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过政府的干预来消除外部性的方法或政策包括:使用税收和补贴手段,或者通过合并企业来使其外部影响内部化。
首先,政府可以使用税收和补贴的手段。对那些输出负外部性的企业,例如污染严重的企业,征收适度的赋税,其数额应等于治理污染的费用,这样就会使企业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的价格就会相应提高,这不仅会使市场对企业产出的有效需求得到抑制,而且也会使企业的生产收缩,从而最终引导资源转移到其它用途上或效率更高的企业中去,使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而对于那些具有正外部性特点的企业,政府应给予财政补贴,使其私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这样,就可以鼓励企业增加产出,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政府也可以通过合并相关企业的方法使外部性得以“内部化”。例如,A企业是输出负外部性的企业,而B企业则是其受害者,或者A企业是输出正外部性的企业,而 B企业是免费受益者,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果把A、B两个企业合并,负外部性或正外部性都会因此而消失。
第三,消除外部性的另一个最重要的方法是明晰产权。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认为,产权不是指所有权,只有当至少两个经济行为主体,或者所有权主体发生交易时,才会出现产权问题,因此,产权不同于所有权,但又与所有权相关,产权涉及的是两种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即平等的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美国产权经济学家登姆塞茨认为,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补偿以改变人们所采取的行动,因此,产权是指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是界定各交易主体之间权责利的一种社会工具。美国经济学家阿尔钦则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 考试大为你加油
多数情况下,外部性之所以存在并导致资源配置失当,都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如果没有明确界定化工厂是否有权污染附近的河流从而对附近农民的生产造成伤害,以及没有明确界定附近的农民是否有权不受化工厂的侵害,外部性就会发生。相反,如果产权即受益权或受损权以及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补偿权是明晰的,外部性就可能不会发生。因此,明晰产权,应是消除外部性的最重要的举措。
1.税收和补贴
迫使厂商考虑外部成本或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是政府采取税收和补贴政策,即向施加外部不经济的厂商征收恰好等于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而给予提供外部经济的厂商等于外部边际来收益的补贴,以便使得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诱使厂商提供最优的产量。但是这种方法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准确地以货币形式衡量外部性的成本收益,如污染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到底说有多大,所以有时政府只是近似地估计这些成本。
2.企业合并
将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经济单位合并是解决外部性的第二种手段,如果外部性的影响是小范围的,如一家小餐馆对一家洗衣店造成了污染,则由政府出面,则适合的价格把洗衣机卖给这家餐馆,通过合并,外部成本内部化。
3.明确产权
流行于西方的产权理论提出了解决外部性的影响的市场化思路。科思定理的内容:只要产权定是明确的,则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最初的产权赋于谁,最终效果都是有效率的。
例:张三、李四同住一宿舍,张三喜欢安静,而李四喜欢听音乐,虽然,李四的行为对张三造成了外部不经济,方案一:假定了张三忍受,或者李四不听音乐,他们都无法忍受,假设损失是100元。方案二:李四购买耳机,价格为10元,根据科斯定理,假如学校规定张三有权享受安静,他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的报告,要求李四不干扰他,这时,李四为了能继续听音乐,只好花10元购买耳机。
进一步,最初权利的规定对最终结果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学校规定,李四有权听音乐,那么张三在不堪忍受噪音的情况下,要么忍受,要么与李四谈判,如果张三是理性的,他会选择花费10元钱给李四买一个耳机。
科思定理在解决外部经济影响问题上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无须对外部经济影响进行直接的调节,只要明确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当事人双方的产权,市场谈判可以解决问题。
其局限性是科思定理的隐含条件限制了科思定理在实践中的应用,首先,谈判必须是公并且无成本的(交易成本=0)其次,外部性影响有关当事人只能是少数几个人。
外部性一直是政府在不断寻求解决方法的问题。
虽然外部性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外部性问题不能彻底消除,但是仅靠政府自身的努力来解决外部性问题是不完全的。与此同时更需要通过政府与公民(包括个人、企业等利益集团)共同合作来更好地解决外部性问题。
本文以环境 蓝楠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430072) 摘要 环境外部性是“市场失灵”和“环境失灵”的重要表现。本文以环境外部性的理论概述为开端,认真分析了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中的作用。
基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出应结合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为促进环境外部性内在化在理论上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 环境外部性 产权 环境管理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将外部性概念引入环境保护领域,是为了寻找促使外部性问题内在化的有效方式,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方面,它们能有效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但另一方面,环境外部性又是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的重要表现。环境外部性产生的根源实际上回答了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有效地利用法律解决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文拟对环境外部性进行深入的学理分析,对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的作用进行探讨,以寻找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的最佳途径。 1.环境外部性的理论概述 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的。
