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协会以“亲近大自然,在游历中增长知识,在自然中陶冶情操”为宗旨,以“寻找世界美丽,享受生活完美”为旅游人的梦想,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及学术交流,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中国旅游标志是马踏飞燕
户外俱乐部是集徒步、登山、穿越、宿营、自驾、滑翔伞等为一体的户外综合性俱乐部。主要为用户提供户外资讯、查找户外活动、结识户外朋友、入住户外论坛、走进户外商城等便利信息服务。
目前中国的户外俱乐部有两种,一种是合法注册的,一种是非正式的,比如是从QQ活动群、户外社团等演变过来的。
合法注册的有两个渠道,一是去工商局注册公司(商业);一是去民政局或体育局注册为社团(非商业)。
户外俱乐部没有导游,更偏向于自由行。如需向导,俱乐部可根据要求提供经验丰富的领队来带队。除了提供服务之外不会推荐任何消费和自费项目,领队在活动中为驴友们提供专业的活动保障。领队的义务是:为活动提供全程的安全指导和为活动提供全程的技术支持(野外生存,登山都是属于此类),而驴友者则是在领队的整体领导下,完成探险,徒步等非正常旅游能够做到的活动。
与传统旅行社的跟团游相比,户外旅游更自由,更贴近自然,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出行者户外运动与探险体验的需求。
户外俱乐部相较常规旅行会有3个明显的特征:
1、 山野间根本没有强制购物点,所以绝对不存在强制购物的情况。
2、 山野间景色瞬息万变,每次走都好像第一次一样新鲜感十足。
3、 行程自由,在不耽误下山时间和安全的情况下,没人会束缚你,没人会定时。
除以上两类俱乐部之外,还有一类俱乐部,是为广大俱乐部提供组建活动平台的。例如超级俱乐部等,它们可以聚集全国几万家俱乐部在一个app上面,方便组织者,娱乐出行者。
总的来说,俱乐部出行更为舒心一些。
《时尚.旅游》每期零售价20.00元/期
2002年起与美国《国家地理旅行者》(英文名:NationalGeographicTraveler)进行版权合作。
《时尚旅游》整合时尚杂志社与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的优势资源和丰富经验,致力于成为积极主动,求知欲强的旅行者的信息来源。《时尚旅游》通过提供独特的,真正的旅行体验,鼓舞读者探索和了解世界,享受生活,享乐人生。
《时尚旅游》是一本国家旅游局主管,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权威性旅游杂志。自2000年5月起由时尚杂志社承办。
《环球旅游》月刊20.00元/期
《旅游休闲》月刊15.00元/期
《旅游纵览》月刊12.50元/期
《旅游》月刊10.00元/期
1979年,《旅游》杂志创刊,成为改革开放后最早的旅游杂志
从那时开始,全国各大图书馆以及大、中、小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都纷纷订阅《旅游》杂志,是图书馆必备的馆藏杂志。常年的订阅与借阅。使《旅游》拥有跨年代的庞大读者群,影响几代读书人。
历史变迁,与时俱进,三次改版适应了时代发展带来不断变化的读者需求。保证读者群不断充实和补充,与数以十万计的读者相伴成长。
每个时代的旅游杂志都折射出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的精神风貌与物质追求。《旅游》创办之初帮助近乎“懵懂”的人们认识了世界、认识了旅游,而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人们要不时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旅游》同样为他们诠释人文情感,帮助他们回归自然、体验旅游中的人生。
《中国旅游地理》月刊20.00元/期
栏目介绍
一、视界:介绍国外旅游胜地,侧重于当地人文地理风貌。
二、探索:神秘之境、自然之谜、历史钩沉、
三、发现:新景点、新线路、新玩法,或者老景点、老线路的新发现新景观
四、传奇:民族、宗教、地理奇观、历史遗存、人文遗迹、文化遗址。
五、遗产:重点关注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状态,目的是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和保护意识。
《旅游天地》月刊
18.00元/期介绍各地风土人情,文化历史名城。目击自然险峻风光,帮助读者搜集旅行情报制定旅游计划的一本全方位旅游经典杂志。
《当代旅游》月刊15.00元/期
好多哩!还有楼上说的《中国国家地理》月刊
16.00元/期栏目介绍
国家地理推介之旅,私人博物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生态圈透视,民族风情写真,地理视点,地理文萃。
订阅的人也不在少数!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目前该刊在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拥有近10万忠实读者。
“定点机构”是指与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在各地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合作的艺术相关机构,悬挂牌匾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统一规制,各地承办单位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颁发。
申请成为“美术考级定点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般来说,“美术考级定点机构”的申请者是指那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资格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拥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1.有专人负责美术考级事务,并参加美术考级业务培训;
2.有固定办公场地、通讯工具和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考试点有能满足美术考级需求的考试场地和相应的美术教具。
注:个体办学机构若具备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也可申请成为“美术考级定点机构”。
变形的“旅”字形象地描绘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旅游场景:一面旗帜引领下的一队游人正秩序井然、兴致勃勃地游走于美妙的旅途中。图表主题创意造型来源于甲骨文的“旅”字及传统的印鉴艺术,凸显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发展“根”与“植”的关系,为“中国旅游日”注入了更加鲜明的文化色彩。
1.为宣传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意义,2011年4月12日至5月2日,国家旅游局开展了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中国旅游日标志和形象宣传口号的活动,最后从420余件形象标志设计方案和7000多条宣传口号确立了中国旅游日的标志图案:中国旅游日的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中国旅游日的标志图案是印鉴出的一个甲骨文“旅”字形状的变体,颜色为蓝绿色。
2.中国旅游日标志的内涵是:甲骨文“旅”字的变形与方形的印鉴外轮廓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同时创造了新的视觉意象。此外,变形的旅字仿佛一幅画:一面旗帜引领下,一队游客正秩序井然、兴致勃勃的行走在美妙的旅途中,欣赏沿途的风景。还有就是,变形的甲骨文“旅”字暗含了“5.19”这组数字,让中国旅游日的日期更加深入人心。
3.图案下方的标注字体上采用了中国传统隶书的“中国旅游日”及英文“China Tourism Day”的中英文双语对照,在突显“中国旅游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同时,也彰显了中国旅游的国际化视野与现代发展理念。
2017年9月11日,由中国旅游协会主导成立的第一个全球性、综合性、非政府、非营利国际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成都举行,世界旅游联盟正式成立。
作为重要的国际旅游组织,全球旅游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联盟的成立是国际旅游业界的一大盛事,是世界旅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必将载入中国乃至世界旅游发展史册。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缩写CWCA 。
第二条 本会是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自然保护、渔猎生产者和广大野生动物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态保护意识;加强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发挥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本会接受国家林业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
第六条 本会会徽为大熊猫图案 。图案以我国的国宝大熊猫为会徽的主题,CWCA是本会的英文缩写,下端为本会的中文全称,在构图上体现了本会团结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深远意境。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的科普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活动;同国外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组织、个人建立联系,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及合作;
