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是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背面的是签注的有效日期。
港澳通行证
介绍:
港澳通行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2014年5月19日,公安部宣布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从5月20日开始,广东居民可申领和换发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的电子通行证,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014年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证件简介:
1、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2、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3、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4、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等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5、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其他签注和逗留签注。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和入台证都是去往台湾旅游所需的证件,但是在发放单位等方面是不同的,区别为:
1、办理地点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是在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的个人旅游签注;而入台证是台湾当局内政部移民署办理的。
2、受理区域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受理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办理处;而受理台湾地区自由行入台证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厦门、天津、杭州、广州、南京、济南、重庆、西安、深圳、福州、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成都和泉州等城市户口的居民。
3、使用期限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而入台证的有效期为为三个月,可以停留最多十五天,但只可以出入境一次,之后要再重新在网上申请。
4、证件分类不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在有效期内单次使用的,而入台证分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 来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来源:——入台证
台湾通行证是出大陆去台湾用的,港澳通行证是去香港和澳门用的,但如果要是去台湾的话途径香港或澳门,在去程和回程都可以在香港或澳门逗留7天的
可以的,在大陆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台湾居民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1、有效期不足半年的;
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
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
4、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的;
5、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 在本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但在外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只能同时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的一次来往大陆签注。 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胞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和本人近期两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须提交刊登在地级市以上(含)报纸上的作废声明。4、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1、入台申请书2、护照复印件一份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三、办理程序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扩展资料收费标准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2]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急件则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办理单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注意事项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一、台湾地区人民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者。
五大步骤
首先得将父母双方的身份资料、户籍资料、结婚证、小孩出生公证书准备齐全。(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父母亲带着小孩前往公证处,带着父母亲双方的身份证件及户口本(父亲只要台胞证)、两本结婚证及结婚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只是备用)、小孩出生证明,办理好公证后公证处会寄一份去台湾海基会。)
一、海基会验证出生公证书
海基会收到出生公证书后由二等亲以内亲属前往办理验证手续(可至电海基会查询公证书是否寄到):
1、父亲身份证影本
2、父亲印章
3、出生公证书正本(办理出生公证时最好做三到四份,一份寄海基会,三份自已留着后续办证用)
4、受托人身份证
5、填写海基会指定的委托书
二、海基会出生公证验证好,再前往台湾境管局申请小孩定居手续
1、申请书
2、小孩照片(最好是近期的,去正规拍证件的地方拍,最好要到电子档,因为大陆拍的尺寸到台湾有可能会不合格)
3、小孩大陆户口影本
4、孩子印章
5、父母印章
6、预防接种的本子复印件
7、出生公证书
七个工作日左右入台证即可办下来,有效期好像是半年。
三、向大陆公安局申请办理往来大陆通行证
1、定居入台证(副本)
2、孩子照片
3、孩子大陆户口本
4、出生证
5、出生证公证书复印件
6、母亲身份证及户口本
7、父亲台胞证
办大陆通行证时小孩要去办理窗口的,父母亲如果没去的话要在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写上“我同意我的小孩***前往台湾办理定居手续”再签名。
四、定机票
五、孩子入境后(验DNA必须去台湾做)
1、出生公证书
2、定居证副本
前往境管局领正本后去户政事务所办理定居入籍手续
台湾同胞到大陆,无论做什么都需要:台胞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在2018年9月,大陆更给予长期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不过,居住证并不能100%取代台胞证,台湾同胞进出大陆,需要的主要证件还是台胞证。
台胞证就是大陆发给所有台湾人进出大陆唯一承认的证件,等同于大陆朋友去台湾时,主要的旅行证件就是:大通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因此,台胞证就是台湾同胞在大陆的身分证件、旅行证件等等。
然而,台胞证只有8码,当大陆的二代身分证等都是18码时,各种服务都陆续机器化、电子化时,台胞在大陆办理很多事情都变得麻烦了,例如,买火车票,这些机器都不认台胞证,使得港澳台的同胞,得在火车站越来越少的窗口排长队等。
所以,大陆在2018/9推出的台湾居民居住证,这是18码的,几乎与大陆身分证一样,设使得长期在大陆读书、工作、居住等需要的台胞,可以申请等同于身分证的居住证,而居住证除了不能当出入大陆公安出入境的证件外,居住证可以做其他任何功能用,包括住以前不接待外宾的经济型酒店等。所以,在大陆旅游的台胞,如果有居住证,会比台胞证更为方便些。
可以的,在大陆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條萊垍頭
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台湾居民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1、有效期不足半年的;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3、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4、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的;5、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在本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但在外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只能同时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的一次来往大陆签注。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胞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和本人近期两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须提交刊登在地级市以上(含)报纸上的作废声明。4、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同时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需提交的其它材料。萊垍頭條