“某种外部性是指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贸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束。”即供应者和接受者之间在事实发生之前缺乏任何谈判。
米德也认为:“一种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指的是这样一种事件,它使得一个(或一些)在做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这一事件的决定时根本没有参与的人,得到可觉察的利益(或蒙受可觉察的损失)" 。这样,当决策者在做出某项环境决策时,那些处于决策之外的人并不知情,却不得不承担该决策的某些后果,由此产生环境外部效应。
环境外部性的内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当一个人的行为不是通过影响价格而影响另一个行为人的环境时,便有了外部性存在;(2)将可觉察的利益或损失加于某些人,而这些人并没有完全赞同或间接导致该事件决策;(3)某个人行为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 环境外部效应有正、负之分。
正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如上游居民种树,保持水土,下游居民的用水得到保障。
负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私 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如上游伐木造成洪水泛滥和水土流失,对下游的种植、灌溉运输和工业生产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说,行为人对其任何行为都要承担因行为所导致的任何成本或获得因其行为带来的任何收益,只有这样,才会对行为人产生良好行为的激励和对不良行为的抑止。在环境保护领域,对促使人们无偿享受福利或收益的行为应予补偿,使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
对使人们受损害行为应采取措施进行规制,以防其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性的蔓延。 诺斯从“搭便车”入手,对正外部性进行分析,几一定经济主体行为收益的溢出或渗透,意味着第三方不用付费就可享受收益,导致经济当事人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差额扩大泥土用一种经济活动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额和表达对一种所有权的规定、保护的存在和完善程度。
科斯从外部侵害入手,探讨负外部性,即一定经济主体行为的对外侵害,给外部造成损害的问题。在些基础上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通过交易成本的选择和私人谈判,产权的适当界定和实施来寻求解决的方法。
若谈判或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由外部性产生的社会成本将被纳入交易当事人的成本函数,政府只需适当地界定产权,而无须对生产进行干涉,私人交易完全可以克服外部性造成的效率损失;若交易有费用,在产权明确界定,采取市场交易、企业内部一体化,政府管理多种不同的权利安排方式,相互各方通过合约找寻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使生产价值增加大于运作成本,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
可以看出诺斯和科斯都认为产权不清是导致外部性的原因,提出通过产权的明晰使资源有效配置,从而促使外部性内在化。但那是在一种理想的市场状况下才能实现,否则,可能出现资源配置的扭曲,即市场失灵。
而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政策和改革制度来纠正市场失灵。然而,有时政府制度的政策不但不能纠正市场,反而把市场进一步扭曲,出现政策失效。
基于此,为了实现环境外部性内在化,必须正确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2.市场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的作用 2.1 市场可通过明晰产权解决外部性问题 由于大部分环境因子和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与来自纯粹的私有物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到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
“每一个人对这种。
庇古认为,外部性的存在使资源配置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出面对负外部性的产生者进行征税,或者对正外部性的产生者给予相应的补贴,就可以有效地消除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偏差,从而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般认为,外部性与公共物品存在着紧密联系。所谓公共物品就是其利益不能归属于某个私人的私有财产,如清洁的空气、优美的环境、国家提供保护国民的国防等。
如果任何一个人从中获益,其他的许多人也能从中获益。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这是正外部性的一种特殊形式。
环境生态与自然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机制对这类公共物品的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是低效率的,要解决环境与资源领域的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更多更积极的干预,但要真正有效地解决仍有相当大的困难,这也是各国政府和学者面临的一大难题[64]。但各国解决环境和资源问题提出都是“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兼而用之,既包括重新分配产权、采用税收和补贴进行鼓励和惩罚,也包括对消极的外部性加强政府管制等行政措施。
具体方法有[47]:第一,界定产权。科斯定理认为:外部性可以通过界定产权而得到解决。
科斯认为: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只要通过明确界定,任何产权都能产生最优效果。科斯定理的关键含义是在满足某些条件下,政府不必为了使社会达到最优化而直接限制污染。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产权难以界定,如清洁空气、环境生态等无法界定私人产权,即使界定了,方法也是不可行。原因有:交易成本很高;商人使用策略性讨价还价手段;或某一方缺少关于减少污染造成的成本或收益的信息。
第二,采用政府管制的方法。政府管制是降低谈判的交易费用和解决污染纠纷的有效途径。
以环境污染的外部性为例,政府对付污染的方法一般有:直接控制,或给减少污染或使用消除污染设备的当事人以补贴等方法来实现。第三,采用政府补贴的方法。
由政府给予那些为社会带来正外部性的企业以补贴。这样的企业生产规模一般小于根据其成本和收益恰好可以经营的规模。
政府采用补贴的办法使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相等,使企业将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增加至社会需要的有效水平。第四,通过立法管理。
西方国家认为,一个法治社会,解决外部性问题最有效的常规办法就是依靠法律手段,建立经济秩序和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建立法制秩序,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优化资源配置。
