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胰岛素
多尔斯是名退休警官,妻子得病去世后,他独自在亚拉巴马州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安享晚年。
这天半夜,多尔斯从酒吧回家,刚进卧室,就感到一阵风袭来,多尔斯忙使出格斗手法,挡住袭击过来的拳头。袭击者力道很猛,多尔斯毕竟年老体衰,几个回合下来,他最终抵挡不住,被袭击者一记勾拳击中下巴,晕倒在地。
袭击者反绑多尔斯的双手,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多尔斯面前。多尔斯醒来,惊讶地叫道:“弗莱明,是你?你怎么出来了?”
弗莱明狠狠踹了多尔斯一脚,骂道:“被判了无期徒刑,你说还能怎么出来?当然是越狱!”
弗莱明得意地告诉多尔斯,老天有眼,几天前下了场百年难遇的大暴雨,监狱里断了电,多处倒塌,趁着混乱,他成功逃了出来。说着,他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多尔斯,你大概没想到我还能出来!我在监狱里每天都想着怎么能够出来找你算账,但都是痴心妄想,监狱里戒备森严。现在,老天也看不下去了,放我出来惩罚你。”
盯着弗莱明那张近似疯狂、已经苍老的脸,多尔斯内心不由得涌起了一点点自责。十年前,那还是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是多尔斯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一年,弗莱明与人斗殴,把对方打成残疾,面临五年以上监禁指控。多尔斯查看了弗莱明的档案,发现他案底很多。多尔斯看中了弗莱明的灵活身手,悄悄对他说:“我可以帮你摆脱指控,但你以后得为警方做事。”在多尔斯的劝说下,弗莱明最终同意去当卧底。在多尔斯的精心设计下,弗莱明在庭审时突破警察的重围,逃之夭夭,引起了黑帮老大韦林斯顿的注意,把他纳入麾下。弗莱明按照多尔斯的设想,成功打入了韦林斯顿的团伙,慢慢得到韦林斯顿的信任,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一天,弗莱明告诉多尔斯,明天东南亚会过来一批毒品,由于数量巨大,韦林斯顿会亲自出马进行交易,地点在郊区一栋废弃的大楼里。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多尔斯盯着韦林斯顿这条大鱼快十年,终于可以收网了。他拍着弗莱明的肩膀说:“好样的,如果没有你,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抓住韦林斯顿。现在,你的任务完成了,我一定会兑现当初的诺言。”
第二天晚上,多尔斯率队围住了正在交易毒品的韦林斯顿,混战中,韦林斯顿被击毙。多尔斯准备公开弗莱明的卧底身份,把他直接带回警局。这时,弗莱明悄悄告诉多尔斯,狡猾的韦林斯顿留了一手,他只带了部分现金到交易现场,剩下的,让弗莱明悄悄藏了起来。
多尔斯听说后,思虑了片刻,问:“藏钱的地方还有谁知道?”弗莱明说:“就我知道。”多尔斯点点头,嘱咐道:“为了防止韦林斯顿的残部找你麻烦,目前你还不能公开身份。我们把戏做足,等到法院宣判后,我再申请把你放出来。钱的事,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说。”
其实,多尔斯真正的目的是想吞掉那笔钱,他老婆得了重病,缺钱手术。他忽悠弗莱明在审讯时不要说出那笔钱的下落,等弗莱明被判刑后,他销毁了弗莱明的档案。当初弗莱明同意当卧底时,和多尔斯签有秘密协议,藏在警局档案室里,等到身份公开,会凭协议兑现承诺。也就是说,弗莱明的卧底身份只有多尔斯知道,档案销毁后,即使弗莱明上诉,没有证据,多尔斯不承认,弗莱明也翻不了案……
多尔斯想到这里,思绪被弗莱明的咆哮打断了:“你答应过我,抓住韦林斯顿,就奖励我一笔钱,让我远走高飞,可你却不肯出面证明我是卧底。你为什么要把我往火坑里推?你不出面证明,我又不敢申诉,如果申诉不成功,得知我是卧底,我会被监狱里的伙计撕成碎片的。如果不是当初你的指使,我又怎么会加入黑帮,把牢底坐穿?”说着,弗莱明不由呜呜痛哭。
多尔斯满脸歉意地说:“对不起,是我一时糊涂。我害你,是为了吞赃款给我老婆做手术。可惜的是,后来手术还是失败了。她死后我心生悔意,想救你出来,可那样一来,我就是职务犯罪,得坐牢。这样吧,你不如把我放了,我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弗莱明摇摇头说:“我不会杀你,我要把你送到监狱里去,让你也尝尝蹲监狱的滋味。”
多尔斯嘲讽地说:“一个退休的警官和一个逃犯,你说,没有证据,警察会相信谁的话?”
