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自查报告
妇幼保健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院在县卫生药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新时期“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正确把握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方向,根据各阶层对妇幼保健不同层次的需求,立足实际,突出妇幼保健特色,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模式,加强网络建设,使我县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就我县2012年上半年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1234”工程,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开展
“1”是一个目标,即提高妇幼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采取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妇幼保健人员划片包乡(镇),各乡镇卫生院将筛查出高危孕产妇进行一对一的责任包保,每名职工包保一名高危孕产妇,从宣传、随访、督促产检、住院分娩、急救转诊等环节进行全程追踪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妇幼卫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2”是两大体系建设,即妇幼保健和急救体系建设,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受益率,在项目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一是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依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管理,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妇幼卫生网络业务指导与考核机制。以实施绩效工作制度为契机,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完善考评机制,创新内部运行分配制度,不断激励妇幼保健人员积极性。建立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培训网络、项目和评估机制,极积探索以妇保和儿保为主要内容的妇幼保健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模式,适时总结经验,专题交流推广;二是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急救体系建设,做到机构、装备和队伍“三配套”。加快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确保孕产妇急救工作有序开展。“3”是三个到位,即一是强化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妇幼卫生技术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我县妇幼保健服务需要的专业化队伍;二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积极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妇幼卫生责任,做到政策支持、经费保障。“4”是四个项目支撑,即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艾乙梅四个项目工作,制定了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项目办公室。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强化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各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两个系统管理情况
(一)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2012年上半年我县共有产妇总数1388人,活产总数1397人。 2
住院分娩1382人,住院分娩率为98.93%;产前建卡1380人,建卡率为99.42%;产前检查1383人,产前检查率为99%;产后访视1386人,产后访视率为99.21 %;系统管理1373人,系管率为98.28 %;高危孕产妇管理521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52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有1例孕产妇死亡,孕产妇死亡率达http://ad.ahsrst万。
(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
2012年上半年活产总数1397人,新生儿访视人数1389人,访视率99.4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新生儿死亡率http://ad.ahsrst‰。
三、健康教育工作完成情况
利用感党恩、淳民生、同心共富促和-谐卫生下乡宣传活动,利用乡镇赶集天进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健康教育宣传三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出具宣传专栏3期。
四、入乡督导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入乡督导50余次,每次督导均覆盖十个 乡镇,参加督导人次80人次。
五、切实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在全县推行高危孕产妇包保责任制工作以来,极大地强化了对高危孕妇的发现、追踪、管理力度。通过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抢救两名孕妇。其一:息烽县石硐乡大洪村产妇夏秀芬,现年41岁,是高危孕妇,住在边远的农村,交通不便,家庭贫困,通过乡保健员多次到家动员、检查,乡保
健员陪同到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后,于2011年11月28日在县人民医院分娩一男婴,术后母-子平安。 其二:息烽县石硐乡水头村产妇杨四妹,现年29岁,高危评为35分,乡卫生院派专人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1月6日,综合考虑该孕妇高危因素原因,为了保证孕妇及胎儿安全,经局组织全县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会诊后集体会诊后决定转上级医院。在市金阳医院观察两天后,发现该孕妇胎儿过小,胎盘不成熟,1月8日石硐乡卫生院将其接回观察。在观察期间,孕妇出现紧急情况。由于正值凝冻天气,给转诊工作带来极大风险,1月19日县局再次组织全县孕产妇抢救专家组集体会诊,同时将情况向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专家进行报告。
六、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依法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对《母婴健康素养55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全体医护人员《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晓率达100%。
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我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纳入了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中,做到严格履行手续,规范使用。《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废证登记簿记录完整,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齐全。
积极稳妥地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目前,我县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院有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目前县妇幼保健院准备着手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和儿童入托入园健康体检工作。我院拟于2012年5月中旬对实验幼儿园所有儿童进行健康体检,由于目前正处于手足口病高发季节,该项体检工作顺延至6月中下旬进行。
七、协助开展妇科病普查工作
按照县工会、县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协助乡镇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于2012年3月中旬,在保健院即将搬迁,人员严重紧张的情况下,我院选派一批医护人员参加了西山乡妇女病普查工作,提高了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八、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和基层技术指导工作
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孕产妇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漏报调查方案和死亡评审记录。建立县区、乡镇级妇幼保健信息员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妇幼卫生年报统计和监测工作,对报表进行质量控制、汇总、分析与上报,收集分析全县妇幼保健服务信息,为我县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提供信息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今年上半年,以《恒天然乡村母婴健康项目》为契机,完成对全县十乡镇及所属行政村的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达181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基层妇幼保健综合服务力。
