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扩展资料: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所得税费用
1、对外捐赠支出的,
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接收捐赠的,
接受的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按接受捐赠待转资产的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或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
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来源于《小企业会计制度》
按照你处理的程序,应该如下处理:
捐款时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20 000(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职工30 000(职工捐款部分)
贷:银行存款 50 000
收到员工的捐款时:
借:库存现金 *** (因为是陆续收到,所以金额不确定)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 ***
上面有很多朋友用到“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您可以想一想到底是“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希望您用自己的会计知识来判断。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88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