弗莱明得意地说:“我有证据。我当初把钱藏在废弃大楼地下车库里,担心丢失,悄悄安装了微型摄像头。在牢里,我本想说出这个秘密,一来担心废弃楼被清理掉了;二来担心警察袒护你,销毁证据;更担心泄露我的卧底身份,死于非命。幸运的是,昨天,我找到了那幢废弃大楼,谢天谢地,还是原样。我找到了摄影设备,录像很清晰。”
多尔斯试探说:“你真会骗人,拿出来我看看。”
弗莱明一脸轻蔑地说:“我又不是傻瓜,这么重要的.证据,当然不会带在身上。我把它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等会儿把你交给警察后,我就带他们去取。”
多尔斯心慌了,他说:“弗莱明,把我送进监狱,你有什么好处?就是进了监狱,你也别指望我会证明你是卧底。我看这样吧,那笔赃款还剩下一千万,我把它全给你,你远走高飞,办个假证,过你自由自在的日子,不是好过坐牢?”
弗莱明走来走去,似乎被多尔斯的话打动了。这时,他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有一瓶喝剩下的威士忌。弗莱明快步走过去,倒了一大杯,仰头吞下去,扭头对多尔斯说:“我已经有五年多没喝酒了,这酒不错。我告诉你,你别妄想我会回心转意,我不会再相信你。过一会儿,我就打电话报警。”接着,他又喝了一大杯。
多尔斯低着头,不作声了。
弗莱明靠在椅子上抽起了烟,一支烟抽完后,他从多尔斯身上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可是他头很晕,看不清按键上的数字,他疑惑地嘟囔:“这酒真厉害!”随后一头栽倒在地。原来,多尔斯有睡前喝酒的习惯,近来他一直失眠,就把安眠药混进酒里。但他有严重糖尿病,医生警告他少喝酒,所以他睡前只喝一小杯。酒喝得少,安眠药没效果,于是他加大了安眠药剂量。
多尔斯挪到客厅,找到水果刀,反手割断了绳子,然后来到卧室,把弗莱明捆了起来。他把弗莱明身上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碟片或U盘之类的东西。看来,只有杀死弗莱明,才能让证据永远不见天日。
多尔斯从柜子里拿出针管,那是他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他知道,正常人如果注射胰岛素,会造成低血糖,引发大脑神经紊乱和心脏衰竭,导致猝死。他给弗莱明注射了胰岛素,用了他平时治疗糖尿病的剂量,对正常人来说,足以致命。然后,多尔斯把弗莱明拖进车子后备厢,把他扔到几十里远的荒野上。
回来后,多尔斯如释重负,洗了澡,准备美美睡上一觉,翻开被子,他发现床上有一个小包,是弗莱明的。打开看,里面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一件件往外拿,有香烟、打火机、零钞,还有一支录音笔。他打开录音笔,里面是他和弗莱明的对话。多尔斯自言自语:“居然留了这一手,枉费心机。”他随手按了删除键。最后,他拿出了几支注射器,还有一份监狱医院的诊断书。诊断书上写明,弗莱明患有严重糖尿病,诊断书上标的注射胰岛素的剂量,比多尔斯的还要大。多尔斯愣了,他给弗莱明注射的胰岛素,不但要不了弗莱明的命,反而是在帮他治疗!
多尔斯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大亮,一切都来不及了……
致命的爱
“你可不可以不再爱我?”她说,因为恐惧,她的声音在轻微地颤抖。
“不可以,”他冷笑着,“你已经不爱我了,我还爱你!所以你必须死!”
她漂亮的小脸露出绝望的神色,紧接着她哭喊道:“不!我爱你!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求求你!”