九、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十、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多年来,县妇幼保健院编制人数仍是按1988年编制定额,2012年4月增加到23人,23人编制承担着全县26万人口的妇幼卫生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临床诊疗业务开展面临较大困难,难以对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2、各级党委政府对“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乡党委政府是乡村级卫生工作的直接领导管理部门,应将辖区内的“降消”项目工作与一切“惠农、惠民”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抓共管,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全乡孕产妇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努力降低两个死亡率。
3、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极度薄弱,由于缺乏村级妇幼保健女村医,村级保健员男性占了一定比例,部分村级保健员为年龄在50岁以上的男性,导致使居住在农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难以开展。这是导致我县的孕产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难以控制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4、乡、村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 个别乡镇还存在孕产妇宣传发动的盲点和空白点。是导致孕产妇漏报、住院分娩空白的重要原因。
5、健康教育活动力度亟待加强,目前乡、村级的健康教育还不够深入,宣传面还不够广泛;应广泛发动群众,多部门协作,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妇幼卫生服务的开展,发动和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的实施,
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和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能为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保健意识,逐步提高居民利用健康保健技术服务的能力。以此促进各项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6、从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中可以看出,考核的结果普遍上升,但是离上级要求的工作还是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懈的努力,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使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得以长足发展。
7、乡镇卫生院对村医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从事乡、村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待遇较低,部分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基层队伍不稳定。现有部分专业人员未经过上岗培训,存在着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综合素质很难胜任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需要。
8、全县妇幼专干人员存在不稳定因素,各乡镇卫生院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乡级对妇幼卫生工的职责任务,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力度。应本着全面服务于本辖区所有服务对象的原则,认真研究,如何提高本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对策,逐步提高本乡的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能力,为切实保障本辖区妇女、儿童这一社会弱势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优质服务。
以上是我院有关妇幼保健工作自查报告,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息烽县妇幼保健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妇幼卫生工作自检自查报告2016-07-06 17:42 | #2楼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根据x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县)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县(市)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我院立即开展了自检、自查活动,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妇幼保健工作服务指标:
门诊就诊人数717人次,产科出生总数 50 人,剖宫产术 30人,正常产 20 人,新生儿筛查 30 人。
2015年门诊就诊人数2026人,产科病房因装修等原因,致产科出生总数减少,该年度产科出生总数 34 人,剖宫产术 27人,正常产 7 人,新生儿筛查 27 人。
我院无孕产妇及婴儿死亡发生,剖宫产率约60%, 新生儿筛查率≥61%,母乳喂养率≥85%。
二、我院设有妇产科门诊、妇女保健科、妇产科病房、高危门诊、儿科、泌尿科、检验科、电诊科、放射线科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医护人员与病人通道设置合理;备有各类相关急救设施、诊疗设备、诊疗及抢救药品,并有专人负责,以保证功能完好。
三、我院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xx-x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凡上岗人员均有执业医师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年度内开展助产技术
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技术要求,能够对急救设施及设备熟练操作,熟练诊断及处理妊娠、产时、产后并发症,实行产儿科合作,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术,并开展孕产期保健和遗传咨询指导。
四、为进一步帮助完善乡镇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满足其辖区居民的妇幼保健需求,我院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建立产科急救绿色通道,我院在相应疗区优先安排上述医疗机构的常见病、多发病上转住院病人。安排高级职称医务人员为其提供包括门诊、会诊、带教、康复指导、围产期保健、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及指导。
五、不断加强质量管理,作为爱婴医院,严格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并执行《xx-x省孕产期系统保健规范》等诊疗规范,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抢救流程及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对各项妇幼卫生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加强妇幼健康教育管理,进一步健全院内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利用门诊、病房等场所持续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处方发放为切入点,使处方发放率达90%以上,切实提高妇幼健康知识知晓率。
长春市宽城区医院
2012年4月25日
献县妇幼保健自查报告2016-07-06 14:26 | #3楼
一、医院基本情况
(一)献县妇幼保健院一所集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于一体的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出生证明管理单位,是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业务龙头单位,对项目综合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督导。并承担着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现执行的主要项目:为35-59岁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免费投服叶酸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医疗收入病源主要来自产科、妇科和儿科,病人比较单一。主要医疗服务范围:产科正常产、剖宫产等,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及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子宫切除等手术,并开展人流、上环、不孕、不育及新生儿、幼儿等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同时开展妇女孕期、产后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医院拥有员工124名,配备阴-道镜、彩超、C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年门诊病人1.8万人次,年住院病人3500人次,年度接产孕产妇2500余人次。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爱婴医院。
