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举信
法院检举信正确书写格式是什么?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法院检举信,欢迎大家参考!
法官违法违纪举报x
尊敬的领导:
我叫孙某,男,1972年8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号楼23号(电话:003713984。
我叫吴某,女,1970年11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址同上。
现向你们举报、反映郑州市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某法院)违法办案一事,请依法予以处理。
我们与张某(张某,男,1963年 日出生,汉族,现住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花园口街 号。
)2008年4月16日双方签订塔吊租赁委托协议一份,双方当事人之间本来是一种委托关系,所产生的法律权利、义务和后果应有委托人张某承担而不是由爱托人孙某承担。
但2011年8月25日张某带领十余人强行冲入孙某的家,迫使其签署代租证明一份(当时有其他现场目击者)。
之后,张某以孙某未付相关费用为由向某法院起诉,在审理期间孙某已多次向某法院要求追加董海彦为诉讼参与人和让现场目击者证人出庭作证,但某法院没有做出处理即作出不公正、不公平的判决书。
孙某、吴某对该判决书不服依法提起上诉,郑州中院【(2013)郑民三终字第 号】依法发回重审。
现在某法院【(2013)惠民二初字第号,审判长刘某。
正在审理之中。
在重审过程中,孙某继续多次向某法院提出追加董海彦为诉讼参与人(与本案具有法律利害关系,因为本案的标的物塔吊在董海彦处,董海彦以孙某不是该塔吊的所有人等为由不予返还。
但某法院不予追加。
孙某继续多次向某法院提出让证人李书安(证明人)出庭作证的请求,但惠济院没有通知该证人出庭作证。
某法院并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明案件事实,而是以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依法办案的工作方式。
我们要求追加董海为诉讼参与人和李书安出庭作证的请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在本案多次开庭审理时某法院以种种不成立之理由,不追加利害关系人,不让证人出庭作证,请问法院是否是依法办案?公平与效率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是否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总之,某法院没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而是违法审理。
某法院的违法办案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恳请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以上违法违纪以及非法事实,请贵处依法查处,同时重视监督审判能严肃公正司法,真正维护法律尊严,确实保障公民权利。
举报人:孙某、吴某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实名举报x【2】
关于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李渡村村长陈前儒的违法事实
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仅列几件典型实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前众的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迪院代领)。
三、勒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敬益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建华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八、索贿:娶媳和孙女满月,各厂、学校、农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礼,大肆敛财(可查原始礼簿),并到酒楼设宴显摆权势。
像本人这等穷人没去的就进行打击,郑祖伟(见其举报x)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设局而遭当众毒打(镇里毫无处理,反而替其付治疗费以助凶势)。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举报人:本村村民 陈茂洋 呈
手 机:13797805574
电 话:0715-2306216
年月14日
实名举报x【3】
检举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
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
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 声音。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
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 映并解决问题。
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
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 一 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
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 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
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
(见文后附件 1 、 6 )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 , 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
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林政[ 2006 ]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
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
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 、林政[ 2006 ] 1 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 13 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
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 ,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
这第二个林政 [2006]1 号文件,来历不明。
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 1 号文件。
2 、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 1 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 2005 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
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
政府的第一个 1 号文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 、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
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
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 、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
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
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
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 22 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
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
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 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
这次选举应当无效。
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
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
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六、卖资源乱挖滥采,一是违法;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无证开采、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所以要拿钱买路。
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事情已几年了,信上难以说清,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
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能够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
请您放心。
此致 敬意 xxx
的检举信
xx-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业青年陈_______(______岁)担任我厂_______部门经理。自此开始,李、陈二人相互勾结,倒卖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将我厂钢材____吨 ,(进价________元)拨给陈_______,陈以________元卖出; 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拨给陈___盘元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还拔给陈___几次钢材和其他材料,陈___怎么处理的不清楚。为了对李___表示谢意,陈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给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条证实)。
自从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以来,陈___预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于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辞职。陈_______辞职后去向不明。
为了继续经营本厂_______门市部的业务,厂里派员清理陈_______的账务,方发现李_______亲手写的收条。但厂财务科知而不报,有意掩盖。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厂财务科。望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
__________厂知情者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举报的检举信 [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举报的检举信 [篇3]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莱西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永武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永武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永武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永武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xx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永武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永武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永武,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永武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永武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永武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永武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永武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永武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徐永武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永武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人;
20xx年 9 月 5 日
举报的检举信 [篇4]
尊敬的县(镇)领导:
本人xx-x,是漕河镇大河口社区二组的农民。近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及家人平淡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从今年四月初这种平淡的生活开始发生了变化。
其一:村委会大面积征收农民赖以生存的田地,作为一个农民,我们只知道田地是农民唯一的依靠。居委会在未出示任何县委和镇委及土地部门文件,以低廉的价格(每亩仅四万元)强行征收田地,那些觉悟较低的村民直接卖了田地,有觉悟的村民不想卖也得卖。我们农民离开了田地拿什么养活我们的后代子子孙孙,还拿什么来养活我们的人民。
其二:田地卖了,村民都是凭借自家的田地承包证的面积来(承包面积合同书)去村委会领钱,但由于大集体时候有些面积是公共面积,理应归村委会(生产组)或所有村民所拥有。而村民刘三友在其女婿大河口社区居委会会计“吕景”还有村领导其它在职老干部的庇护下领取了大部分集体面积,近几万余元钱。本人多次找寻村分管领导,为何“吕景”能够将集体面积划分私人所有,问刘三友是否持有田地公共面积“承包合同书”,为何村民刘三友只拿出自己所承包的面积未出示集体面积“承包合同书”还能拿到那些钱。难道是由于女婿是村委会的会计?还有其他领导(吕元朝)的庇护?左思右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言明的这些道理。如此腐-败的领导怎么能够在居委会任职,去扭曲党和政府的政策。本人再次向村主管领导反应情况,想让其帮助查一查,为何集体面积会划分给刘三友。而村书记及其他领导却再三推辞,不想干涉此事。本人顿时觉悟集体面积为何能够划分给私人?难道此事不需要村书记同意吗?而村书记不想干涉此事,那么只能证实了一点:刘三友只不过是一个幌子,收“黑钱”才是实质性的问题。再过几天就是村委会的村民选举,有些毫不知情的村民可能就会“滋生腐-败”的存在,让其继续在村委会中滋生。为了避免此种腐-败继续成长,故在此我希望县(镇)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对此事予以调查!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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