办台湾签证需要:1、办理台湾通行证。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科办理,需要照片(蓝底两寸有回执)\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台湾方面的公务邀请函。(如果您是政府等公务人员,还需要省市级台办的批准)。 2、办理入台证。办理好通行证后,应该由台湾方邀请单位代办入台证。台湾方面提供的表格、白底照片(大致为两寸,头部大小长度不小于35MM)、身份证复印件等。 3、回寄入台证。台湾方将办好的入台证寄给您,大陆公民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没有入台证是不予办理登机的,进入台湾海关时没有入台证也无法进入台湾。所需材料: 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活动和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卫生、新闻等各项交流,以及参观、访问、考察、采访、举办展览会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和身份证上姓名、出生日期应与台湾地区旅行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一致。现役军人须先办理临时身份证。 (2)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件。(领队附原件,其他人收复印件,每人一份)。 (3)提交申请人人事档案单位公函(公函须写明申请人何时何因赴台,是否同意。申请人系中央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司局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团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单位领导干部,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每人一函。同一单位同一团内有2 人以上的可开一份公函,但说明每个人的姓名。一人交公函原件,其他人交公函复印件。 (4)台湾地区旅行证复印件。 (5)提交填写完整的因公赴台申请表。 (6)提交三张二寸照片(一张贴在因公赴台申请表上,其他二张背后写上申请人姓名随表交上)。 (7)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B5大小纸张,具体规格与申请表相同。 (8)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领取证件: (1)出境证件应由申请人领取,先交费,后取证。 (2)领取证件时提交“回执”和“证件费收据”出示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需申办单位工作人员取证的,需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赴台人员姓名和工作人员姓名)出示取证人身份证件。 (4)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询问。
金门属于中国台湾管辖,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的原件。
4、申请定居、探亲或赴台处理其他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
5、单位意见。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应邀赴台、赴台商务、学习、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2)前往台湾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3)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4)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7、申请补发、换发证件申请材料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其中换发证件的,还需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登记
(一)办事条件
1、国外、香港、澳门或台湾商户,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40万美元(32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100万 美元(8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每一商户办理1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在广东省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40万美元 (32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有效合同期内可准予每一商户办理1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2、国外、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特大型投资商户可适当增加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指标。其中,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500万美元 (40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800万美元(64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2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 内地行驶牌证;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80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2000万美元(16000万 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3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国外、澳门或台湾商户在广东省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200万美元(16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2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实际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80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在合同 有效期内可办3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香港商户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按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条件办理,国外、台湾商 户已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再增办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按香港商户条件办理。
3、国外、香港、澳门或台湾商户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方式到广东省投资办实业的,可按第1条、第2条规定标准办理。
4、国外、香港、澳门或台湾商户在我国投资兴办投资公司,并以投资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的,可按第1条、第2条规定标准办理。
5、在广东省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不含代表机构),投资额达40万美元的,准予办理1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投资额达100万美元的,准予办理1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不予增办。
6、外商在深圳市保税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200万港元以上的,可准予办理1辆在深圳市内行驶的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7、外商以股权转让形式取得投资资格需要办理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一是原外商没有办理过的,新外商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 二是原外商只符合办理1辆条件并已办理的,对新外商不予办理;三是原外商符合办理2辆条件,并已办理了1辆的,新外商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剩余的1 辆,办结后再发生股权转让的,不予增办。四是原外商符合办理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条件并且已办理了所有指标的,新外商取得股权后增资金额达到投资办理条件 的,按增资金额进行审核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
8、担任全国、广东省、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或广州、深圳市各区及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内准予办理1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9、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居民,可准予办理1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10、外国公民,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在珠海市新购买1套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商品房,准予办理1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所购几套 商品房累计方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不予办理;以购房名义已办理的,不予增办;合伙购房的,1套房只能办理办理1辆澳门入出内地私家车;如合伙一方已以 购另一套房名义办理过的,另一合伙人个人占有房屋份额达100万元以上,并可提供合伙双方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薄),且个人尚未办理过澳门入 出内地私家车的,可予办理1辆。此外,车主及购房业主必须是自然人,《房地产权证》中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申办车辆车主名称必须与购房业主名称及购 房发票注明的业主名称完全一致。