他有些疲倦地说:“对于你的谎言我已经听腻了。再说,把你的情夫们杀来杀去我也杀烦了。现在要杀也只能杀你了。你打算怎么死?”
她开始大喊大叫,又是流泪,又是哀求。如果不是被紧紧地绑在树上,她可能已经扑到他的脚下恳求他的原谅。这是在一片荒芜冷僻的山林里。几乎无人涉足。她的叫声很快便消失在山里的雾气中,显得空洞无力。
他抬头看看树叶割裂的天空,冷漠地说:“要下大雨了。别浪费时间了,快说,你打算怎么死?”
她还在极力说着一些乞求宽恕的话。
他拿出刀子,狠狠地捅了了她几下,想叫她闭嘴。最后一下如此用力,他的手都快送到她肚子里了,跟着他握紧刀柄一转。
她便像他曾经解剖过的尸体一样开膛破肚了,肠子“哗”地流出来。她还没死“哇哇”地哭叫了几下,声音便微弱下去,她开始痛苦而沉闷地呻吟。
这呻吟和他以往听到她的呻吟大不一样,令他感到有点毛骨悚然。她怎么还不闭嘴?她怎么还在发出声音?他真正被激怒了。他抽出刀子,朝着她的胸口刺下去。这一刀正中心脏,她登时气绝,不哭不叫也不动了。
她终于完全安静下来,然而他的刀子此时陷在她的胸肋里拔不出来了。他使劲一拉,刀子却折断在她的身体里。他十分懊恼,这一次他干得太不精彩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对付她比杀前面那两个男人还费事。
或许,因为他还爱她,他还爱她吗?
他望着她此刻的惨境,她不再美丽。曾经娇小温暖的身躯渐渐冰冷了。他在她的尸体旁坐了很久,直到下起大雨。他挖了个坑,把她放进去埋了。其余的痕迹也都被大雨冲刷得一干二净。他若无其事地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他才报案,说他妻子失踪了。
他流着泪说:“我很爱我妻子,只要能让她回来,我什么都愿意做。”
说这话时他动了真感情。他真的很想念她。可他知道,她回不来了,永远。
一个月后,他不得不再次面对妻子的尸体。他是本县的法医。妻子的尸体是昨晚送过来的。
同事说,有人在城郊的一片山林里打猎,结果他的猎狗却在林地里扒拉出一只腐烂变形的人手,那人当即报了案,并且直抱怨晦气。
当然,别人都不知道这具女尸就是法医的妻子。他却一眼认出来了。那半截折断的刀子还插在妻子的胸腔里。她的模样真是太恐怖了。眼珠没有了,只露出两个深陷的眼窝。脸颊上的肉也烂得差不多了,依稀现出了嶙峋白骨。谁能想象现在这具腐烂不堪、奇臭无比的女尸曾经有多么美丽动人呢?
他有些轻微地诧异,在心里暗暗地对她说:“天哪!你竟然变成了这付鬼样子!我要是你,都不好意思再见人了。”
“我倒宁愿变得更丑些,那样你就可以不再爱我了。”妻子像是在回答。
他有些吃惊,看了看周围的同事,他们依然忙着各自的工作,像是什么也没听到。
他渐渐平静下来,告诉自己“是幻听”。他是相信科学的,他压力太大了,可能有点轻微的精神分裂,所以才会出现刚才那样的幻听。妻子已经死了。
他很快便投入到解剖的工作中,他手法熟练,解剖时他做了点手脚,故意报错了几个数据。
这样一来便没人会把这具女尸和他“失踪”的妻子联系在一起了。让他们查去吧!查得出来个鬼!
得知这个消息后他生平第一次怀疑科学,妻子的尸体不见了。
陈尸间的门窗都完好无损,其余两具尸体还在,惟独妻子的尸体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无踪。这件怪事很快便在这个人口不多的小县城里传播得沸沸扬扬。
县报还登了一则“神秘女尸神秘失踪”的消息,后来这条消息被市报转载,引起了更多人的好奇和关注。由于他是最后一个接触女尸的人,那段时间他不断受到上司盘问和记者骚扰。他真的快疯了。
不久,“世界杯”开赛了,公众的热情立刻转移。人们很快忘了那具神秘女尸神秘失踪的事。他却真正陷入了苦恼:妻子的尸体为什么会失踪?又是怎么失踪的?鬼才知道!
