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外加工成本属于资产类 一级会计科目;且加工完成后 ,该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所需什么科目,可以按企业的需要自行设置
2.假设你送去加工的材料是1000元。
3.你把产品送去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 1000
4.材料加工好回来时,假设加工费是50元:
借:原材料 1050
贷:应付账款/现金 50
委托加工物资 1000
5.你再进行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1050
贷:原材料
一、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各种材料、商品物资应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具体账务处理(不考虑相关税费)如下:
1、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时,结转发出材料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4700
贷:原材料——铝基 4700
2、收回加工好的物资时,计算验收入库物资的成本(=耗用材料+加工费+运杂费)
(1)借:委托加工物资 (4400*0.5)2200
贷:应付账款 2200
(2)借:原材料——铝管 (4400+2200)6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6600
3、次品的300支应作为销售材料处理,分别计算收入和结转成本(不考虑相关税费)。
(1)借: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300*2)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
(2)借:其他业务成本 3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300
1,购进核算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素材
借: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材料运到B厂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素材
3,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4,收回加工成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以上分录,假设产品是非应税消费品商品。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材料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的正确科目名称是”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料类中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入”存货“科目。
1、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2、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3、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在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下)
(1)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扩展资料:
1、委托加工物资概念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2、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参考资料:委托加工物资-百度百科
这批物资根本不是你们的,资产所有权不在你们公司,无需再资产负债表反应。 你们委托出去物资,也不应该进入委托加工物资这个科目。
我的意见,单据建立物资来往台账,记录收发物资明细。进出的物资,都是不是你们的资产,无需反应,你们公司的收入来源应该是加工费差额。
举个例子:你们接受到100件,单价100元,加工费 10元;你们对外委托是8元一件;
1、可以这么做 :借:应收账款 (10-8)*10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200
2、可以这么做,找个科目过渡
收到A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物资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 贷:受托加工物资 10000
委托B公司加工:物资出库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确认应收A公司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A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税就先不考虑了)
确认B公司应收的加工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加工费 800
贷:应付账款 800
收回B公司加工的产品 借:原材料 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将加工好的产品发送到A公司 借:受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 1000元,应付账款 800元
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 1000元, 主营业务成本 800元
将材料交付加工厂家时,可做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交付委托加工款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当然,如果加工的物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话,视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是否直接销售而分别计入“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或“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进项税额)”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产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第一,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第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才属于委托加工产品。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应交税费――应交 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 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受托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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