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预字[1997]287号 后的附件: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由于字数限制,我选择一部分,网络可以搜索到: 会计科目表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国库存款 2 102 其他财政存款 3 104 有价证券 4 105 在途款 5 111 暂付款 6 112 与下级往来 7 121 预拨经费 8 122 基建拨款 9 131 财政周转金放款 10 132 借出财政周转金 11 133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二、负债类 12 211 暂存款 13 212 与上级往来 14 222 借入款 15 223 借入财政周转金 三、净资产类 16 301 预算结余 17 305 基金预算结余 18 307 专用基金结余 19 321 预算周转金 20 322 财政周转基金 四、收入类 21 401 一般预算收入 22 405 基金预算收入 23 407 专用基金收入 24 411 补助收入 25 412 上解收入 26 414 调入资金 27 425 财政周转金收入 五、支出类 28 501 一般预算支出 29 505 基金预算支出 30 507 专用基金支出 31 511 补助支出 32 512 上解支出 33 514 调出资金 34 524 财政周转金支出 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国库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
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
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 4.有外币收支业务的总预算会计应按外币的种类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
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其他财政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财政性存款。包括财政周转金、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2.本科目借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其他财政存款的实际结存数,其年终余额结转下年。
3.总预算会计应根据经办行报来的收入日报表或银行收款通知入账。 总预算会计支付其他财政存款时,应根据有关支付凭证的回单入账。
4.为便于分类管理,“其他财政存款”总账科目下应按交存地点和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 第104号科目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国家统一规定用各项财政结余购买有价证券的库存数。
2.购入有价证券,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其兑付本金部分,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收入通过有关收入科目核算。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有价证券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有价证券种类和资金性质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 在 途 款 1.本科目核算决算清理期和库款报解整理期内发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业务及需要通过本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 2.决算清理期内收到属于上年度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属于上年度拨款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拨经费”或“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冲转在途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11号科目 暂 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 2.借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收回或转作预算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及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2号科目 与下级往来 1.本科目核算与下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2.借给下级财政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体制结算中应由下级财政上交的收入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解收入”科目;借款收回、转作补助支出或体制结算应补助下级财政数时,借记“国库存款”、“补助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下级财政应归还本级财政的款项;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本级财政欠下级财政的款项。 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
应转作补助支出的部分,应在当年结清;其他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 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贷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
6.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和下级财政部门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21号科目 预拨经费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预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列为预算支出的经费。
2.预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未设国库的乡(镇)总预算会计,贷记“其他财政存款”。
事业单位:
1、收到额度通知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用款额度
2、支出时
借:库存现金 (提现)
银行存款 (转入单位其他银行户)
固定资产 (买设备)
财政专项支出—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补助)
…………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
若是固定资产,同时做基金: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支出)
贷:固定基金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拨款实际实用时的会计处理,可能各个企业各不相同了,有的企业甚至一笔分录就把专项拨款冲销掉:
借:专项应付款 —— 项目
贷:管理费用 —— 科研费
二、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 项目
贷:资本公积
无论是在专项研究项目进行之中还是在项目完成之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都应视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处理。而对于专项研究中形成产品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货
贷:资本公积
财政局的补助款:
新会计制度中,有"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
若是专款专用的,可以暂记"其他应付款"
为核算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补助款,设置“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上级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补助收入资金的性质分别转入“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累计。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实际开支的料、工等费用,贷方登记专款资金支出收回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款支出的累计数。该账户应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成,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按照你所述的,应该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拓展资料
专项资金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和使用:
(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
(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
(三)倾斜扶持。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扶持。
(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顶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参考资料: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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