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分录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红字调整,就是先按原先分录的内容,用红色的笔做同样的分录,然后再做正确的分录。
一种是兰字调整法,就是不做红字分录,通过转账分录把错误科目调整到正确科目。就用你说的例子 一、红字调整法 1、先做红字分录 借:经营费用(红字) 贷:现金(红字) 2、做正确的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兰字) 贷:现金(兰字) 二、兰字调整法 直接做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兰字) 贷:经营费用(兰字) 红字调整法比较直观,不容易出错,兰字调整法做的分录少,容易错 至于一张凭证上做几个分录,这一般是一笔业务一个凭证,实践中也有些会计把几笔相同业务都集中一个凭证(我就看到某个会计把一个月的相同费用科目全部只做一个凭证),但这不推荐,所以你说一个凭证同时做红字分录和兰字分录,那也是可以的,分开当然最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规定:
第十一条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补交以前年度的税金要看那个税金:
1、增值税举例(一般纳税人)
原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因少计提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5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4.53 (自行发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检查调整) 14.53 (税务发现)
缴纳:
借:应交税费
贷:现金
(就增值税难,其他都比较简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跨年度直接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土增税
借:管理费用(跨年度直接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所得税费用(跨年度直接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因完全由个人承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贷:现金或银存
一、会计科目记错,有凭证本身用错科目和凭证正确但登账时错记账户两种情况,不同情况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调整。
二、具体做法:
1、记账凭证是正确的,登账时科目记错。可用“划线更正法”。即错记账户上本条摘要文字和金额用一条红线划掉,并由相关人员盖章,再根据凭证在应记的科目中补充这项业务记录。
2、由于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错误而导致的记错账户,应采用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错误凭证科目金额均相同的记账凭证(指凭证中金额用红字,登账时也用红笔登记),摘要栏注明冲销某年某月XX号凭证,并据以登记账户,以注销原错记的科目记录。再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入账(按正常记账方法,用蓝或黑笔记)。
三、凭证中凡同时涉及到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根据平行登记原则,必须同时按以上方法进行更正。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指出,记账错误必须按规定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手工做账会计科目错误已记账,无论未月结前或者已月结后发现借误,可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一般情况下适用两种情况一,记账以后,发现账簿记录的错误是因为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有错误而引起的,应用红字记账法进行更正。二,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金额大于应计的正确金额,而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会计调账一般指的是会计处理的的一个内容,即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的或规定的结果。下面主要介绍会计调账的五个基本方法。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
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
(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
(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帐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账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会计科目记错了的调账说明可以编写如下表格信息:
1、表头需写:XX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或账务调整说明。
2、左上角写上表单编号。
3、表中第一栏:原记账凭证编号及摘要。
4、表中第二栏:更正(或调整)原因说明及内容。
5、表中第三栏: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6、表格下方写好:审核人、编制人信息签字。
会计科目记错,有凭证本身用错科目和凭证正确但登账时错记账户两种情况,不同情况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调整。
扩展资料:
指导思想
(一)以法为依据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会计工作、制定相应会计法规、规章的基本依据。《规范》在遵循《会计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
可以说,《规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容的具体化,是《会计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同时,《规范》吸收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中科学的、合理的内容,并对部分内容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作了相应充实和完善。
(二)从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
《规范》适用于一切有会计工作的单位,为了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规范》尽可能地适应不同类型单位的会计工作要求,只是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最基本环节作出规定,以兼顾会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
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对会计工作中正在发展的新情况从会计基础的角度作出规范,如会计电算化等,以起积极引导作用。
(三)突出重点繁简兼顾
《规范》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这些环节是会计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容易出现不规范、甚至混乱的地方,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规定,有助于会计人员正确掌握。
而对会计基础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等,尽管这些也是当前会计工作中迫切需要强化的问题,但由于对这些工作的管理正在起步之中,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以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因此,《规范》只是作出较为原则的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也可以制定单独规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科目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又叫红字冲销法)更正错误。更正方法及步骤为:
1. 用红字金额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一致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中注明“冲销某日X号凭证错误”,填制日期为错账的更正日期,凭证编号按本日已编凭证编写。
2. 用红字金额记入应记账户,以冲销原来的错账。
3. 用蓝字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中注明“更正某日X号凭证错误”。
4. 用蓝字登记应记账户,以更正错账。
扩展资料:
红字更正法应用实例:
例: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材料一批,投入生产,计25000元,误将"生产成本"科目写为"制造费用"科目,并已登记入账。
1、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25000
贷:原材料 25000
2、发现错误时,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借:制造费用 25000
贷:原材料 25000
3、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借:生产成本 25000
贷:原材料 25000
有时,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科目并无错误,但所填的金额大于应填的金额时,也可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部分,并在账簿摘要栏注明“注销*年*月*号凭证多记金额”。
例:车间一般耗用材料1000元,误记成10000元。
1、错误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2、发现错误后,将多记金额填制一张红字金额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借:制造费用 9000
贷:原材料 9000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红字更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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