如政府可以通过颁布法令,要求每辆汽车都配备减少空气污染的排污装置,就可以减少空气污染对行人的损害,从而使外部性内在化。即车主为汽车导致的空气污染支付了成本,从而减少了对清洁空气之类的公共物品的危害。
环境污染问题在经济学理论中被描述为外部性问题(Externality),并且是负的外部性。百度知道的定义: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分为正外部性(positiveexternality)和负外部性(negative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外部性会使市场机制失灵,激励扭曲:正外部性会造成应受到支付的报酬未得到支付,导致供给不足,而负外部性则是社会成本大于个人成本,导致过度供给,成本加剧。对外部性进行纠正,才能恢复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经济学家针对这一问题也想出了一系列解决法。庇古比较早地研究了负外部性这个问题,并提出对厂商征税从而抑制其环境污染的做法,这种税又得名“庇古税”。当然,对于产生正外部性的行为,要反其道而行之,由政府进行补贴而非征税。此外,科斯在后来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从产权界定的角度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大概就是这样,内容详见百度百科,说得特别明白。
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
解决外部性的基本思路
让外部性内部化(internalize the externalities),即通过制度安排经济主体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转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是技术上的外部性转为金钱上的外部性,在某种程度上强制实现原来并不存在的货币转让。
典型办法
1.征税与补贴
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会对外部产生影响,比如说,汽车运输必然会产生废气污染环境,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就会形成改善环境的结果。这就是经济的外部性。如果说前者是“负外部性”的话,后者就应该被称作是“正外部性”。外部性扭曲了市场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会导致市场无效率甚至失灵,而负外部性如果不能够得到遏制,经济发展所赖以存在的环境将持续恶化,最终将使经济失去发展的条件。
所以,可以对负的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的外部性给予补贴。征税可以抑制产生负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补贴可以激励产生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这种用于消除负外部性的税收被称作庇古税(Pigovian tax).
2.科斯定理
如果存在产权划分,交易成本较低且参与人数较少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私下谈判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如上文所说的养狗问题,要么养狗者给予邻居补偿使其接受养狗,要么邻居给养狗者一定费用使其停止养狗。
原发布者:惜信子
政府如何解决外部性问题什么是外部性?斯蒂格利茨认为,“当个人或厂商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得到补偿时,就出现了外部性”,或“未被市场交易所体现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称为外部性”。按照一般说法,外部性指的是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的现象。你在屋前栽种花草,行人赏心悦目的同时,你并没有经过市场交易而得到他们支付的价格;当你发明了一种好办法清除外溢出来的原油时,这一好处将为许多未向你付款的人所享用,这产生了外部效应。我们将其称为正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行为给外部造成的积极影响,使他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当造纸厂排出的生产废水,给下游人们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损害,也不是经过市场交易而向下游的人们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当你向小溪中倒入一桶酸液时,它会将鱼和植物杀死。但你没有向任何人赔偿这场灾难的损失,从而导致了负外部性的产生。负外部性指一种经济行为给外部造成消极影响,导致他人成本增加,收益下降。正如萨缪尔森所说的,“外部性是无意识的但却是有害的经济行为”。解决外部性的主要方法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关于政府如何解决外部性的问题,济南水资源紧张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济南以泉水众多著称于世,素有“泉城”的美誉。清代刘鹗的《老残游记》中有“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描写。泉水与济南的城市发展息息相关,它在作出历史性贡献的同时,也抚育了李清照、辛弃疾等诸
市场失灵时滞市场机制不能按照人们的意愿有效地配置资源,正是由于市场经济无法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需要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和信息不完全。外部性在现实经济中广泛存在。
无论是正的外部性还是负的外部性,都会导致市场失灵,影响市场对资源的配置。由于外部性使得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在现实经济中,市场参与者和公共部门都以各种方式对外部性进行治理,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或接近社会要求的最优水平。
方法:政府可以采用直接管制、税收和补贴等方式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对于具有负的外部性的行为,政府可以征税,税额的大小应该等于该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对于具有正确的外部性的行为,政府可以给予补贴,。
外部性的特征:
1.行为性
所谓行为性,就是指外部效应是由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经济活动)引起。
2.市场性
主要是指,在一般条件下的非市场性和特定条件下的市场性。
3.外侵性
所谓外侵性,就是指外部效应是一种外侵的、强加的影响,即是没有参与决策的人或不完全参与决策的人所承受的影响。
4.影响性
即一个当事者(影响者)必须对另一个人(被影响者)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但要有一个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必须具备一定的(正的或负的)福利意义。
5.不可赔付性
这里指的是不可(或难以)赔付(追索)性。这个特征是指外部效应一般无法追寻到个人,特别是受损者一方无法追索到其损害者并获得补偿,其根源在于一般条件下的非市场性及特定条件下的市场性。
6.伴随性
外部效应应该是有意或无意的伴随效应,而本原性的、预谋性的影响不属于外部效应。也就是说,外部效应是经济活动的“附属品”。
7.相互性
