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税金、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其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其成本。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成本。
(七)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成本。
二、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上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小企业以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等。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本科目项下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小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借记本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七)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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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计价,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计价原则,计算和确定每一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主要有:按原始价值计价,按净值计价。
按原始价值计价: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又称原始成本或历史成本,简称原值或原价。它是固定资产基本的计价基础,是新购建固定资产时采用的计价标准,也是计提折旧的依据。
按净值计价:固定资产的净值,又称账面净值或折余价值。它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尚未磨损部分的价值。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
一、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税金、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其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其成本。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成本。
(七)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成本。 二、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上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小企业以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等。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本科目项下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小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借记本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七)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1、年限平均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
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它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年限平均法不足: 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
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年限平均法优点: 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年限平均法适用范围: 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
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
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
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缺点: 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的优点: 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
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
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
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 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
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类型: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加速折旧方法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 首先,固定资产的净收入在使用期是递减的。固定资产在前期效能高,创造的收入也大。
同时,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初期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 其次,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逐年增加。
再次,未来净收入难于准确估计,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风险小。 最后,加速折旧法考虑了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优点有: ①最初几年工作效能高,收入大,相应的折旧费用大,符合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原则。同时,早期多提折旧也符合谨慎性原则。
②通过提高折旧水平可及早收回投资,即可减少无形损耗,通货膨胀带来的投资风险。 ③可以用递减的折旧费抵补递增的维修费,使企业利润在正常生产年份保持稳定。
④可以加快固定资产设备的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刺激生产和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⑤折旧具有“税收挡板”的作用,由于递延了税款,企业可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
这是政府鼓励投资,刺激生产,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政策性举措。 适用范围: 加速折旧法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
如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医药等。 3.1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低于其预计净残值以下。
通常在。
1)按历史成本计价
历史成本亦称为原始购置成本或原始价值,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企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确定计提折旧的依据等均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主要优点是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也就是说,按这种计价方法确定的价值,均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正是由于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它才成了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2)按净值计价
固定资产净值也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
按净值计价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每个公司对固定次产的重视程度不一样,最主要的是,在购买前做好记录,买回来时做好登记,保管部门保管人,以有加以更新。
如果资产较多的话可以考虑设一个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这样比较容易管理,且不容易混乱,网上也有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软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
责任人: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
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
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
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 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 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 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
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
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
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
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
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
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
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
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
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一、初始计量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等义务。
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按照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相关油气资产成本。
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二)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1、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①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其中,“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本书“第十四章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存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2)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第一,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第二,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负荷联合试车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第三,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第四,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3、租入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应于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按历史成本、重置完全价值和净值计价。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按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亦称原始购置成本或原始价值,简称原价。是指企业购置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支出。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也可验证性的特点,因而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3、按净值计价。固定资产净值亦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
4、重置完全价值亦称为现实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现实重置成本计价,虽然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比较复杂。因此,这种方法仅在确定清查财产中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时使用,或在对报表进行补充、附注说明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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