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费整改报告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积石山县财务检查组对我校财务检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我校实际,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局财务文件,提高认识,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了高关初级中学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妥文华(校长) 副组长:羊豪(副校长) 组员: 齐学勇、马福财、妥文祥、宁得省、马启云(会计)。
二、依据制度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在整改中,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
三、存在问题
2015年094号记账凭证中,2015年1---12月工会经费应由个人承担支付,因我校对政策文件情况领会不够,将工会经费从公务费中支出,违反了财经纪律,现将就此事与总工会协商后,由县总工会将2015年1---12月份的工会经费退回,并及时入了账。(附有缴费收据及银行进账单)
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用资金来作后遁。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省上“双审”工作要求管理好学校财务。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使学校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开支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学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安全,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高关初级中学
2015年10月14日
学校整改报告范文2017-01-19 13:13 | #2楼
2015年11月下旬,怀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对我校创建省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指出了我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整改意见,我校积极向县教育局反映情况,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同时,加强了学校管理的责任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协调。
2015年12月16日,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小组、县教育局负责人、镇政府负责人及施工队责任人在我校进行现场办公。之后,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强化了创建合格学校的任务重要性与时间紧迫感,对施工方、县教育局、镇政府、学校提出了明确的职责,使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设施配备到位,办学条件达标。
1、标准的250米煤渣环形跑道及厕所于12月28日前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2、具有试听功能的50台计算机教室、卫生室、劳技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和生活服务用房已配齐。理化生仪器、体卫艺器材等教学的设施配备已到位,并已归类上柜(架)建帐。
3、食堂餐桌15套(每套坐8人)已安装,由于寄宿生少,学校无法解决锅炉供水,由学生带温水瓶学校免费供应热水。
4、投入5万元,整修并粉饰校园各室门窗。绿化、美化了校园环境,为师生营造了温馨的工作及学习生活环境。
三、学校管理加强,内务建设规范。
1、配备了兼职的卫生员和专职美术教师(杨劲慧:本科学历、怀化学院美术系毕业)。
2、校园“国土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由县教育局基建办统一办理,存档。
3、及时更新并建好了校务公开栏,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做到细化到人、到学科,落实了预算经费。
4、教导处制定了专门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案及校本培训方案,公开课、比武课、示范课要实施集体备课制度。
5、重新审订学校课程总表,严格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锻炼。
总之,我们通过对前面工作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认为达到了《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特请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校创建工作进行专项复查。
新晃县鱼市中学
学校经费自查报告2017-01-19 13:16 | #3楼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将上级拨付的学生营养餐经费分分毫毫都用在学生营养餐上,不贪墨、不挪用,认真做到勤俭办学的方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关于对2015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等有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学校的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我校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2015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自纠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拨付款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学校成立了以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经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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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费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15)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11)33 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15年1月6、7日和2011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5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11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15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1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5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
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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