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超职数后,实职正科如何晋升职级?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允许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这是组织部门监察的重点事项之一。领导职数是党政机关的“三定方案”规定的,是按照编制数量按限额进行核定,编制在50名以下的,可以设置一正两副,51—200名的,可以设置一正三副,一般的部门,编制数额大都在这两个限额之中,因而可以得知领导职数的稀少了。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配备,也要按照相同的限额原则进行限制,这样一来,对于中层领导干部的职数,也有明确的规定。 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取消了“非领导职务”的配备,以前配备的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等,都成了职级名称,按照条件、按名额晋升。《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严格限制了设置领导职数以外的职数,像以前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