基本建设:总占地面积886.38平方米,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办公楼于1992年建成,病房楼2015年建成。
科室设置:设有内科、儿科、妇科、产科、产房、外科、
手术室等8个临床科室,功能、检验、放射、体检中心等6个辅助科室,信息、保健、听力筛查、婚检、儿保、供应室等6个保健、后勤供应科室,院办室、医务科、财务科、办公室4个行政职能科室。
(二)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机制建立情况。我院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全院围绕“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重点为首诊负责制,各项医护核心制度,医护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不允许单独执业。要求医护人员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情况告知家属,医院设立有投诉电话,院长直接受理,在医院相关地点安置摄像头,如发生纠纷,要尽可能对现场录音录像,有效规避风险。
二、自查情况
(一)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明确小组人员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对照方案逐条落实。制定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内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投诉信访制度,加强医患交流,和-谐医患关系,把无法化解的医患纠纷纳入法制化,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部门和各科室要加强医德
医风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部门、各科室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三)依法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依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解处置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 )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健全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加强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落实防范、惩治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加强与社区组织、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全院人、车流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院及周边交通秩序。强化对全院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分析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适时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号贩子”和散发、张贴
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改进涉医新闻宣传工作。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防止不实报道。有关部门和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问题
我院财务部门,药房、药库收费等重点部位防盗报警设备已全部安装,旦目前尚未与110联网,此事正在与当地公安部门商讨,即将达到要求。
由于我县人民纠纷调解委员会尚未正式成立,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主要仍在医院进行。
四、改进措施
完善院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防恐怖事件等预案,并组织演练,真正做到防患于蔚然。
妇幼保健工作自查报告2016-07-06 20:37 | #4楼
近年来,我院在市卫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人才奠基、科技兴院、突出特色、求实创新”为办院宗旨,坚持新时期“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正确把握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方向,根据各阶层对妇幼保健不同层次的需求,立足实际,突出妇幼保健特色,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模式,加强网络建设,妇女儿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 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依法做好各项社会卫生工作 我院始终围绕《母婴保健法》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工作,通 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母婴保健法》的宣传。例如: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就医群众播放有关《母婴保健法》宣教片等。宣传和健康教育设备齐全,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宣教计划,总结制度,各种记录完整。
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在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中,做到严格履行手续,规范使用,使用率达100%。《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废证登记簿记录完整,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齐全。
积极稳妥地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目前,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已全面铺开,年筛查量57人.。
二、 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1
加强产科医护人员业务培训,使全体医护人员掌握必需的抢救知识和技术。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妊娠专案管理率达100%,从源头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为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使用了《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为方便就医群众,减少服务的中间环节,为孕产妇提供系列化套餐服务,具体程序为:孕妇到妇女保健科参加检查,即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保健实行优惠,采取一次性结算方式,孕妇就可以享受一条龙、一站式和系列化、人性化服务,并对入保的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孕期营养以及心理健康指导,保证孕妇安全和胎儿的健康生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0—3岁儿童系统保健是通过给0—3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采取一条龙系列服务,对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保健、运用智力测验如:0—6岁小儿五项神经心理发育智测、DST智力测试等,对儿童进行智能筛查及智力开发指导,保证儿童的健康发育。儿童系统管理率2004年达95%。
三、 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和计划生育工作
我院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2011年下半年,全乡所在地共为334名妇女进行了普查普治,妇女病检出率为30.5%,对查出的患者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提高了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同时,针对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对于女工多的部门和单位,上门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和基层技术指导工作
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孕产妇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 2
作,制定了详细的漏报调查方案和死亡评审记录。建立县区、乡镇级妇幼保健信息员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妇幼卫生年报统计和监测工作,对年报进行质量控制、汇总、分析与上报,收集分析全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为我乡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提供信息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关妇幼保健指标的监测和动态分析。定期开展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通过对新生儿疾病筛查、产科规范化建设、儿童系统保健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提高全市妇女儿童保健覆盖率。
