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到贷款利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
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
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利息
公司向支付宝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1、计提短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2、企业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3.举借长期借款,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二是举借长期价款。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
一方面有利于投资人保持原有控制企业的权力,不会因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而影响投资者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还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因为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利润列支,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可少交一部分所得税,为投资人增加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短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确定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符合资本化的,借方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否则,直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2001 短期借款
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501 长期借款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若属于短期借款,可通过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科目。若属于长期借款,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借: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 贷: 现金或银行存款 利息:借:其他应付款/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提取借款利息应区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又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其账务处理不同。1、短期借款一般用于临时的资金周转,其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在利息分月计提,按季支付的情况下,每月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按季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2、长期借款分期付息的计提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账户的贷方。
借方则根据借款的用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中。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属于筹建期间的)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的)或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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