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本金+交易费)
*—利息调整(差额)
贷:吸收存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
【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
【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
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
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7.抵债资产
(1)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 (公允价)
*营业外支出
贷款损失准备 (损失-已冲)
贷:贷款—已减值(本金-减值)
应交税费
(2)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原值-现价
借:资产减值损失 (原价-现价)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3)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确认抵债资产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实收)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 (原价)
应交税费
一、偿还银行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1、短期贷款的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
2、企业收到现金,根据借款年限,编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
扩展资料:
银行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
借:吸收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应收利息
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
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2、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
参考资料:银行贷款-百度百科
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贷款属于银行等金融企业的专用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非银行等金融企业可以设置这个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
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借钱给某人在账务处理上即个人向企业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库存现金
报销及还款时: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X个人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扩展资料: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账务处理:
个人把资金借给了企业,企业自然需要将之确认为债务。要特别说明的是,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能记作“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企业向个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明细科目可设定为借款人姓名。
借款时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个人
还款时的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XX个人
贷:银行存款
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要记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即可。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XX个人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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