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返工处理即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b返修处理即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陷,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c让步处理即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没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验收。
d降级处理如对已完施工部位,因轴线、标高引测差错而改变设计平面尺寸,若返工损失严重,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承发包双方协商验收。
e不作处理对于轻微的施工质量缺陷,如面积小、点数多、程度轻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的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进行修复。
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
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⑵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⑶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
⑷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
扩展资料:
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工程质量事故
具体如下: (1)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包括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
(2)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为: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3) 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包括: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报废处理以及不做处理。
一般可不做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扩展资料
.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一、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规
二、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质量事故
原发布者:huangzzyy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案有哪些?处理完后如何进行验收?处理方案:1.修补处理(最常用):当工程质量虽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时可采用修补处理,它包括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采用返工处理。3.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不符合规定要求构成质量事故,但若经鉴定何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验收:1.检查验收2.必要的鉴定: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使用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常需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3.事故结论: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隐患已消除,结构有安全保证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限制条件对耐久性的结论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对短期内难以做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如何划分?1.单位工程的划分: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独立使用功能等进行划分(子单位工程)2.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建筑工程分为9个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的划分: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4.检验批的划分: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建筑工程
(1)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比如某些隐蔽部位结构混凝土出现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裂缝,不影响使用及外观,可不做处理。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例如:混凝土墙表面轻微麻面,可通过后期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不做专门处理。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测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
对经检测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只要使用前经再次检测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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