以上是我院有关妇幼保健工作自查报告,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老屯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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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一、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
主任:XX
成员:XXX XXX XXX XX
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辖区产科医院空白出生证发放、信息统计、换发补发审核审批、督导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陈渊青:全面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督导管理和换发、补发的审批工作。
余健: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审核、《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审核、协助区卫计局受理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负责本院空白出生证的领取、保管、统计、打证管理工作,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协助辖区督导。
负责本院《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申请表中“原签发机构主管职能科室审核签字(盖章)”栏的审核签字盖章工作。
胡俊珍:督促检查本院产房做好出生证管理相关工作。
何珊茹、吴缃琦:负责到市妇幼保健院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转交仓库梁彻,严格做好交接记录,仓库办理入库登记后再发放给辖区产科医院,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督导管理工作。
梁彻:专人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发放相关工作,专人专柜专锁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中医院、港大深圳医院、福田区妇幼保健院、福田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中医院、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仁爱医院)。各产科医院专人负责、凭《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登记领取。
彭检妹:负责本院产妇“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发放、回收、所填内容审核等相关工作,将审核合格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字后交信息科打印,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邝菲菲:负责本院打证所需空白证的领用和本院出生的新生儿出生证信息录入及打证等相关工作,专人专柜专锁保管《出生医学证明》,每月对已打出生证及剩余数有汇总记录(上月剩余空白证数+本月领取空白证数=本月打证数+本月剩余空白证数),按时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统计报表,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朱素娟:负责辖区换发、补发所需空白证的领用、负责辖区医院换发、补发、资料审核、资料保管、监管及质控辖区各助产单位废证回收登记、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李际红、洪尹轩: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管理、盖章相关工作,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刘萍、赵美龄:负责本院已打印好的新生儿出生证的发放工作,专人专柜专锁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资料,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三、监督管理:
(一)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0〕1号“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转让、擅自出借《出生医学证明》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擅自跨机构、跨辖区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三)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定和签发流程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在产科门诊和产科病房明显处张贴《深圳市领发〈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工作人员应做好告知书内容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签发机构应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经签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同意,并告知当事人。
(五)信息科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将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材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等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相关科室相关资料按月交信息科存档,严格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六)各科室应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纳入科室季度质控进行检查,医院至少每半年一次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出生医学证明》领发、打证、盖章和换发、补发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汇报。
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组织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各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七)信息科应于每年1月初填写本辖区内上一年度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并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八)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科在接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转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等相关单位需要进行真伪鉴定的信函后,应积极配合进行核查、鉴定,并及时将结果予以书面反馈。
(九)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
四、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废证管理
各相关科室按照深卫人规〔2010〕1号“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好首次签发工作,信息科同时负责做好换发、补发、废证管理相关工作。
五、法律责任
(一)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
(二)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发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福妇幼字〔2014〕55号“关于印发《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
延伸阅读:《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附件2: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一、产房负责本院产妇“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发放、指导填写、回收,并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当事人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相关信息与产妇分娩病历相关信息一致的,由审核复核人签名,将审核合格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定期交信息科打印。
二、信息科负责本院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打证工作。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使用,由打印机打印,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三、信息科将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院办公室盖章。
四、产科按规定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签收登记。