(三)组织开展国际狩猎、生态旅游等野生动物资源开发经营活动;为野生动物保护、养殖、经营利用及其有关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组织参与野生动物产业活动,负责野生动物行业协会、联合会的联络与协调;根据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一定行业管理工作;
(四)组织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国内交流和中介服务;
(五)组织开展特产、珍稀野生动物(标本)的国内外展出、展览;在国内外募集保护野生动物的资金,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六)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影视、出版、文体合作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共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公益活动;
(七)负责协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对从事或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或在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
第八条本会由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外籍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中国公民(或外籍公民),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须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1、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渔猎生产和其他经营利用活动;
2、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热心、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二)资深会员:
凡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知名企业家、文化名人和社会活动家,或具有15年以上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会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会、各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或名誉理事,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2、在野生动物保护的科研、宣传教育、经营管理或与其有关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3、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和自然保护各项活动成绩显著的。
(三)外籍会员
与我国经常友好往来,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或热心、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外籍人员。
(四)团体会员
1、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渔猎生产和其它经营利用活动;
2、热爱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3、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本人提出入会申请,由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即为本会会员。
(二)资深会员:由本人向本会分会、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提出申请,经由本会分会、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推荐,报本会秘书处;也可本人直接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即为本会资深会员,颁发本会资深会员证。
(三) 外籍会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报备案,即为本会外籍会员,发给本会会员证。
(四) 团体会员:要求入会的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提出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或所在地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个人会员(含外籍会员):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资深会员
享有与个人会员的同等权利,并有优先推荐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学术会议、考察、专业论证、评估等活动;
(三)团体会员
1、参加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举办的活动;
2、取得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3、推荐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考察和会议;
4、向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提出科技咨询;
5、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6、单独或联合其它团体会员,向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直至会员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个人会员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资深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1、对国家和本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
2、反映野生动物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
(三)外籍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沟通野生动物保护信息,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四)团体会员
1、执行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委托的工作;
4、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活动;
5、交纳团体会员会费;
6、资助本会或地方协会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本会提出警告,并通知会员本人;会员如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组织机构和负
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产生新的理事会;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所在单位为理事单位。理事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履行其职责时,除本人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以外,可不再担任理事,理事单位应提出更换理事人选。
为鼓励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著名专家、企业家、文化界名人和社会活动家等,吸引全社会支持、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本会设名誉理事,名誉理事由秘书处进行审定,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协会工作规划方案;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有关奖励及授予荣誉事项;
