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专利申请服务费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研究开发费支出,可以享受所得税前加计扣除50%的税收优惠;同时,《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分为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会计核算时,相应地将研发支出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是否获取研发项目的证书或生产批文为基本判断标准来界定是否予以资本化。会计核算时,在成本类科目下设立“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核算,然后结转至费用或资产;对研发费用的核算采用分级设置辅以项目核算的办法,比如“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下设人员人工、直接材料、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下级科目,为便于日后的统计工作,建议对每笔费用进行分项目或部门核算。
如果取得正式的发票或者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
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
1、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2、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就作为这个专利的成本一项,合并其他为形成这项专利的费用一起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
有两种情况:
1、专利费金额很大的情况下一般记入“无形资产”中,最后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
2、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费用小的话,应计入在当前费用“管理费用-专利使用费”中。
不同情况的核算:
1、形成了专利,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把其他和这个专利相关的费用合计。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没有形成专利,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
扩展资料
专利转让账务处理:
第一种为转让使用权账务的账务处理方式:
1、按租金收入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2、摊销确认其他业务成本;
3、应交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借。
第二种为转让所有权的账务处理方式:按售价乘相关税率计算应交营业税,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专利年费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会计科目
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就作为这个专利的成本一项,合并其他为形成这项专利的费用一起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
扩展资料:
一般申请专利费用及缴费纳时间: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专利费用计入哪个科目?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般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专利费或办公费或其它费。对企业发生的专利费如果数据很大的情况下,一般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金额很较小,一般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专利费核算的。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扩展资料:
根据《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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