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与房产出租有关的房产税应列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一般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非营业)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扩展资料: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
1、预提时:借: 管理费用(相关明细科目)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贷: 银行存款(或现金)
2、直接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相关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扩展资料
城镇土地使用税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会计中土地价款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1、《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2、新会计准则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2)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1,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管是计提还是不计提,最后都要进入管理费用的。至于是否计提,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处理,如果金额够大,占当期损益的比重够大,就最好每月计提·,如果不重要,则直接在缴纳的当月记入就好了。
2,比如,有的企业占地面积大,房屋价值小,则可以每月预提土地税,不提房产税;土地税和房产税一般都是要求一年交两次,印花税则是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次月10日前同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缴纳。
3,房产税有两计算方式:自有房产的房产税=原值*70%*1.2%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4,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1、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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