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每月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期末: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教育附加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 应交税金###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计算公司所交的各项税金时所用的科目,如:营业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
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属于营业外支出,在开了发票要缴税的时候计算中需要用到的。###不属于,这是两个独立的科目,税金及附加是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时用的,营业外支出是计提水利金,罚款是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属于营业外支出。
在你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时,按所交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7%提取城市维护建设税,4。5%提取教育费附加,并在缴纳国税时同时缴纳。
###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与你的主营业务相关,则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兼营业务,或临时业务,即收入记入"其它业务收入"科目的,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记入"其它业务支出",如果你单位处理不动产等固定资产,则记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处理,根据无形资产处理情况,如果是亏损,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记入"营业外支出"###你好 !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计提的除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以外的税种 你可以这样理解:比如企业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如果其销售的不动产所带来的收入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的话,计提时应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若其收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时,则应直接抵减税金的金额不得计入此科目 2。
注:计入营业外的收入与支出属于非日常活动所产生的 3。实例: a。
某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产生收入2000万元,尚未收到款项 借:应收账款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0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比例 教育税金及附加 按比例 b。 某房地产企业销售投资性房地产获收入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比例 教育费附加 按比例 c。
某房地产企业应采购地皮欠a公司300万元,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故与a公司协议用其公司的固定资产抵偿债务3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已提折旧27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300000 累计折旧 2700000 贷:固定资产 6000000 借:应付账款 3000000 营业外支出 4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50000 ###肯定的回答,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与流转税有关的,计提的附加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则是与营业无关而产生的支出,如:罚款,滞纳金等###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它们属于不同会计科目,且核算范围也大不相同。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因营业而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价外税除外),主要有:消费税、营业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税和其他一些地方附加税(如地方教育附加费)。
营业外支出则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企业的营业外的指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不属于营业外支出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增值税等为基数计提的###不属于营业外支出。应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只有在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时,才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比例计算出附加税金。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等。
其中营业税是国家对提供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营业税按照营业额或交易金额的大小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
(1)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 (2)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这里的课税数量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
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应当注意,上述所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几个税种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
"所得税"将在利润表的底部出现,而增值税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无法反映出来。再有就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仅反映主营业务缴纳的税款,还没有包括由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引起的纳税额。
编辑本段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编辑本段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与分类 一、营业税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 二、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的7%、3%计算缴纳。
三、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五个税和一个附加。其中五个税种是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一个附加是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主要区别:
1)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应交税费是负债类账户,贷方增加,借方减少。
2)核算的税目不同,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应交税费核算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贷方明细,如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
3)结转不同。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结转本年利润;应交税费缴纳时直接核销。
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利润表科目;应交税费是资产负债表科目。
现在使用是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月末 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结转可科目无余额
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扩展资料:
计算与分类
一、营业税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但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推进,交通运输业税目,邮电通信业税目中的邮政,服务业税目中仓储和广告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停止执行。
二、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3%计算缴纳。
三、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相关法律
消费税征收宣传海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三、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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