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设置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其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具体地说,应该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若干会计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
而且,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含糊不清。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设计原则是指设计会计科目应遵福的要求。主要包括:
1、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
2、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提供准确的会计指标;
3、科目名称,要含义准确,简明要;
4、科目的内容要专一,科目体系的层次,划分要合理;
5、科目内容的口径,要与统计、计划的相关指标衔接;
6、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设计原则
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循的原则是(A.名称要言简意赅B.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C.相对稳定性)
会计科目作为分类信息的项目或标志,必须根据一定原则设定。分类是管理的一种形式,分类正确与否决定着会计信息的科学性、系统性,从而决定管理的科学性。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结合会计对象的特点
结合会计对象的特点,就是根据不同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本着全面核算其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及结果的目的,确定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会计对象特点包含两方面的内容:①行业的特点。行业不同,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也就不同,设置的会计科目也不同。如工业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过程是制造产品,为制造产品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耗费,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耗费构成产品的成本,为此工业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会计科目,用于归集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商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是组织商品流通,为组织商品流通会有各种耗费,为了归集商品流通的耗费应设置'经营费用'会计科目。②各企业的特点。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其特点,设置的会计科目也不同。如同为工业企业,但如果一个企业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充分,设置的会计科目可能多于非上市公司。
(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和投资者。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企业的核算资料掌握国家经济运行状况,据此进行宏观决策,为此要求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规定每一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内容,会计科目的使用方法等,以便于会计资料的汇总,保证各企业会计资料的可比性。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会计核算资料,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此进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为此要求按照企业经济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科目。投资者需要根据企业会计核算资料,掌握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据此进行有关投资决策,为此要求企业会计为满足其要求设置会计科目。
(三)设置会计科目要将统一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
所谓统一性,就是在设置会计科目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一些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统一的规定,对于核算指标的计算标准、口径都要统一。就目前来看,为了保证会计科目的统一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各行业会计制度,在行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会计科目和每一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核算方法等。各企业根据行业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就能保证会计科目的统一性。所谓灵活性,就是在能够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及投资者的要求,设置或增补会计科目。贯彻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会计科目,实际上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具体工作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要防止会计科目过于简单化,过于简单就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二是要防止会计科目过于繁琐,如果核算资料超过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就会不合理地加大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四)会计科目的名称要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
会计科目作为分类的标识,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这样才能避免误解和混乱。简单明确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尽可能简洁明确地规定会计科目的名称;字义相符是指按照 中文习惯,能够顾名思义,不致产生误解;通俗易懂是指要尽量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文字,便于大多数人正确理解。会计科目的名称除了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之外,还 要尽量采用在经济生活中习惯性的名称,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会计科目要保持相对稳定性
为了便于不同时期分析比较会计核算指标和在一定范围内汇总核算指标,应保证会计科目相对稳定,不能经常变动会计科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使核算指标具有可比性。
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设置会计科目必须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 适应会计对象的特点,是指必须根据各行业会计对象的特点,本着全面核算其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及结果的目的来确定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例如,工业企业是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根据这一特点,工业企业必须设置反映生产过程的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而商品流通企业,它不生产产品,而是以商品买卖作为主要经营业务,故其会计设置应反映商品的买卖过程,如“库存商品”、“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2.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符合经济管理的特点 设置科目,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企业自身经济管理要求,还要符合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要求。
例如,企业单位为进行经济核算,就必须设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为正确地进行各期成本计算,就必须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3.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统一性就是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指标、口径。而灵活性是指会计科目的设置不但要服从统一的核算指标,而且也可根据本企业自己的经营特点和规模、增减变化情况及投资者的要求,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增补或兼并。
如在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收发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增设“在途材料”科目。但各个单位在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时,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防止会计科目过于简单化,造成经济管理的困难;二是要防止会计科目的过于繁琐,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工作量。
4.设置会计科目的名称要含义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含义明确是指设置会计科目时要尽可能明确简洁地反映经济业务特点;字义相符是指按照中文习惯,能够望文生义,不致产生误解;通俗易懂是指要避免使用晦涩难懂、歧义的文字,便于大多数人正确理解,从而避免了误解和混乱。
同时,为了便于不同时期的会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会计科目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在一定范围内综合汇总和在不同时期对比分析其所提供的核算指标。
(1)合法性原则:要求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说明: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时,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本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主要是为了提高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相关性,满足相关各方的信息需求。
(3)实用性原则:要求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一、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
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应遵循下列原则:1、全面性原则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科目的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做全面地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2、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3、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满足对内对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服务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与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协调,相关联。4、清晰性原则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
同时,企业对每个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也必须做到界限明确,既要避免不同会计科目所反映的内容重叠的现象,也要防止全部会计科目未能涵盖企业某些经济内容的现象。5、简要实用原则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应当根据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业务种类等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设置应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突出重点,对不重要的信息进行合并或删减。
要尽量使读者一目了然,便于理解。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对会计科目的相关规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一、错误。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求,是“实用性原则”的要求。不是相关性原则。
二、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第十三条,关于相关性原则的描述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所以设置会计科目应当遵循的相关性原则是:企业必须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本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考虑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设置本企业所适用的会计科目。同时,也应当考虑本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考虑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为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供信息支持。
(1)合法性原则:要求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说明: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时,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本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主要是为了提高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相关性,满足相关各方的信息需求。
(3)实用性原则:要求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58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