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 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银行存款 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货币资金 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外埠存款;(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信用卡;(5)信用证保证金;(6)存出投资款。 4、短期投资 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股票;(2)债券;(3)基金;(4)其他。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应收票据 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开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的票据。 7、应收股利 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8、应收利息 核算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9、应收账款 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10、其他应收款 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坏账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每年年末,企业应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备抵法:承认应收账款存在着收不回的可能性,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转作期间费用。
12、预付账款 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3、应收补贴款 核算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
14、物资采购 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15、原材料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6、包装物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17、低值易耗品 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18、材料成本差异 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9、自制半成品 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
20、库存商品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
21、商品进销差价 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22、委托加工物资 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23、委托代销商品 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24、受托代销商品 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
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25、存货跌价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应定期或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6、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7、待摊费用 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其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具体地说,应该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若干会计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
而且,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含糊不清。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设计原则是指设计会计科目应遵福的要求。主要包括:
1、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
2、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提供准确的会计指标;
3、科目名称,要含义准确,简明要;
4、科目的内容要专一,科目体系的层次,划分要合理;
5、科目内容的口径,要与统计、计划的相关指标衔接;
6、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设计原则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公司不应随便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一、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
2、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3、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4、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应按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法规中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本企业适用的会计科目。
2、相关性原则。企业必须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本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设置本企业所适用的会计科目。
3、实用性原则。在合法性基础上,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 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 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 79 2012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 80 2021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8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 83 2201 应付票据 84 2202 应付账款 85 2205 预收账款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87 2221 应交税费 88 2231 应付股利 89 2232 应付利息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91 2251 应付保户红利 保险专用 92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93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证券专用 94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95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96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97 2401 预提费用 98 2411 预计负债 99 2501 递延收益 100 2601 长期借款 101 2602 长期债券 102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 金保险专用 103 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金保险专用 104 2711 保户储金 金保险专用 105 2721 独立账户负债 金保险专用 106 2801 长期应付款 107 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8 2811 专项应付款 109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110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银行专用 111 3002 外汇买卖 金融共用 112 3101 衍生工具 113 3201 套期工具 114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5 4001 实收资本 116 4002 资本公积 117 4101 盈余公积 118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金融共用 119 4103 本年利润 120 4104 利润分配 121 4201 库存股 五、成本类 122 5001 生产成本 123 5101 制造费用 124 5201 劳务成本 125 5301 研发支出 126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专用 127 5402 工程结算 128 5403 机械作业 六、损益类 12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30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131 6021 手续费收入 金融共用 132 6031 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133 6032 分保费收入 保险专用 134 6041 租赁收入 租赁专用 135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6 6061 汇兑损益 金融专用 137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8 6111 投资收益 139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40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141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142 6301 营业外收入 143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145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147 6421 手续费支出 金融共用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49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50 6511 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151 6521 保户红利支出 保险专用 152 6531 退保金 保险专用 153 6541 分出保费 保险专用 154 6542 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155 6601 销售费用 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8 6604 勘探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费用 162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二、部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变化整理 需要说明的是涉及的科目仅是不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特殊企业如油气田、农业等企业的一般企业通用的科目,作为自学研讨。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涉及金融企业核算内容略。 科目的核算内容涵盖原长期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的相关内容; 2、设置目的 本科目的设置,是由于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资产和负债重新分类,将原投资核算范围除股权投资等金融资产外,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而设置的科目; 3、本科目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按类别和品种核算; 4、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221其他应收款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上述核算内容除其中属于金融、保险企业的事项外,和《企业会计制度》列示的核算内容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的范围基本一致。
但由于原“应收补贴款”科目已取消,故应收补贴款款项已列入本科目核算内容。 2、关于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的具体内容 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新科目说明未做具体规定,原《企业会计制度》明确为:一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四备用金(略)五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制服的押金六预付账款划入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401材料采购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注:以实际成本进行日程核算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和企业购入的工程用材料不在本科目核算) 由于新准则统一了商品流通企业与其他企业存货的核算,所以原“物资采购”科目提及的关于商品流通企业的相关内容(包括采购成本的构成)不再说明; 2、采购成本的构成内容见准则和指南的规定; 3、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406发出商品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1408 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并按照受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如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故还包括原设置的“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已取消;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411周转材料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科目核算内容涵盖了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以及《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周转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 2、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主要包括企业拟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金融资产; 2、设置目的 理由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说明; 3、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明细科目按类别和品种核算; 4、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科目核算内容涵盖原长期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的相关内容; 2、设置目的 理由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说明; 3、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按类别和品种核算; 4、本科目的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指南的相关规定。
1511长期股权投资 1、核算内容 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会计制度》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其他股权投资的内容; 2、设置目的 本科目的设置,是由于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重新分类,将原投资核算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票投资按照投资目的进行分类核算,对其他股权投资项目由本科目核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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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和共同类六大类,具体如下: 1.资产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资产增减变化,提供资产类项目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科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现金: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货币资金: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等。 (4)短期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小于或等于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该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持有的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应收票据: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7)应收股息: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注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8)应收账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9)其他应收款:该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0)坏帐准备: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有关的坏账准备。
(11)在途物资:该科目核算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12)材料: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
(13)低值易耗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的实际成本。 (14)库存商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
(15)商品进销差价:该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6)委托加工物资:该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7)委托代销商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价。 (18)存货跌价准备:该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9)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企业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0)长期股权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长于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它股权投资等。
(21)长期债权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长于1年的债券和其它债权投资。 (22)固定资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23)累计折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也应该计提折旧。 (24)工程物资: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建筑工程等购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等。
(25)在建工程:该科目核算的是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 (26)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7)无形资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8)长期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2.负债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负债增减变化,提供负债类项目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负债类科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短期借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种借款。
(2)应付票据: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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