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核算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应交增值税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应交所得税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应交土地增值税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应交个人所得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预交与应交应通过两个明细账户核算 一般纳税人对当月预交的增值税与上交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是不同。
实际工作中,企业当月预交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核算。而当月缴纳上期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核算。
【例1】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预交增值税200000元,通过银行付讫;月末,经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0 000元,销项税额为980 000元;结转当月未交增值税。10月7日,甲公司通过银行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9月20日,预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9月30日,结转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980 000-520 000)-200 000=26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26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10月7日,上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贷:银行存款 260 000 二、并非所有税费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如前所述,企业缴纳的税费有很多,但是,这些税费并非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其中,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均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直接缴纳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账户。
【例2】2009年1月8日,甲公司购买印花税票,支付税款3000元,以支票付讫。 借:管理费用——税金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三、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企业应交未缴纳税费一般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但是,不属于企业应交未缴而应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也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如,应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的的个人所得税、来料加工代受托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代为交入国库。企业作为职工薪酬所得的支付者,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之一。
按照规定在向职工支付薪酬时,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例3】1月3日,甲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转上月代扣代缴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 36 800元。
8日,签发支票一张,上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月3日,结转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6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8日,上缴时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贷:银行存款 36 800 四、应交所得税不因核算方法变更而变化 目前,大中型企业按新会计准则体系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按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但是,无论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如何变化,企业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核算企业应交未缴的所得税都是一致的。即按照税法确认的收支口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税所得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是一样的。
【例4】2008年12月2日,甲公司购买并交付使用设备一台,价款500000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按10年计提折旧。甲公司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2009年年末,经计算甲公司实现利润100 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试分别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应付税款法进行2009年甲公司有关所得税的核算。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计算所得税 资产计税基础=500 000-50 000=450 000(元) 资产账面价值=500 000-100 000=4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 000-400 000=5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50 000*25%=12 500(元) 应交所得税=(1 00 000+100 000-50 000)*25%=37 5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2.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贷:银行存款 37 500 (二)应付税款法 1.计算所得税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100 000-50 000=150 000(元) 应交所得税=150 000*25%=37 5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2.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贷:银行存款 37 500 通过以上处理,可以看出,无论采用哪种所得税核算方法,上缴给国家税务机关的应交所得税税额都是相同的。 五、并非所有的价内税都计入当期损益 与增值税相比,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均属于价内税,但是,企业发生的这些价内税并非都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企业自备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账户。 【例5】本月5日,甲公司发出甲材料一批,委托外单位准备加工成库存商品对外出售。
支付加工费 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消费税20 000元。均以支票付讫。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37 000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按规定应该在消费环。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 1、企业按规定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2、交纳保险保障基金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八、预交的税费 企业预交的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
一、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为一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为二级科目,进项税、销项税、已交税金等为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 二、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 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 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
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
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
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
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
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
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
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
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摘自2013年1月1日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核算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应交增值税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应交所得税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应交土地增值税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应交个人所得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1、发生销售时: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
2、购进货物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3、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用于生产出口货物)时: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商品销售成本〈结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时〉)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5、转出未交或多交增增值税时
扩展资料:
销售返利形式: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
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有: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比原 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范围要更广,不仅包括大多的税金的核算,还包括例如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保险企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指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统一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缴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不在本科目核算。个人所得税在以前的会计处理中,有可能在“其他应付款” 中核算,但按新会计准则属于“应交税费” 的核算范围,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矿产资源补偿费”虽然是行政收费,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也一并在“应交税费”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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