他再次来到陈尸间。上次和妻子放在一起的两具尸体已经处理掉。现在这里空无一人。阴冷的空气让他感到有点不适应。
那天他是最后一个离开这里的,走之前他特意清扫了屋子,并且关好窗户后才带上门走的。所以不可能有人事先藏在屋内,趁他离去后偷走妻子的尸体。再说了,谁吃饱了撑的,偷一具无人认领的女尸?房门的钥匙只有他和另一个法医小赵有,再就是保管科的老王还有一把,但他们更没有动机也没有可能弄走妻子的尸体。那妻子的尸体是怎么丢的?他的眼睛在空荡荡的陈尸间里扫来扫去,那眼神真绝望透了。
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这想法让他不寒而栗。
除非……除非是妻子半夜爬起来,自己走出去。
他很快驱散了这不愉快的想法,太荒唐了。读了那么多年书,还是医科大毕业的本科生,竟然产生了这种荒诞的念头。真是太不应该了。
他不知道,尸体是老王偷走的。老王做这件事也是迫不得已。老王有一个朋友,是个厨师,老实巴交的,快五十岁了还没娶上媳妇。一次他俩一起喝酒,喝到后来都喝高了,不知怎么的就吵架斗狠起来。老王嘴快当众羞辱了厨师一番,厨师转身跑厨房里去了,老王还以为他要去拿刀来砍自己,赶紧躲了。后来才知道厨师拿刀抹了自个儿的脖子。之后老王就常常梦见厨师脑袋在脖子上一晃一晃地来找他。
老王又是害怕又是道歉,可厨师还顽固地出现在他梦里。
“我还没娶媳妇呢!”厨师说。
“你想让我帮你找一个?”老王在梦里问。
厨师的头晃得更起了:“碰见合适的,你就帮我办场婚事。”
本来老王也是不信鬼神的',但他几乎天天晚上都梦到这事儿,不由得不信了。法医妻子的尸体一送来,他就感到机会来了,反正是具无人认领的尸体,丢了也就丢了。
当天夜里,老王就设法把尸体偷出来火化了,然后带着骨灰请黄大师给厨师做了场婚事,又把骨灰盒埋到厨师坟里。老王知道,厨师以后不会再来找他了。他真的没再梦见厨师。
法医却开始梦见妻子。
妻子在梦里告诉他,她又嫁了,还是个快五十岁的童男子。
他气得浑身发抖,一瞬间他忘了妻子已死。他再次拿起刀狠狠地刺向妻子。
妻子一边挨着刀一边还在说:“活该你当王八!一顶绿帽子都戴到胸口了还不知道!做男人做到你这个份儿上,死了算了。”
“啊!”他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他还是怒气冲冲,过了好久,他才慢慢平静下来。他想起妻子已死,他真的很爱妻子,很爱很爱……
所以当他发现妻子与另外两个男人的奸情时,巨大的愤怒和痛苦让他无法选择理智的离婚。
他的理智用在了三场成功的谋杀上,但是现在,他感到了深深的失败。妻子在梦里也不放过他,他无法把她再杀一次。只要一闭上眼睛,他就会梦见妻子和另一个快五十岁的男人一起生活的情景。
他知道,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迟早有一天他真的会给逼疯。
他终于疯了。
警察赶到的时候,他正死命扒着一个厨师的坟。
他嘴里“荷荷”地叫着,被人拉开时又踢又咬,拼命挣扎,力气大得惊人。
后来上去五六个男人,按头的按头,按手的按手,按脚的按脚,才勉强把他制服住。当他绝望地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再动弹时,登时痛苦地呼号起来:“她还在里面!她还在里面啊!我妻子她还在里面啊……”
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县报于是刊登了一则“爱妻失踪,丈夫发疯”的消息,不过这条消息没被转载,只有少数人看了。
女的看了说:“要是有哪个男人这么爱我,死也值了。”
男的看了,不说话,只哼一声“神经病”了事。
这不是寻常人的爱。
这真的不是寻常人的爱……
学习鸟网站是免费的综合学习网站,提供各行各业学习资料、学习资讯供大家学习参考,如学习资料/生活百科/各行业论文/中小学作文/实用范文实用文档等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0.26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