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渡是不行的,危险系数过高,毕竟生命大于一切,所以还是慎重。
2.跟国内的旅行团也是不行的,因为要出行前都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到了美国后领队还要把护照给收走
3.现在赴美旅游的签证已经大幅度的放开,通过率还是蛮高的,建议你准备相关的财产等证明文件,若需要,可以再为您出具一样邀请函助你面签一臂之力。签证通过,报美国当地的华人团,结识来自世界的华人朋友,游览美国境内的著名景点,体验美国的文化人文风情,导游也不会收取护照和押金,可以自由有尊严的旅行。
可以,只要不是当地管控严格的地区,但是出行必须要做好防疫防控措施,最好还是尽量不外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解读】
1、就读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需拿到毕业证方可报名(注意: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在校大学生或大专生可凭高中学历、中专学历,或大学在读证明报名;同时,不管户籍哪里,均可凭暂住证在任意省份报名。
2、健康证明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要求报考时一定要提供健康证,对于需要提供健康证明的地区,健康证明不是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只要是正规的医院都可以,除了个别省份有具体要求到指定医院外,可以当地就近找正规医院,按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即所谓的:健康证)体检流程进行体检并出具证明即可。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三、如何报名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
http://jianguan.12301.cn/
(注:建议使用电脑打开该网址报名,用手机)
四、考试科目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
(一)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科目二“导游业务”;
(三)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四)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五)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五、考试语种
语种: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要求:考试要求对上述科目内容,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层次对考生进行考察。
六、考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方式为计算机操作考试。
(二)现场考试(面试为科目五、室内模拟考试)。
七、学习书籍
导游考试教材笔试共有四本书,分别是《政策与法律法规》(第四版)、《导游业务》(第四版)、《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第四版)、《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第三版),为全国统考内容(即全国所有地区考试内容都一样)。一定要注意版本,2019年政策法规+业务+全国导基都是第四版,地方导基是第三版。
旅游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然后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实施。
对于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相互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要做好自我的安全意识,带好口罩,还是可以出去旅游的,保持好个人安全距离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这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在银行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情形,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以实名证件开户,或办理大额业务时依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留存客户资料;其二是密码重置、挂失等涉及资金安全的高风险业务和账户查询等涉及客户隐私的业务,严格要求本人办理。
首先,开立账户,必须提供身份证。
我国从2000年4月1日开始施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
。原文如下: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 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那么题主的遭遇是,本人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为什么不能用其他证件代替呢?
最直接的原因是,《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对于“实名证件”的种类也有明确的定义: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银行不予办理领卡、激活业务,不是故意刁难。
另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既约束客户,更约束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自身制定的制度,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只不过日常生活中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是银行营业网点,给客户直接感受是银行自己制定了种种不方便客户的制度。
除了明文规定的原因之外,柜员为何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办理哪些业务需要出示身份证?哪些业务拿着身份证也不能代办?
以后详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内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容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安监总局承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也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市县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1997年3月17日批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1997年10月7日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的管理,规范出国旅游活动,保障参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主要以团队形式进行。团队是指由有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的、三人以上的出国旅游团(以下简称团队)。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提出,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条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地发展。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绩,审批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向公安部备案,并对外公布。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此项业务。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对组团社组织团队出国旅游实行配额管理,按组团社接待入境旅游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其组织团队出国旅游的人数,并统一印制、编号发放《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以下简称《审核证明》)。《审核证明》每人一份,一式三联。
第五条 组团社按照国家旅游局核定的出国旅游配额人数组团,办理参游人员报名、收费等手续,填写《审核证明》。《审核证明》内容包括参游人员基本情况、团队名称、参游路线、收费标准以及实交金额等。
第六条 《审核证明》经国家旅游局或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加盖审核章。一联由负责审核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联由参游人员交公安机关审验,一联由组团社自存。没有审验合格的《审核证明》,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出国旅游手续。
第七条 参游人员在组团社报名并交付全额费用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参游人员出境意见,同时交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审核证明》及组团社开具的旅游所需全额费用的发票。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查验参游人员提交的《审核证明》和费用发票,确认组团社和参游人员的合法资格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出国旅游手续,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参游人员。参游人员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九条 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编号发给组团社。组团社应当如实填写并经国家旅游局或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加盖审验章。《名单表》一式三联。出境时,第一、第二联交边防检查站核查,对没有《名单表》或实际出境人员与《名单表》登记状况不符的不予放行。边防检查站在《名单表》上注明实有人数并加盖验讫章后,留存第一联;第二联暂由团队领取保管,在团队入境时交边防检查站核查收存。第三联由组团社在团队回国后交负责审核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团队须经国家开放口岸出入中国国境,公安边防机关有特殊规定的,按公安边防机关的规定办理。团队必须整团出入境,在境外确须分团的,组团社应事先报经有关省组公安边防机关批准。未经批准在境外分团的,入境时由边防检查站对组团社及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组团社有责任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不得安排参加色情、赌博、毒品以及危险性活动。团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领队须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驻外旅游办事处报告,组团社须及时向国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 严禁参游人员在境外滞留不归。对滞留不归的,组团社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查询和遣返等事项,组团社应予以协助并负责垫付费用,事后向被遣返人员追偿。
第十三条 参游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组团社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队行李验放等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对以自费出国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偷越国(边)境的,或者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产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安全生产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98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