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租赁的会计科目
1、经营租赁资产
该科目核算出租人为经营性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该科目下设“已出租资产”和“未出租资产”两个二级科目。出租人购入经营租赁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起租时,借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租赁收益”科目。租赁合同结束收回出租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
2、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经营性租赁资产的累计折旧
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资产折旧足额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经营租赁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使用前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不需要进入承租人固定资产帐目,只需要在承租企业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2、使用中的帐务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经营租赁资产承租企业只履行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并将日常维护的相关费用进入当期费用,而不能对其提取折旧,但承租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均匀在各月提取,提取的租金不计入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
3、租赁期满后的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的承租企业对经营期满后则不作任务帐务处理,只要承租企业支付约定的最后一笔租赁费用,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结束。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建议设置: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 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
一般进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从事租金业务进入主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中,第六章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第二十六条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扩展资料:
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错弊有以下几种:
1、其他业务收入入账时间提前或拖后
(1)入账时间提前。有的企业往往在月末或年末,为完成利润指标,掩饰亏损,而把应在下月或下年度入账的收入列入本期。
(2)入账时间拖后。有的企业对已实现的收入长时间不入账(尤其是现金收入),这样,一方面会造成当月利润不实;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个人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
2、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不正确,漏记、虚增、嘲瞒其他业务收入。(1)多列或虚列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其他业务收入,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尤其是一些不经常发生的收现业务),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私设“小金库”,或个人贪污、挪用的目的。
3、其他业务收入列示的内容、范围不符合规定 各个企业在列示其他业务收入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交税金的目的,把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业务收入
房租计入会计科目分两种情况:
一、租房付房租:
1、如果是做办公用的,作为管理费用,如果是生产用的,作为制造费用,如果是仓库用的,可以作为营业费用。
2、至于是否摊销,那就看是否属于一年以上的租金或者属于跨公历年度的租金,如果不是,那可以不摊销,如果是,最少要按年度进行摊销。在实践中,比较规范的企业是按月进行摊销的。
二、租出房子收租:
1、一般进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公司从事租金业务的话则进入主营业收入。
扩展资料:
房屋租金支出,应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1、用于产品生产的厂房,可以计入制造费用;
2、用于销售的门市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等。
3、至于是否摊销,那就看是否属于一年以上的租金或者属于跨公历年度的租金。如果不是,那可以不摊销,如果是,最少要按年度进行摊销。在实践中,比较规范的企业是按月进行摊销的。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租赁会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一、设备租赁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1、若属于经营租赁,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若属于融资租赁,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XX
贷:银行存款
设备租赁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向设备所有单位(如租赁公司)租赁,并付给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
二、设备租赁对承租者的益处:
(1)减少资金占用和减轻资金负债状况。
(2)有利于适应季节性和暂时性的需要。
(3)加快设备更新、避免技术落后的同时,降低投资风险。
(4)可避免通货膨胀的冲击。
扩展资料: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为了区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企业其他自有固定资产,企业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单独设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而不是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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