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和缴纳社保会计分录如下: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科目 (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职工社保可以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1、计提工资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等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金额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发放工资时扣缴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个税,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保个人五险一金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企业统一缴纳社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明细科目(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代保个人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每月计提工资时候社保会计分录,首先,先按照各部门人员工资的金额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人工费
制造费用——人工费
研发支出——工资
在建工程——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一般应该按照工资表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福利也需要交个税,作为计算税金的基数组成。发放的津贴与工资表一起做就行,工资的14%福利费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计提时机: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扩展资料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保险费
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的做法:
一、企业分配工资
1.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2.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1.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2.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三、次月发放工资时
1.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3.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四、上交杜保
1.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2.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五、上交个人所得税
1.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贷: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公司承担部分计入管理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发工资时扣回。冲减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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