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 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九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第三章 提供劳务收入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二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已完工作的测量。 (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第十四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二)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第四章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十六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第十七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跟一般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不一样,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程建造时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工程报产值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三】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 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1.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2.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3.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4.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五】工程完工决算以后,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一、会计上工程施工单位确认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1.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
2. 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分以下情况:一是,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
二是,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确认工程收入。
靠社会政策进行再分配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最常规手段。
它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政府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通过政府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制,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保护弱势群体。 这种方式靠发挥政府职能,目标明确且直截了当,特别适宜于解决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物质贫困和人文贫困问题。
但是,再分配政策由于过多地依靠政府行为,带有抽肥补瘦的性质,也存在着潜在的损害合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的危险,因此,该政策手段的采用必须适度。特别是,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我们实际上也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再分配。
所以,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依靠符合比较优势的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扩大就业,增大劳动报酬在分配格局中的份额,构造公平分配的增长模式,是最根本的和最有效的缩小差距的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应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立与政绩评价体系相容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树立就业优先原则,纠正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
当经济发展本身可以解决增长过程中大部分劳动群体的收入问题之后,社会再分配政策便可以把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使用,提高社会保障的效果。首先是对于因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陷入困难的群体,如残疾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进行救助。
其次是在劳动者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平衡共济,如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等。 第三是对由于政策因素承受特殊冲击群体进行补贴或救助,如对于资源枯竭型产业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工人进行补偿。
最后是对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造成的困难对象进行特殊支持和扶持,如实现西部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等地区或部门支持政策。在明确界定再分配政策扶助对象和范围之后,需要通过更加准确的瞄准,集中资源扶助真正的困难群体,提高政策效率。
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在界定和瞄准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护网络,实现“应保尽保”。首先是创造条件,逐步把所有城市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中。
其次是借助社区平台,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水平。 此外,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为此,建立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收入不平等是由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所导致的,所以克服不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消除产生不平等的原因。
目前我国收入不公平的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公平。这个问题在教育、医疗卫生、内外资企业税收等方面都存在。
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公平,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的投入。而事后的税收调节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大致水平是有一个社会心理基准线的,一般来说,国有和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政府公务员和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水平往往成为收入调控的基准。
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水平有的相对高一些,有的相对低一些,但大体保持社会中等偏上的水平。 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之所以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各公营单位的工薪标准大体上比较平均,高低差距不会太大。
但是,目前我国国有部门内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收入差距较大,而且很不规范,所以首先要对整个国有单位(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完善,然后才能对整个社会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提供重要前提。 理顺分配关系,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提低、扩中、保高。
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主要是提高农民,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低保人口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职工的最低离退休金标准;保护农民耕地,防止耕地转让费流失;严格控制农村各项收费项目,对农民和低收入者免征利息税,扩大农村贴息贷款的范围、额度和年限,对特殊困难户给予特殊补助。 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主要措施是:一、提高第三产业比重。
中等收入阶层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如教育、科技、金融、中介、旅游、公务员等,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为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供重要的产业基础。二、提高知识阶层和专业人士的报酬。
三、提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公务员中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 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工资外劳务收入的所得税率。
五、鼓励专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条件下从事一定的技术开发,取得一定报酬。缩小收入差距不是要限制高收入,而是要提高低收入,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收入。
###近来关于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平等引起热烈的讨论。 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是"机会平等"。
甚至引用奥肯《效率与公平——一个重要的权衡》的著作,说:"关于平等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观察,一个是机会的平等,也有人。
