事长、各股东、法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懂事会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2.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贵重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或征得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即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证实)。
3. 本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须放行条。
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放行。
七、综合:
1.值班员检查物品时,应先通过观察和询问以证实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实其身份则按一般程序进行:凡属该开放行条的均应开放行条。
2. 如因非正常办公时间内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开具放行条的,值班员必须与业户单位的日常负责人取得联系(值班员可通知领班进行),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须登记)。
物业企业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从:1、制定完善的日常检查、设备使用规范、设备定期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及检查登记表格;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3、公司层面的重视,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及时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维修或更换。
比如:某物业企业的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2、每日工作:(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4、每年工作:(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
原发布者:许家四
物业消防培训内容
第一章:防火检查
消防工作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内容,尽管火灾的发生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但是这是可以预防的,并且预防火灾是一项只能做好,不能做坏的工作。否则,将会有严重后果和不堪设想的损失。
所以,要求我们值班员做到:“懂本岗位(责任区)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预防措施,检查并及时发现隐患。熟悉花园内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熟悉火灾的扑救措施,熟悉消防水源(地上消防栓、室内消防栓、消防栓加压阀、水泵房)。”
即“一懂三熟悉”。做到“ 三懂、三会、三能”:
三懂:懂本岗位的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
二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
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第一节 防火检查其目的
防火检查目的在于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要求对防火的对象、设施查个明白。以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整改解决,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中有可能直接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第二节 防火检查的组织形式
防火检查不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更不能一劳永逸,这是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开展防火检查,一般为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一)、班组检查。(二)、定期检查。(三)、部门经理检查。四、保证有足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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