相互性的特征是指产生外部效应的主体与接受外部效应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
解决外部性:
解决外部性的主要方法是将外部性内部化。解决公共物品外部性问题的方法有政府方法和市场方法。
政府手段一,加强政策管制,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
政府手段二,运用财政手段,促使外部效应内部化;
市场手段一:健全市场交易制度,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市场手段二:公共物品的提供引进竞争。
外部性一直是政府在不断寻求解决方法的问题。
虽然外部性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外部性问题不能彻底消除,但是仅靠政府自身的努力来解决外部性问题是不完全的。与此同时更需要通过政府与公民(包括个人、企业等利益集团)共同合作来更好地解决外部性问题。
本文以环境 蓝楠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430072) 摘要 环境外部性是“市场失灵”和“环境失灵”的重要表现。本文以环境外部性的理论概述为开端,认真分析了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中的作用。
基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出应结合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为促进环境外部性内在化在理论上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 环境外部性 产权 环境管理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将外部性概念引入环境保护领域,是为了寻找促使外部性问题内在化的有效方式,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方面,它们能有效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但另一方面,环境外部性又是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的重要表现。环境外部性产生的根源实际上回答了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有效地利用法律解决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文拟对环境外部性进行深入的学理分析,对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的作用进行探讨,以寻找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的最佳途径。 1.环境外部性的理论概述 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的。
“某种外部性是指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贸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束。”即供应者和接受者之间在事实发生之前缺乏任何谈判。
米德也认为:“一种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指的是这样一种事件,它使得一个(或一些)在做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这一事件的决定时根本没有参与的人,得到可觉察的利益(或蒙受可觉察的损失)" 。这样,当决策者在做出某项环境决策时,那些处于决策之外的人并不知情,却不得不承担该决策的某些后果,由此产生环境外部效应。
环境外部性的内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当一个人的行为不是通过影响价格而影响另一个行为人的环境时,便有了外部性存在;(2)将可觉察的利益或损失加于某些人,而这些人并没有完全赞同或间接导致该事件决策;(3)某个人行为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 环境外部效应有正、负之分。
正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如上游居民种树,保持水土,下游居民的用水得到保障。
负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私 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如上游伐木造成洪水泛滥和水土流失,对下游的种植、灌溉运输和工业生产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说,行为人对其任何行为都要承担因行为所导致的任何成本或获得因其行为带来的任何收益,只有这样,才会对行为人产生良好行为的激励和对不良行为的抑止。在环境保护领域,对促使人们无偿享受福利或收益的行为应予补偿,使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
对使人们受损害行为应采取措施进行规制,以防其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性的蔓延。 诺斯从“搭便车”入手,对正外部性进行分析,几一定经济主体行为收益的溢出或渗透,意味着第三方不用付费就可享受收益,导致经济当事人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差额扩大泥土用一种经济活动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额和表达对一种所有权的规定、保护的存在和完善程度。
科斯从外部侵害入手,探讨负外部性,即一定经济主体行为的对外侵害,给外部造成损害的问题。在些基础上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通过交易成本的选择和私人谈判,产权的适当界定和实施来寻求解决的方法。
若谈判或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由外部性产生的社会成本将被纳入交易当事人的成本函数,政府只需适当地界定产权,而无须对生产进行干涉,私人交易完全可以克服外部性造成的效率损失;若交易有费用,在产权明确界定,采取市场交易、企业内部一体化,政府管理多种不同的权利安排方式,相互各方通过合约找寻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使生产价值增加大于运作成本,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
可以看出诺斯和科斯都认为产权不清是导致外部性的原因,提出通过产权的明晰使资源有效配置,从而促使外部性内在化。但那是在一种理想的市场状况下才能实现,否则,可能出现资源配置的扭曲,即市场失灵。
而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政策和改革制度来纠正市场失灵。然而,有时政府制度的政策不但不能纠正市场,反而把市场进一步扭曲,出现政策失效。
基于此,为了实现环境外部性内在化,必须正确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2.市场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的作用 2.1 市场可通过明晰产权解决外部性问题 由于大部分环境因子和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与来自纯粹的私有物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到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
“每一个人对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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