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付款(suspensedebits;suspensepayment)暂付款是单位百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付款含义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
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暂付款的发生和清理,按实度际发生数及时入帐。
暂付款的账务处理:
1、本科目核算暂付待结算及其他应收款项。
2、本科目借方,记暂付或应收发生数;贷方,记结算报销或收回数。 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回结清数答。
付款时:
借:暂付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暂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暂付款
3、本科目应按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暂付款明细帐”。
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及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属于负债的一项。
包括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临时性暂存是指其他单位或个人暂时存放于本单位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押金等。
应付未付款项是指应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购进材料未付款等。为了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设置“暂存款”科目。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发生的暂存及应付款项;冲转或结算暂存、应付款项时,记入借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当行政单位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暂存款按实际发生额记账。暂存款涵概的内容丰富,既包括行政单位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发生的应付、暂收款项,又包括与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面;既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应付、暂收款项,又包括非业务活动的应付、暂收款项。
暂付款的核算方法简化。暂付款的转销特殊。
行政单位的暂收款可以结算退还,结算退还时,其对应科目为“现金”或“银行存款”;也可以冲转,冲转时,其对应科目为“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
暂存款科目分别属于资产类、负债类帐户,暂存款科目属于应付及暂存款。
暂付款本科目核算应收取或结算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类预付款、备用金、预支差旅费等,发生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数额。
扩展资料:
暂存款科目注意事项:
1、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财务隶属关系。
2、对暂存款科目发生的经济业务逐笔进行审核,对原始凭证及附件、发票等经济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票抬头、内容、时间、经手人等,明确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3、对暂存款科目上年结转数要进行审查并追溯以前年度,主要审查暂存款的余额构成,确定款项真实、合规。
4、审查会计年终结算账户是否存在将结余资金转入暂存款科目,或者将暂存款科目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的情况。
5、对暂存款科目增减变化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疑点并进行查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暂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暂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资产类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负债类账户
暂存款科目编码为203号。
暂存款科目用法: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3、账户结构: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4、明细账户: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暂付款科目编码为104号。
暂付款科目用法: 1、账户性质:负债类。 2、账户用途: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3、账户结构: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4、明细账户: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
临时性暂存是指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放于单位的款项,如存入的委托办事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按工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特需活动费等。 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付款含义 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
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暂存款科目分别属于资产类、负债类帐户。应付及暂存款
暂付款
1. 本科目核算应收取或结算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类预付款、备用金、预支差旅费等。
2. 发生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数额。
暂付款
1. 本科目核算应付、暂收的各类款项,包括应付贷款、预收款、暂存款等。
2. 发生各种应付、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或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用商业汇票支付或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3.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付及暂存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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