(十一)决定有关表彰奖励及授予荣誉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如到会理事不到2/3,可用通讯形式,征求未到会理事意见。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如到会常务理事不到2/3,可用通讯形式,征求未到会常务理事意见。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秘书长召集,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设顾问若干人,由常务理事会推举产生。顾问一般由离任的会长、副会长或在国内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担任。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经中国科协、国家林业局和民政部批准,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或分会,协助理事会工作。各工作委员会是协会各相关工作的议事、协调和指导机构;各专业委员会是协会各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协调、服务机构。委员会主要领导成员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或者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受常务理事会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秘书处设立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4人,其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会对自愿加入本会的各级地方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拟任社团负责人,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其中,由中央管理的干部需经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请审核批准;
(四)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届,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科协的拨款;
(二)国内外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举办各种事业和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会员会费;
(五)协会基金;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要建立严格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要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吞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二O O七年九月十四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规定,你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解。全国申办合作社的程序都是一样的,如果你要申办专业合作社,建议你同时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好-处是国-家-项-目有时支持企-业、有时是合-作-社、有时是家-庭农-场,你可以根据需要以不同的主-体-申-报。
以下是我回答其他网友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申.办、经营管理、融..资等问题的答案,一并奉上,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事业兴隆,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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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第十一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业务范围;(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八)章程修改程序;(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另外,建议你在成立专业合作社之前,对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以便把合作社办好!!
以下是我给其他网友回答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融.资、经营等的内容,企业也差不多,偷个懒,分享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新年好,事业兴隆,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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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经常到“农合网”去看看,那是关于合作社经营、融资、政策等方面的网站,内容非常全,你想了解的关于合作社的知识上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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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合.作.社的补.贴,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你有多少社.员。合作社的重点在“合作”,国.家支持合作社的目的是希望合作社能够把群.众组.织起来,一起致.富!只有你自己或者三两人不叫合作社。如果只是你自己,建议申.办家.庭.农.场!
二是你的合作社在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群众致富方面的作用如何。带动力越强,越容易获得补贴。
三是除了种植(养殖)规模外,还要看看你的合.作社在产.品.销.售、技.术.支.持、统.一生.产标.准等方面是否有带动、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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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农民融.资:
一、先说说合作社也公司的区别。合作社与公 司类似农,一样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生产、开.拓市.场、整合资.金.技术、统一生产和产品标准、统一供应农资等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办合作社实际上跟办 公 司的差不多,能否盈.利,跟经.营好坏有直接关系。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大量登.记注.册合作社,其中有很多都是空 壳,几乎没有经.营,很多合作社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得到政.策 资 金 扶 持,就跟有很多公 司是空.壳一样。当然,也有很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生产、开.拓.市.场、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等方面搞得红红火火,盈利状况良好,发展潜力大。
二、合作社的有利条件:一是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农村经.营主体,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方面都有支持,当然,前提是你的合作社做得好,有带动能力,在你自身能够盈.利的同时能够把农户带动起来共同致富,不是空壳。有特色、有带动能力、经营管理好的合作社通常能够获得国.家.资.金.项.目的支持。二是农村需要。分散经营是目前我们农村不能集约化发展,实现规模效益的最大阻碍,专业合作社是把农民联.合起来,聚积.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扩大生产、闯市.场、抗风.险的一种有效形式。对于能够把农民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组织形式是目前我们国.家鼓励和支持的。
三、根据以上合作社的特点和政.策背.景,融.资途径有三:
( 一)争取国..家政.策性.投入。这应该是所有融.资途径里面相对最容易的途径了;
(二)社员入.股。尽可能争取有经济实力的大户进入合作社,提高入社参.股.金.额,但是这一般融不了多少资。谁叫咱老百姓一般都没有多富裕呢。
(三)银.行.贷.款。这很难很难。不管你是什么形式的经济组织,要到银行贷到款,最重要的是要有可抵压物!产.权在合作社名下的房屋、土地和其他固定资产都可以作为抵压物贷..款。如果没有低压物,只是一个空壳合作社,要贷到款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强调一点,在目前,承包、租赁的农村土地在银行是不能贷款的。但按照国.家政策趋势,农村土地、财.产确权将全面推进,不久的将来,土地经.营.权用于融.资、上.市易将成为现实。
四、如果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当地农业.部.门的农村经营管理站咨询,他们会给你相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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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经营的几点建议:
具体怎么成立专业合作社我就不细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面有相关程序和规定,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到当地农业部门咨询,他们会给你具体的帮助。我这里说说怎么经营。
一、做好调查:当你要决定投资做什么之前,必要的调查是要开展的。如你们当地适合发展什么,产品市场情况怎么样,你感兴趣的产业目前发展情况如何,你要有大体的了解,忌盲目投入发展!最简单的方法是去当地咨询农业部门,提出你想要了解的问题,他们会给你帮助的。当你做到了必要的调查,你会少走很多弯路!