11、对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以上的,限于选择其中一个条件办理。
(二)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1、外商投资企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已注明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历次的《验资报告》;
(5)商户属香港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注册证书及中文翻译本;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
(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7)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8)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9)《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2、外商在内地兴办投资公司,并以投资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投资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投资公司所投资企业已注明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资公司在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历次的的《验资报告》和投资公司所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5)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6)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7)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8)《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3、 “三来一补”企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外经贸部门核发的《协议(合同)备案证明书》或《对外加工装配协议(合同)批准证明书》及《协议书》、《补充协议书》;
(3)《广东省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
(4)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商户属香港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注册证书及中文翻译本;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
(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7)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报关单》;
(8)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9)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10)《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4、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其他方式投资办实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部门提交的企业成立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商户属香港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注册证书及中文翻译本;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
(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7)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8)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9)《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5、外资金融机构。
(1)外资金融机构的书面申请;
(2)《金融业务许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5)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6)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7)《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6、深圳保税区投资企业。
(1)商户的书面申请;
(2)深圳保税区管理局的申请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验资报告》;
(5)商户属香港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注册证书及中文翻译本;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
(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 或董事);
(7)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8)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9)《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7、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1)所在政协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以上政协、人大部门分别以广东省政协、广东省人大办公厅的名义;另外,全国政协港澳委员或全国人大港澳 代表可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名义)出具港澳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申请函,函的附件包括政协 委员或人大代表的书面申请;
(2)《政协委员证》或《人大代表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直接隶属关系(股东或董事);
(4)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5)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6)《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8、捐赠兴办公益事业。
(1)捐赠人的书面申请;
(2)捐赠地市政府(地级以上市)出具的证明函,并经省侨办加具意见;
(3)捐赠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名称与投资商户不符,属香港有限 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书》;属澳门公司的,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办理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律师行证明文件及中文 翻译本,办理澳门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须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上述资料证明车主与投资商户的隶属关系(股东或董事);
(5)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6)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7)《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9、在珠海市购房。
(1)业主的书面申请;
(2)《房地产权证》和发票;
(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车主与业主的名称必须一致);
(4)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
(5)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
(6)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7)《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10、
(三)办事流程
普通件:受理→录入→复核→审批→制证→发证→归档→固封号牌
特批件:受理→详细录入→复核→业务领导岗复核→主管处领导审批→制证→发证→归档→固封号牌。
(四)办事程序
1、受理岗核对经办人的委托证明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证件,查验经办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将公司名称、港澳车辆号牌号码录入计算机,建立初步 的卷宗信息,并开具《受理回执》交经办人,属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申请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的,收文后报请局领导批准;不 符合规定的,办理退办手续;发现资料有伪造、涂改嫌疑的,报领导同意后将名单列入黑名单数据库;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53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