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评标方法有 1单项评议法 2综合评标法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然,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只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但不能简单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
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合理低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
所以,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比较,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2)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不附加任何条件,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而不与标底相比,经评标确认投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标底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
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不起什么作用,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同心中无数,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合理。而投标人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3)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要借助于一个可以作为评标定标参照物的价格。这个在评标定标中作为参照物的价格,是指投标报价最接近于该价时便能中标的价格,我们称之为“最佳评标价”。
2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议法,是对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经理的资历和业绩、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它是适用最广泛的评标定标方法,各地通常都采用这种方法。
综合评议法按具体分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性综合评议法和定量综合评议法。 (1)定性综合评议法(评议法) 定性综合评议法,又称评议法。
通常的做法是,由评标组织对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材料消耗、安全保障措施、业绩、信誉等评审指标,分项进行定性比较分析,综合考虑,经评议后,选出其中被大多数评标组织成员认为各项条件都比较优良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性评议法的特点是不量化各项评审指标。
它是一种定性的优选法。采用定性综合评议法,一般要按从优到劣的顺序,对各投标人排列名次,排序第一名的既为中标人。
但当投标人超过一定数量(如在5家以上)时,可以选择排序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采用定性综合评议法,有利于评标组织成员之间的直接对话和交流,能充分反映不同意见,在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分析的基础上,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般也比较简单易行。
但这种方法,评议标准弹性较大,衡量的尺度不具体,各人的理解可能会相去甚远,造成评标意见悬殊过大,会使评标决策左右为难,不能让人信服。 (2)定量综合评议法(打分法、百分法) 定量综合评议法,又称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议法(百分法)。
通常的做法是,事先在招标文件或评标定标办法中将评标的内容进行分类,形成若干评价因素,并确定各项评价因素在百分之内所占的比例和评分标准,开标后由评标组织中的每位成员按照评分规则,采用无记名方式打分,最后统计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者(排序第一名)或次高者(排序第二名)为中标人。 采用定量综合评议法,原则上实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但当招标工程在一定限额(如1000万元)以上,最高得分者和次高得分者的总得分差距不大(如差距仅在2分之内),且次高得分者的报价比最高得分者的报价低到一定数额(如低2%以上)的,可以选择次高得分者为中标人。对此,在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时,应作出详尽说明。
定量综合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要量化各评审因素。对各评审因素的量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
从理论上讲,评标因素指标的设置和评分标准分值的分配,应充分体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准确反映公开、公平、公正的竟标法则,使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技术强、方案优的企业能中标。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应该是“最低价中标”评标法的一次扬弃,存其优化竞争的一面,弃。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性价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价分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综合评议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6、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7、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8、设备运行年限评标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考虑运行的年限及其运行与维护费用和贴现率。
9、固定低价评标法: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的评标方式。
10、组合低价评标法:组合低价评标法是组合低价标底法中特有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基于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通过开标后系数、权数的随机抽取,计算出组合低价,以组合低价至其向上浮动至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对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评标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质量、安全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 4、文明施工措施。 (二)施工工期 1、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对工期有承诺及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对质量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 1、有与承担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 2、近年来获各级优质工程奖、工程安全奖、优秀项目经理的情况; 3、项目施工班子配备情况。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目前评标过程中普遍采用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以标底(或业主的期望值)为基准,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或剔除不合理报价后的平均值)为依据,计算两者的中间价,作为投报标价得分的最高价;另一种是以经过评审、剔除不合理价格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得分的最高价。
对投标报价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1、报价的范围和内容是否有遗漏或修改; 2、报价中每一单项价格计算是否正确等。 (二)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1、通过分析投标报价中有关前期费用、管理费用、主体工程和各专业工程项目价格,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 2、对没有名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机械台班费和人工费,进行合理性分析; 3、分析投标书中所附的各阶段的资金需求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一致。
(三)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审 1、分析投标书中提出的财务或付款方面的建议; 2、估计接受这些建议的利弊及可能导致的风险。 (四)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的讨论和建议 不合理价格 在评标过程中剔除不合理价,不应简单的剔除报价最高价和最低价,而应剔除低于个别成本的低价和超过标底的高价。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会发现一个现象,即开标时标底价格普遍偏高。如果在标底编制过程中,定位在投标企业平均水平,标底的准确性肯定会好些,但是编制标底的咨询单位,对施工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以及投标策略等是知之不多的,对工程的现场施工定额测定工作则(下转第42页)(上接第30页)需要漫长的时间。
因此,招标的标底一般套用全国统一概预算定额和地区单位估价表,参照概预算取费标准,反映的是本行业本地区企业的平均水平,所以标底价格自然偏高。 然而,招标就是择优,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标底,则说明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达不到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则该企业不能算优秀,不能成为中标企业。
因此,标底可以用来作为限制报价最高价的依据,而不应作为确定评分标准的依据。另外,建立在标底基础上的业主的期望值也是不可靠的。
如果以标底价为评标的依据,只会偏向于投标报价高的投标企业。 如果某企业的报价最低,我们也不能简单认为其是不合理价格。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价不能低于其成本。但这里所指的成本,应该理解为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
由于投标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其个别成本有可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是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的。如果投标人的价格低于自己的个别成本,则意味着投标人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给招标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果投标人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为目的,而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则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实务评标中:1、建设工程类评标法主要有综合评估法和最低价法,最低价法因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保而不很常用,通常最常用的就是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里面也要分技术标,商务标和信誉标,各占不同的权重。评委根据所规定的评分内容以投标人标书文件内容的优劣和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在综合评估法里里面商务标也就是价格也有各种不同的算法,一般有平均价最高分或者平均价下浮百分比范围内最低分,商务分所占比重也由工程的具体性质和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2、交通道路建设招标评标法则一般采用系数随机抽取法,在抽取的系数计算范围内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其实质也为合理最低价中标法,只是确定合理最低价的范围时具有随机性。
