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方法中的抽查法包括任意抽样法、判断抽样法和统计抽样法三种。
1. 任意抽样法。这种方法是审计人员在总体中任意抽取一部分进行审计,抽查的出发点纯粹是为了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选取哪些内容,什么经济资料和经济活动,选取多少内容、多少样本等都无一定规律和依据,审计人员心中无数。因此,它所取得的审计证据,风险较大,有时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任意性。
2. 判断抽查法。又称重点抽查法,它是根据审计目的、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完备程度和所需要的证据,由审计人员根据经验,有选择有重点地对审计总体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审计,据以对总体作出推断。这种方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但所得的抽查结果是否有效,不好判定。此项抽查法和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密不可分的。显然,上述两种方法主观色彩太浓,客观性较差,不能正确反映审计工作的效果。
3. 统计抽样法。又称数数理抽查法,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概率论的原理,按随机原则在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内容作为样本进行审计,再根据样本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统计抽样法有三个主要特点:①依靠概率论的原理进行抽查,不依赖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样本规模由审计总体的数量因素决定;②样本不是人为的重点选择,而是根据随机原则,保证了被审项目总体各部分被选择抽样的机会均等;③根据随机抽取的样本得出的结果来推断总体的特征,较为科学合理。统计抽样的具体运用有两种,一是用符合性测试,用来估计总体特征的发生率,二是用于实质性测试,用来估计总体数额的差异值,前者称属性抽样,后者称变量抽样。
审计方法的含义:(Auditmethod)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而不只存于某一审计阶段或某几个环节。
实地观察法 调查者在实地通过观察获得直接的、生动的感性认识和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但因该法所观察到的往往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受调查者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不能进行大样本观察,需结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使用。
通常适用于对那些不能够、不需要或不愿意进行语言交流的情况进行调查。访谈调查法 该法是比实地观察法更深一层次的调查方法,它能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适用于调查的问题比较深入,调查的对象差别较大,调查的样本较小,或者调查的场所不易接近等情况。
包括个别访谈法、集体访谈法、电话访谈法等。但由于访谈标准不一,其结果难以进行定量研究,且访谈过程耗时长、成本较高、隐秘性差、受周围环境影响大,故难以大规模进行。
1958年冬天,彭德怀在湖南平江与群众围炉座谈进行调查 会议调查法 这种方法是访谈调查法的扩展和延伸,因其简便易行故在调查研究工作中比较常用。通过邀请若干调查对象以座谈会形式来搜集资料、分析和研究社会问题。
最突出的优点是工作效率高,可以较快地了解到比较详细、可靠的社会信息,节省人力和时间。但由于这种做法不能完全排除被调查者之间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调查结论往往难以全面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
且受时间条件的限制,很难做深入细致的交谈,调查的结论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调查者自身因素影响等。问卷调查法 即间接的书面访问,该法最大优点是能突破时空的限制,在广阔的范围内,对众多的调查对象同时进行调查,适用于对现实问题、较大样本、较短时期、相对简单的调查,被调查对象应有一定文字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如对某地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调查、中小学教师队伍科研现状的调查等。由于问卷调查法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信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该法不能代替实地考察,特别是对那些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应配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完成。
专家调查法 这是一种预测方法,即以专家作为索取信息的对象,依靠其知识和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对问题作出判断和评估。最大优点是简便直观,特别适用于缺少信息资料和历史数据,而又较多地受到社会的、政治的、人为的因素影响的信息分析与预测课题。
广泛应用于对某一方案做出评价,或对若干个备选方案评价出相对名次,选出最优者;对达到某一目标的条件、途径、手段及它们的相对重要程度做出估计等。抽样调查法 指按照一定方式,从调查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调查,并用所得结果说明总体情况。
它最大的优点是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相对准确的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组织全面调查范围广、耗时长、难度大,常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和验证。
比如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调查、流动党员现状社会调查等。局限性在于抽样数目不足时会影响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典型调查法 指在特定范围内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特定对象进行调查研究,借以认识同类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及本质的一种方法。在调查样本太大时,可以采用此种方法。