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
具体分录怎么做?——按照工程预算的施工进度来确认。开出工程款发票100W,成本只发生了50W,是否可以预估?——可以预计。
预估有什么依据吗?——工程预算造价具体怎么做?——按照完工百分比来确定。开出工程款发票100W,但成本发生了150W,怎么做?——发票是收入,成本与收入是两码事。
收入要大于成本的。开票不可以超过预算造价,除非有变更追加项目。
如果当月开票当月结转,是按利润率5%结转的。但是实际拿到结算单后,利润率有10%,能冲回主营业务成本吗?跨年的怎么做?——可以冲回。
跨年度的在当期调整,不做追朔调整。就是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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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供应、生产、销售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为组织产品生产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形成产品生产成本,即为制造成本。
产品制造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制造成本的审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的重点。
一、制造成本的会计核算 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
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 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方法,获取经济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 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 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
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 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 三、制造成本审查方法 由于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复杂,会计核算工作量大。
因此,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应当借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用,通过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对遵守性的测试,分析找出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审查,这样既能降低审查工作量,又能确保审查质量。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
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或指挥进行购货、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⒈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 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凭证,以种类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一些处理经济业务的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
⒉完善的簿记制度。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
⒊严格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和报表之间的核对等。
企业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有利于及时改正会计记录中错误,做到证、账、表三相符。 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
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合理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书面文字形式,作为会计处理方法的依据。 ⒌定期资产盘点制度。
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体系可靠程度进行遵守性的调查: 第一、采用询问法。询问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可以采取问卷的形式设计调查表格,将你想要询问的项目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对想要问的内容及企业回答,要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使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控制程序、核算方法有所认识。
第二、采用抽查法。验证内部控制是否一直在运行,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核算的正确性。
我们可以对上述的询问内容,选择对成本影响最大的项目,抽取样本—原始单据、凭证进行查看,并对企业回答。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企业。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然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则此项销售不能成立,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在判断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当确定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时,即认为价款能够收回。一般情况下,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因此新的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应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销售成本的确认方法:先进先出法 材料、商品等在日常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时,对于发出材料、商品等按存货中最早进货的那批单价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
在发出材料、商品等的数量超过存货中最早一批进货的数量时,超过部分要依次按后一批收进的单价计算。例如:存货中包括第一批进货200吨,每吨400元;第二批进货100吨,每吨420元。
现发出250吨,则其中200吨按第一批的单价400元计算,其余50吨要按第二批的单价420元计算。这一计价方法是建立在假定先收入的材料、商品先行发出的基础上的。
采用这一方法计价时,要依次查明有关各批的单价,手续较繁,一般适用于收、发货次数不多的企业。采用这一方法的结果是:耗用材料或售出商品的成本按存货中早期进货的单价计算,而期末结存材料、商品等则按存货中近期进货的单价计算。
后进先出法 材料、商品等在日常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时,对于发出材料、商品等按存货中最后进货的那批单价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在发出材料、商品等的数量超过存货中最后一批进货的数量时,超过部分要依次按前一批收进的单价计算。
例如:存货中包括第一批进货200吨,每吨400元;第二批进货100吨,每吨420元。现发出250吨,则其中100吨按第二批的单价420元计算,其余150吨要按第一批的单价400元计算。
这一计价方法是建立在假定后收入的材料、商品先行发出的基础上的。采用这一方法计价时,要依次查明有关各批的单价,手续较繁,一般适用于收、发货次数不多的企业。
采用这一方法的结果是:耗用材料或售出商品的成本按存货中近期进货的单价计算,而期末结存材料、商品等则按存货中早期进货的单价计算。 参考资料:/school/cd/cwkj/%BA%F3%BD%F8%CF%C8%B3%F6%B7%A8.htm(1)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在期末时以期初存货的数量和本期各批购入存货的数量之和作为权数,计算平均单位成本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总成本)÷(期初存货数量+本期购入存货总数量)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无需计算单价,而是假定企业先购入的商品先出售,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因此期末存货的价值为最近批次购入的商品成本。 不同计价方法的比较 (1)例:根据加权平均法,公司2月1日购进10台电脑,单价1万元/台.2月10日购进电脑10台,单价1.1万元/台.2月20日购进电脑20台,单价1.2万元/台.2月28日出货24台.电脑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10*1+10*1.1+20*1.2)÷(10+10+20)=1.125万元/台 因此,发出存货的成本为:24*1.125=27(万元) 期末存货的成本为:16*1.125=18(万元) (2)先进先出法 根据先进先出法,销售出去的24台电脑为期初存货10台,本期第一批购入的10台,以及第二批购入的4台,因此, 发出存货的成本为25.8(10*1+10*1.1+4*1.2) 万元; 期末结存的16台电脑均为第二批购入的电脑,因此期末存货价值为19.2(16*1.2)万元。
存货计价方法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比较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对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有完全不同的影响: • 第一,从损益表来看,先进先出法的销售成本较低,销售毛利高。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能够提高本期的利润。
• 第二,从资产负债表来看, 先进先出法下的期末存货成本最大。因此,采用这种方法时,企业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以及“资产总额”数据最高。
• 第三,由于本期的期末存货构。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
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
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
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 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
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
“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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