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四步做:
1、先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结转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4、年度结转利润分配:
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扩展资料: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
至此,所有结转分录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准确、及时地提供当期利润额又不增加编制分录的工作量,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利润”账页采用多栏式。
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科目,由一级科目转变为“本年利润”下的二级科目使用,减少了结转时的工作量。但“收入”、“成本”下设的产品明细账仍需按数量和金额登记。
按“附表”账页中期末结出发生额,在编制损益表时不用查看多本账簿,只通过“本年利润”就能满足编制损益表的需要。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费用,每月的发生额不大或业务笔数不多,也可直接作为“本年利润”的二级科目使用,以减少结转的工作量。如果上述费用较大或发生的业务笔数较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账,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中。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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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原理中,企业利润表上一般包括的会计科目和计算公式如下: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等。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当期利得和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一”号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和“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付、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匿名用户会计学原理中,企业利润表上一般包括的会计科目和计算公式如下:(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所发生的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等。
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减值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当期利得和损失。
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一”号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和“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会计学原理中,企业利润表上一般包括的会计科目和计算公式如下:(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1)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分配股票股利,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提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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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可以分类反映不同的经济业务,可以将复杂的经济信息变成有规律、易识别的经济信息,并为其转换为会计信息准备条件。
在设置会计科目时,需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并按每一类别内容特征设定范围、定义、名称。例如,工业企业拥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质条件,机器设备、厂房,具有共性,即均属于劳动资料,则将之归为一类,称之为“固定资产”;企业为生产经营购入的各种各样的材料,具有共性,均属于劳动对象,则将之归为一类,称之“原材料”。
又如,企业的货币资金由于保管地点和收付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类别:银行存款和现金,相应也设置两个会计科目,其中“银行存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存放在银行的存款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而“现金”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收付与结存情况。可见,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进行处理账务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是一种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
2.1.2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任何一个作为会计主体的单位都必须设置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会计科目体系。无论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还是企业单位自行设计会计科目,均应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
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设置会计科目必须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 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是指必须根据各行业会计对象的特点,本着全面核算其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及结果的目的来确定应设置的会计科目。例如,工业企业是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根据这一特点,工业企业必须设置反映生产过程的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而商品流通企业,它不生产产品,而是以商品买卖作为主要经营业务,故其会计设置应反映商品的买卖过程,如“库存商品”、“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2.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符合经济管理的特点 设置科目,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企业自身经济管理要求,还要符合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要求。例如,企业单位为进行经济核算,就必须设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为正确地进行各期成本计算,就必须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3.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统一性就是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指标、口径。
而灵活性是指会计科目的设置不但要服从统一的核算指标,而且也可根据本企业自己的经营特点和规模、增减变化情况及投资者的要求,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增补或兼并。如在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收发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但各个单位在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时,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防止会计科目过于简单化,造成经济管理的困难;二是要防止会计科目的过于繁琐,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工作量。 4.设置会计科目的名称要含义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含义明确是指设置会计科目时要尽可能明确简洁地反映经济业务特点;字义相符是指按照中文习惯,能够望文生义,不致产生误解;通俗易懂是指要避免使用晦涩难懂、歧义的文字,便于大多数人正确理解,从而避免了误解和混乱。同时,为了便于不同时期的会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会计科目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在一定范围内综合汇总和在不同时期对比分析其所提供的核算指标。
2.1.3会计科目的分类 为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应按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会计科目的分类方法通常有下列几种: 1.按其核算的经济内容分类 每个会计科目核算的经济内容是不同的,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可以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类。
每一大类会计科目可按一定的标准再分为各小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有“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科目;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有“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反映资本的科目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有“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4)成本类科目,主要反映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发生的成本的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劳务成本”科目。
5)损益类科目: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和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科目。收入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费用类科目,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等科目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是通过设置"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净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结存余额,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调整"本年利润"科目。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时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等科目;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转入);企业分配给股东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本科目(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投资时,借记本科目(利润返还投资),贷记"盈余公积一利润返还投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借方余额表示累计的已分配利润,贷方余额表示累计的已弥补亏损。年度终了,当企业将全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额(或亏损总额)和年内利润分配总额(或亏损弥补总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后,则贷方余额表示年末累计的未分配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年末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按照企业净利润分配的内容,"利润分配"科目应设置下列十二个明细科目:(1)"其他转入"明细科目:核算企业用盈余公积或储备基金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贷方反映用盈余公积或储备基金弥补的亏损数额,借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弥补亏损数额,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3)"提取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法定公益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4)"提取储备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储备基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6)"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7)"利润返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返还的投资。借方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返还的投资,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利润返还投资,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利润返还投资"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8)"应付优先股股利"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借方反映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借方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10)"应付普通股股利"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借方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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