但必须注意对象的选择,要准确地选择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有代表性的对象。如某地级市开展对区县市农村党员致富情况的调查,应选取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党员致富能力较强的县市作为典型调查对象。
统计调查法 通过分析固定统计报表的形式,把下边的情况反映上来的一种调查方法。由于统计报表的内容是比较固定的,因此适用于分析某项事物的发展轨迹和未来走势。
如通过党员统计年报表,可以分析出某地全年党员的发展、转接、流动等情况,并能分析出比上年同期增减情况,还可对下一步趋势作出预测。运用统计调查法,特别应注意统计口径要统一,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报表分析和实际调查相结合,不能就报表进行单纯分析。
如对某一个数据大幅度上升或下降的原因,报表中难以反映出来,只有通过实际调查才能形成完整概念。文献调查法 通过对文献的搜集和摘取,以获得关于调查对象信息的方法。
适用于研究调查对象在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变化,研究角度往往是探寻一种趋势,或弄清一个演变过程。这种方法能突破时空的限制,进行大范围的调查,调查资料便于汇总整理和分析。
同时,还具有资料可靠、用较小的人力物力收到较大效果等优点。但它往往是一种先行的调查方法,一般只能作为调查的先导,而不能作为调查结论的现实依据。
以上介绍的只是经常被采用的九种方法。事实上,在调查研究工作中,调查者经常不拘泥于某种特定方法,而是相互交错、灵活运用这些方法。
抽查法又称选查法。是对被查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账簿,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对抽查的对象和时间怎样选择,根据检查目的及所查问题的重要性来决定。要做到有的放矢。采用这种方法可省时省力,但由于检查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未检查的部分也容易漏掉问题。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纳税企业。
1、抽查法的优点
抽查法的主要优点是能明确审查重点,省时省力,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和事半功倍的效果。
抽查法摆脱了详查法不分巨细、一律审核的大量而繁重的工作具有高效率、低费用、省时省力的优点,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抽查法的缺点
抽查法的缺点是审计结果过份依赖抽查样本的合理性,如果抽样不合理,或缺乏代表性,抽查结果往往不能发现问题,甚至以偏概全,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因此,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会计基础较好的企业事业单位。
由于抽查的时间和范围的局限性,如果抽查法运用不当,样本选取不当或缺乏代表性,那么将导致抽查结果不能代表总体,以致得出错误的查账结论。
查账人员除了对特定业务进行详细审计,或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有特殊重要性的项目进行全部审查外,均应采用抽查的方法进行审查。
1.实地观察法。
调查者在实地通过观察获得直接的、生动的感性认识和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但因该法所观察到的往往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受调查者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不能进行大样本观察,需结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使用。
通常适用于对那些不能够、不需要或不愿意进行语言交流的情况进行调查。 2.访谈调查法。
该法是比实地观察法更深一层次的调查方法,它能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适用于调查的问题比较深入,调查的对象差别较大,调查的样本较小,或者调查的场所不易接近等情况。包括个别访谈法、集体访谈法、电话访谈法等。
但由于访谈标准不一,其结果难以进行定量研究,且访谈过程耗时长、成本较高、隐秘性差、受周围环境影响大,故难以大规模进行。 3.会议调查法。
这种方法是访谈调查法的扩展和延伸,因其简便易行故在调查研究工作中比较常用。通过邀请若干调查对象以座谈会形式来搜集资料、分析和研究社会问题。
最突出的优点是工作效率高,可以较快地了解到比较详细、可靠的社会信息,节省人力和时间。但由于这种做法不能完全排除被调查者之间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调查结论往往难以全面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
且受时间条件的限制,很难做深入细致地交谈,调查的结论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调查者自身因素影响等。
原发布者:医学之眼
税务稽查方法 一、税务稽查的查账方法
顺查法和逆查法 顺查法,是按会计制度的程序,从检查会计凭证开始,以凭证核对帐簿,再以帐簿核对报表来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逆查法,是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以报表核对帐簿,再以帐簿核对凭证,来查清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全查法和抽查法 全查法,是对被查纳税人一个时期的所有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抽查法,则是为弄清某一问题,有目的、有重点地从被查纳税人的凭证、帐簿或报表中抽出有关部分进行检查,对照企业帐簿记录,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二、税务稽查的调查方法
观察法、查询法 观察法,是通过查阅凭证和帐目进行大量观察,审查记载是否完备、真实、合理、合法,借以发现可疑之处,为进一步查证落实提供线索。
查询法,是通过当面或发函询问,以取得某些必要的资料,或证实某些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盘点法 盘点法是根据账簿记录对财产物资和现金、金银、有价证券进行实地盘点的方法。 三、税务稽查的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将企业报表或帐面资料的本期实际完成数同企业的各项计划指标、历史资料或同类型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静态或动态对比的一种检查方法。核对法,是通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实物相互核对来检查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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