3、在政府采购评标法中,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A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B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C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F2*A2+……+Fn*An,其中:F1、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低价中标,这对于业主来说可以降低成本,但是对工程的质量来说,一味的降低成本必然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这样的结果会产生两种不好的结果,A)中标者偷工减料。B)中标者即使中标而不去施工,所以这种方法有的地方已经不用了
2》百分制评标法,就是按报价,公司的证件,和公司业绩等,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有评委打分,分值最高者中标,这种方法,暗箱操作的空间比较大,
3》求平均值法,最接近平均值的为中标人
4》综合法,也就是几种评标方法的综合,有以下几种,A,二次均价,B,平均法+低价中标法,C,百分制评标法+二次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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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206030合同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1Z206031单价合同的运用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字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1)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采购设备合同金额较小,量化评标不实际或者不适宜时,则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简称打分法)评标。最低投标价法,是指以投标价为基础,将各评审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核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 (2)综合评估法 采购大型设备时,大多采用。
是指按预先确定的评分要素重要程度分值比重并细化每一项达到某一程度的得分标准,由评标委员分别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审记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推荐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且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简单的工程招标项目。
2、综合评估法:应该推荐能够最先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该方法哟版适用于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选择性较大,且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工程招标项目。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扫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子,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合同评审应关注的要点 在委托检验合同评审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把握好社会效应与法律责任要素.考虑为客户服务,提高社会效应,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增进经济效益,这是检测实验室的目标之一,但不能为了经济利益伪造数据,出具虚假证明。《质量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由此可见,检测实验室在考虑经济利益时,必须把握好法律责任,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和结果判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题下,向客户出具公正的检验数据。
(2)把握好利益和风险,技术能力要素
对于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实验室,在考虑利益的同时,一定要考虑风险,要考虑自身的检验能力、技术力量,决不能接受超范围、超技术力量,不具备检验能力的项目,确保承担的检验任务均在计量认证/验收范围内展开。确保出具检验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
(3)为客户保密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6条规定:“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为能确保做到为客户保密,检测实验室应编制《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控制程序》,明确规定为客户保密的措施,以及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作为组织内部文件加以实施。当客户委托检验的产(商)品涉及到国家秘密、专利、商业机密或在检验中需涉及客户的技术机密时,检测实验室相关职能部门和食品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程序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追加补充规定为客户保密,切实为客户做好保密工作,做到诚信服务,并向客户作出郑重承诺。
6.检验方法的确定 在食品检测任务的委托中,均应按国家颁布标准和检验细则的要求及项目实施食品产品的检验。
但当客户委托检验的食品产品没有相应的检验细则,也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且需实验室在合同评审中确定检验方法时,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检测实验室技术主管的确认,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得到客户允诺后方可采用。
7.分包情况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条款规定:“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4.5校准和检测的分包要素对分包也有所要求。如委托检验的食品中某些项目实验室要进行分包时,一定要控制分包的比列,要在符合准则的范围内,检测实验室的个别项目才允许分包,同时要对接受分包实验室的资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分包方有能力且符合评审准则和认可准则的情况下,并以书面的形式征得食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 若存在上述情况,在合同评审时,检测实验室应将分包项目在检验报告中加以描述。
8.保存合同评审记录 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合同评审是检测实验室整个检验活动的一个子过程,尤其在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情况下,实验室更要把标准的规定、客户的需求、客户的信息全部记录在合同中,为此检测实验室应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安全妥善贮存保管好合同评审记录,以便于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检索,并为委托方保密。
目前招投标活动中采用主要的各种评标办法,主要的评标办法是(1)综合评标法;(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法:( 俗称“打分法” )
特点: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优点
1,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2,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
要点
1,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列出需要考评的具体项目和指标以及分数值;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评标标准,不得擅自修改;比如,价格分占30--60%的比例,不能改变超出范围。 3,分数值的标准不宜太笼统。不可以制定“价格分”为40分,而没有细则;要说明个各投标人的具体分数值如何计算;还应细分每一项的指标,包括“技术分30分”包括那些考核指标,如何计算给分或者扣分的标准办法。
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
特点:
把涉及到投标人各种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指标要求,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办法。评标时,评标委员可以是“同一专业”的,也可以是不同专业,而互补的;可以讨论协商。最后,各个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得出评标结论。
要点
1、对于资质,资格,业绩等等条件,采取的是“合格者通过;不合格者淘汰”的办法。优于或者超出,不予“加分”。比如:现行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做法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即“符合性审查”(审查有无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是否签字等)--再进行商务条件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再进行价格折算;最后,进行比较。
2、特殊情况下,允许对某种情况的投标人“加价”。比如,在国际招标中,对于“国产和国内供应”,和直接进口者相比,允许有15%的“加价”,即:拿国内生产供应的投标,+15%以后与直接进口的投标价,进行比较,低价者中标。再比如,对于技术商务指标允许有偏差的,其偏差部分,也“加价”折算,一般是加价0.5%.
其他评标方法--性价比评标办法:
是一种特殊的综合评标办法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于大批量简单货物的招标。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比较简单明确。招标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双信封评标办法:工程招标投标时使用的一种办法。投标人同时提交技术和商务报价两个信封;先打开技术方面的信封,进行分析,比较。对于符合要求者,再打开报价的信封,最低报价者中标。
两阶段招标评标办法:对于大型复杂成套设备或者工程采用。在买方(招标人)对于技术方面不熟悉,心中无底时采用。第一步,先招标“技术方案”(不涉及价格);对于符合要求者,再在第二步,进行带有商务报价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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