二、“不管做什么都要有个带头作用,自己没有富有,怎么取信别人。”这句话你说得非常好!首先你要先富裕起来,也就是要做出榜样来。我不知道你当地的土地情况是怎样的。但我有个对河南土地的大概够印象是:土地肥沃、一马平川、适合机耕!还有就是近年来不少农民朋友外出打工,家里的田地都没有人种了。建议你尽可能集中土地(承包应该是目前的主要形式),这也是目前国家大力提倡的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发展规模化种植!农业只有规模化才能出效益。一是你可以种植粮食,虽然种粮收入不高,但近年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不断增加,进行的是”谁种粮谁受益”,比如四川成都种一亩粮的补贴最高可达300多元。除了种粮补贴外,还有农机购机补贴等。规模种植粮食是有效益的,并且由于种粮有种植技术相对容易掌握(已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并且有专门的农机专业服务队,不一定自己购买农机),投资少,一年见效的特点,在资金少情况下,不妨先从最简单的种粮开始。二是你可以考虑发展大棚蔬菜、食用菌等种植,河南不少地方蔬菜、食用菌种植发展的很好。郑州等地就有不少发展很好的农业公司,如河南邦友农业生态循环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和开封之间的中牟县万滩镇)等。建议你有条件先去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打开思路,磨刀不误砍柴工!
三、当你建立起合作社后,有以下几点你要注意:一是一定要发挥出合作社的“合”的作用,合在一起是为了把大家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共同发展生产,共同闯市场。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因为他在带动群众方面的作用,如果你的合作社在这方面作用发挥的好,你就可以申报省级甚至国家级示范社,得到更多的国*家资金项目支持。现在政*府在支持合作社上面不是把干得不好的合作社扶持起来,而是重点对那些积极性高,搞得好的社进行扶持,让他搞得更好!(因为现在登记挂牌的合作社太多,大多数都是空架子。出发点恐怕大都抱着“看国*家能不能给点项目资金”的想法!)。二是你可以在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统一培训、统一定价、统一销售方面做些事,这样以降低成本,统一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合作社挣流通销售的钱 ,挣服务的钱!三是现在政*府农业部门逐渐在加强农村经济人培训、农村人才培训等,建议你多参加。如果你们本地没有,你们可以向农业部门提出你们希望得到这方面的培训的意向,他们会考虑的。
四、关于如何挣城里人的钱给你一些建议
(一)从最根本的“吃”入手!城里人不是担心吃的不*安*全吗?想吃土鸡,想吃不打*农*药、不施化肥的菜,想吃生*态大米,想吃不喂*饲*料并且还不*注*水的猪*肉!我们就可以从这些入手,当然具体怎样才能产出符合城*里*人需求的农*产*品,那是技术问题了,你可以去咨询当地农业*部*门,他们有技术人员会帮助你的。这里提几点想法,一是你不能一个人单打独*斗,要和乡*亲们联*合起来,比如成立专业合作社、协会、公*司等,把你们这一区域乡亲们发动起来,一起发展,一起闯*市场,把你们这块地方的知名度打*响,让城里人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有那么多放*心的产*品,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二是你们发挥两个主动:一方面是主动去城里找市场,主动把产品送到城里(而不是通过贩*子);另一方面是要让消费者主动到乡下来!可以通过在城市居民集中区开设农产品配*送(零售)站(打生态、绿色牌),定期配送(针对和你签订单的消费者)和长期销售(针对这一片区的住房)。当然,生态、绿色不仅只是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诚信和货真价实才能培养起固定的消费者并逐渐壮大你的消费者群。为了扩大对消费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可以定期组*织消*费者到你的基*地上去参观,去体验你的生产过程,告诉他们,你的产品是是绿色的,生产过程是无*害的。同时你还可以让你的产品可追溯,如标明产品出园日期、种植地方、种植者、种植者电话、温馨提示等(这是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你的产品来*源可靠,可以信任!)。这一点上,我认为采用种养结合、猪沼菜(果)、绿色防控等模式、方式的生态绿色循环农业(主要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是方向。
(二)让城里人到乡下来。现代农业,最赚钱的是让城里人来观光、休闲、采摘,来购买你的产品,来吃,来住,来体验!要让他们来,创意很重要!有创意都有吸引力。这方面建议你去网上搜*索一些关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文章看看(推荐你网上搜*索“北京草莓采着吃”、“桃醉城乡”等等,不错的创意案例,相信会让你耳目一新),也可以购买这方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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