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都属于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核算范围。
(1)如果是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如果是单位销售营业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2、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其具体内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
外汇
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生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收取业主的水、电费,是代收代缴,计入其他应付款。物业费是公司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借: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交费时冲销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等
物业费是公司的收入
借: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1、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
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
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物业公司缴纳的水电费,分为两个部分:
1、代收代缴业主的水电费。会计分录为:
(1)上缴供电部门和水务部门:借:其他应收款-各业主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业主水电费: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各业主。
(3) 差额为收入,列其他业务收入。反之列其他业务支出。
2、自身经营发生的水电费。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设二级科目“代收水电费”。
1、收取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交电业局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
2、预收的部分会计分录
收取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电费下来后,根据业主的电费额,冲预收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水电费
贷:现金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52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