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法复位。大多数骨折均可采用手法复位的方法矫正其移位。
进行手法复位时,其手法必须轻柔,并应争取一次复位成功。手法复位的步骤如下。
①解除疼痛。可用局部麻醉、神经阻滞麻醉或全身麻醉,后者多用于儿童。
②肌松弛位。麻醉后,将患肢各关节置于肌松弛位,以减少肌肉对骨折段的牵拉力。
③对准方向。骨折复位时,是将远侧骨折段对准近侧骨折段所指的方向。
④拔伸牵引。在对抗牵引下,于患肢远端,沿其纵轴牵引,矫正骨折移位。
术者用两手触摸骨折部位,根据X 线片所显示的骨折类型和移位情况,分别采用反折、回旋,端提、捺正和分骨、扳正等手法予以复位。
(2)切开复位。切开复位的指征主要有:骨折端之间有肌和肌腱等软组织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后对位不良,将影响关节功能者;手法复位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将严重影响患肢功能者;骨折并发主要血管、神经损伤,修复血管、神经的同时,宜行骨折切开复位;多处骨折,为便于护理和治疗,防止并发症,可选择适当的部位行切开复位。
切开复位的优缺点。切开复位的最大优点是可使骨折达到解剖复位。有效的内固定,可使患者提前下床活动,减少肌萎缩或关节僵硬。还能方便护理,减少并发症。缺点主要有:可能引起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增加局部软组织损伤的程度,易于发生感染;所用的内固定器材不当,术中可能发生困难或影响固定效果,可发生无菌性炎症,内固定器材的拔除,大多需再一次手术。
骨折的复位方法有: (1) 手法复位:适用于骨折后1周内、骨折断面尚未发生纤维愈合 的牙槽突骨折、下颌骨简单骨折、上颌骨区段或低位水平骨折。
此类骨 折一般无须内固定,在局麻下用手直接推移骨折段至骨折前位置即可。 (2) 牵引复位:适用于骨折后1〜2周内、骨折断面已发生纤维愈 合的单发、双发、有明显移位的下颌骨骨折和上颌骨区段、低位水平、单 纯下移位的骨折。
此类复位方法多采用颌间弹性牵引。 (3) 切开复位:适用于骨折后2〜3周及以上、已发生纤维性或骨 性错位愈合的以及各种开放性的、多发的、需要进行内固定的骨折。
手 术暴露骨折部位,沿骨折线重新凿开骨折,清除断面间纤维及骨痂组 织,使骨折断端游离并对位。 (4) 截骨复位;适用于上颌骨高位水平骨折、矢状骨折、颧骨陈旧 性骨折、下颌骨陈旧性骨折伴骨畸形、错淞者。
复位不按原骨折线凿 开,而是根据胎关系和面形复原进行截骨,然后按设计移动骨块进行复 位,手术多采用正领术式。 (5) 植骨复位:适用于骨折继发骨不连接或骨缺损的情况。
对于 小范围的骨缺损,可采用游离骨移植或牵引成骨的方法进行治疗;对于 大范围骨缺损,一般采用带血管蒂的髂骨或腓骨移植进行修复。
牵引复位即是复位的方法,又是复位的主要措施,主要在手法复位无法达到时采取的复位方法,也可用于复位后不稳定的骨折。
切开复位 切开复位是骨折不能短时间愈合的重要原因,不能随意使用,必须要根据患者的适应症来使用此方法,是否需要做切开复位可以参照以下几个指征。 1、累及关节面的骨折,手法复位不能达到关节面良好对位者。
2、骨折后,因附着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缩,使骨片移位,不易对合者。 3、骨折端剪式伤力大,血液供应差,骨断端需要严格固定才能愈合者,如股骨颈囊内骨折。
4、骨折断端间有软组织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经等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 5、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复位困难者。
6、长骨骨干不稳定性骨折,手法复位不满意,又不宜应用牵引方法治疗者,而用内固定又有较好的疗效。 7、骨折伴有肢体主要血管断裂,治疗中应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体断离。
8、骨折不连接或发生畸形愈合,功能恢复不良者。 后重,由浅及深,从远到近,两头相对,确实了触折端在体内的方位,达到“知其体相,识其部位,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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