五、各环节必须当面清点出生证数目并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记录。不得重复或交叉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确保一个新生儿只有一份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首次签发流程:产房发放、回收、审核“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信息科打证→院办公室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产科发放。
附件3: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及流程
一、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因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项目不准确或错误的;
(二)《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的;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四)当事人提供确认亲子关系的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五)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二、当事人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向原签发机构提出,并严格按照深卫人规〔2010〕1号“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信息科负责接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后,修改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电脑网络系统相关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已登记户口的为正页)交回原签发机构,由原签发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按规定发放。
四、新《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副页(未登记户口的为存根)随换发申请表保存。
五、具体流程:信息科负责换发证人员接收、审核有关申请材料,材料审核符合后签字确认→信息科主任复核申请材料、签字确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打印《出生医学证明》→详细记录后按规定发放。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及流程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辖区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职能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一、补发应由新生儿法定监护人向原签发机构提出,并严格按照深卫人规〔2010〕1号“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信息科负责接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后,打印与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致的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后按规定发放。
三、具体流程:信息科负责补发证人员接收、审核有关申请材料,材料审核符合后签字确认→信息科主任复核申请材料、签字确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打印《出生医学证明》→详细记录后按规定发放。
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到市妇幼保健院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移交给空白证管理员,空白证管理员立即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专柜专锁保管。
二、辖区各产科医院凭《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到空白证管理员处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员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发放并详细记录各单位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数量,双方签全名、时间。
三、本院空白出生证领证流程:由信息科打证人员依据本院活产数到空白证管理员处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进行登记、保管,并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使用。
四、辖区医院换发、补发所需空白证领证流程:由信息科负责辖区医院换发、补发人员到空白证管理员处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进行登记、保管,并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使用。
五、各环节实行专人管理,当面清点出生证数目并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附件6:
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专人专管。
二、辖区各产科医院凭《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到管理员处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员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登记发放并做好签名、记录。
三、本院用证由信息科打证人员依据本院活产数到空白证管理员处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进行登记、保管,并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使用。
四、申请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时,申请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领证工作,填写《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五、不得向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发放《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转让、擅自出借《出生医学证明》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擅自跨机构、跨辖区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七、各环节实行专人管理,当面清点出生证数目并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附件7: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是指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因打印错误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毁损需更换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应持原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单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请更换。(损毁的是否按照未签发的因打印错误需要更换处理方法处理?)
二、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打印错误需更换的,签发机构应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区妇幼保健院)申请退证处理,退证后签发机构用新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并对废证进行废弃处理,废证保存及登记好后年终由辖区委托管理机构统一回收。
信息科负责接收、主任审核申请材料,经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后,修正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电脑网络系统的相关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交回签发机构。由签发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按规定发放。
新《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由签发机构随《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原件归档保存。
三、遗失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应及时逐级书面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并在深圳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四、信息科应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的号码及报废原因等进行登记,并填写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登记表,连同废证原件(遗失的除外),于每年3月底前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五、加强废证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对年度废证率超过1%、错证率超过2%的辖区单位进行督导,责令整改,并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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